汪綺石

《理虛元鑑》~ 卷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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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上 (2)

1. 陽虛三奪統於脾

就陽虛成勞之統於脾者言之,約有三種:曰奪精,曰奪氣,曰奪火。氣為陽,火者,陽氣之屬。精者,水火之兼。色欲過度,一時奪精,漸至精竭。精者,火之原,氣之所主。精奪,則火與氣相次俱竭。此奪精之兼火與氣也。勞役辛勤太過,漸耗真氣。氣者,火之屬,精之用。

氣奪,則火與精連類而相失。此奪氣之兼火與精也。其奪火者,多從奪精而來,然亦有多服寒藥,以致命火衰弱,陽痿不起者。此三種之治,奪精、奪火主於腎,奪氣主於脾。余何為而悉統於脾哉?蓋陽虛之症,雖有奪精、奪火、奪氣之不一,而以中氣不守為最險。故陽虛之治,雖有填精、益氣、補火之各別,而以急救中氣為最先。

有形之精血,不能速生;無形之真氣,所宜急固。此益氣之所以切於填精也。回衰甚之火者,有相激之危;續清純之氣者,有沖和之美。此益氣之所以妙於益火也。夫氣之重於精與火也如此,而脾氣又為諸火之原,安得不以脾為統哉?余嘗見陽虛者,汗出無度;或盛夏裹綿;或腰痠足軟而成痿症;或腎虛生寒,木實生風,脾弱滯濕,腰背難於俯仰,胻股不可屈伸,而成痹症;或面色皎白,語音輕微。種種不一,然皆以胃口不進飲食,及脾氣不化為最危。

若脾胃稍調,形肉不脫,則神氣精血可以次第而相生,又何有亡陽之虞哉?此陽虛之治,所當悉統於脾也。

2. 陰虛之症統於肺

就陰虛成勞之統於肺者言之,約有數種,曰勞嗽,曰吐血,曰骨蒸,極則成屍疰。其症有兼有不兼。有從骨蒸而漸至勞嗽者;有從勞嗽而漸至吐血者;有竟以骨蒸枯竭而死,不待成勞嗽者;有竟從勞嗽起,而兼吐血者;有竟從吐血起,而兼勞嗽者;有久而成屍疰者;有始終只一症,而或痊或斃者。凡此種種,悉宰於肺治。

所以然者,陰虛勞症,雖有五勞、七傷之異名,而要之以肺為極則。故未見骨蒸、勞嗽、吐血者,預宜清金保肺;已見骨蒸、勞嗽、吐血者,急宜清金保肺;曾經骨蒸、勞嗽、吐血而愈者,終身不可忘護肺。此陰虛之治,所當悉統於肺也。

3. 虛症有六因

虛症有六因:有先天之因,有後天之因,有痘疹及病後之因,有外感之因,有境遇之因,有醫藥之因。

因先天者,指受氣之初,父母或年已衰老,或乘勞入房,或病後入房,或妊娠失調,或色欲過度。此皆精血不旺,致令所生之子夭弱,故有生來而或腎、或肝心、或脾肺,其根底處先有虧,則至二十左右,易成勞怯。然其機兆,必有先現,或幼多驚風,骨軟行遲;稍長讀書不能出聲,或作字動輒手振,或喉中痰多,或胸中氣滯,或頭搖目瞬。此皆先天不足之徵。

宜調護於未病之先,或預服補藥,或節養心力,未可以其無寒無熱,能飲能食,並可應接世務,而恃為無懼也。即其病初起,無過精神倦怠,短氣少力,五心煩熱而已,豈知危困即在眉前也。

因後天者,不外酒色、勞倦、七情、飲食所傷。或色欲傷腎,而腎不強固;或勞神傷心,而心神耗憊;或鬱怒傷肝,而肝弱不復調和;或憂愁傷肺,而肺弱不復肅清;或思慮傷脾,而脾弱不復健運。先傷其氣者,氣傷必及於精;先傷其精者,精傷必及於氣。或發於十五、六歲,或二十左右,或三十上下,病發雖不一,而理則同歸耳。

因痘疹及病後者,痘乃先天陽毒,疹乃先天陰毒。故痘宜益氣補中,則陽毒之發也淨,而終身少脾病;疹宜清散養榮,則陰毒之發也徹,而終身少肺病。苟致失宜,多貽後患。故凡後此脾泄胃弱,腹痛氣短,神瘁精虧,色白足痿,不耐勞動,不禁風寒,種種氣弱陽衰之症,皆由痘失於補也;凡肺風哮喘,音啞聲嘶,易至傷風咳嗽等類,種種陰虧血枯之症,皆由疹失於清也。

至於病後元氣尚虧,更或不自重命,以勞動傷其氣,以縱欲竭其精,頃間五臟齊損,恆致不救,尤宜慎之。

因外感者,俗語云:傷風不醒結成癆。若元氣有餘者,自能逼邪使出;或腎精素厚,水能救母;或素無鬱火鬱熱,則肺金不得猝傷。若此者,不過為傷風咳嗽,年老者,則為痰火而已,不至於成癆也。若其人或酒色無度,或心血過傷,或肝火易動,陰血素虧,肺有伏火,一傷於風火,因風動則癆嗽之症作矣。蓋肺主皮毛,風邪一感於皮毛,肺氣便逆而作嗽。

似乎傷風咳嗽,殊不經意,豈知咳久不已,提起伏火,上乘於金,則水精不布,腎源以絕,且久嗽失氣,不能下接沈涵,水子不能救金母,則勞嗽成矣。

因境遇者,蓋七情不損,則五勞不成,惟真正解脫,方能達觀無損,外此鮮有不受病者。從來孤臣泣血,孽子墜心,遠客有異鄉之悲,閨婦有徵人之怨,或富貴而驕佚滋甚,或貧賤而窘迫難堪。此皆能亂人情志,傷人氣血。醫者未詳五臟,先審七情,未究五勞,先調五志,大宜罕譬曲喻,解縛開膠。

蕩佚者,惕之以生死;偏僻者,正之以道義;執著者,引之以灑脫;貧困者,濟之以錢財。是則仁人君子之所為也。

因醫藥者,本非癆症,反以藥誤而成。或病非因感冒而重用發散,或稍有停滯而妄用削伐,或並無裡熱而概用苦寒,或弱體侵邪,未經宣發,因其倦怠,驟患其虛,而漫用固表滋里,遂致邪熱膠固,永不得解。凡此能使假者成真,輕者變重,所宜深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