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陽綱目》~ 卷八十八 (1)
卷八十八 (1)
1. 論
丹溪,云:杖瘡用黃柏、生地黃、紫荊皮,此皆要藥也。只是血熱作痛,用涼藥去瘀血為先,須下雞鳴散之類。
薛氏,曰:杖瘡胸滿,或脅脹,宜行血;老弱者,宜行氣和血,更飲童便酒;腹痛者,宜下血;血去多而煩躁者,補血;如不應,用獨參湯;瘀肉不潰,或潰而不斂,宜大補氣血。
又曰:受杖先散瘀血,次用排膿托裡之藥。蓋叫號則傷氣,痛忍則傷血,此氣血之虛明矣。況脾主肌肉,脾氣受傷,飲食必減,血一冰則肌肉不旺,故必理脾,脾健肉自生。若非參朮歸耆之類培養脾土,則肌肉何由而生。然又須分病人虛實,及有無瘀血停積。
蓋打撲墜墮,皮肉不破,肚腹作痛者,必有瘀血在內,宜以復元活血湯攻之;老弱者,四物湯加紅花、桃仁、川山甲,補而行之;若血去多而煩躁,此血虛也,名曰亡血,以獨參湯補之。
有打撲墜墮稍輕,別無瘀血等證,但是疼痛不止者,惟和血氣,調經脈,其痛自止,更以養氣血,健脾胃,無有不效;亦有痛傷胃氣作嘔,或不飲食者,以四君子湯加藿香、砂仁、當歸治之。若有瘀血不先消散而加補劑,則成實實之禍;設無瘀血而妄行攻利,則致虛虛之禍。
又曰:大凡損傷,不問壯弱,及有無瘀血停積,俱宜服熱童便,以酒佐之,推陳致新,其功甚大。若脅脹,或作痛,或發熱煩躁,口乾喜冷,惟飲熱童便一甌,勝服他藥。他藥雖亦可取效,但有無瘀血,恐不能盡識,反致誤人。惟童便不動臟腑,不傷氣血,萬無一失。嘗詢諸營操軍有墜馬傷者,何以愈之,俱對曰:惟服熱童便則愈。
此其屢試之驗,亦明矣。又凡腫痛或傷損者,以蔥搗爛熱罨之,尤妙。
大抵杖瘡一證,皆瘀血為患,宜速治療。淺者砭之,深者針之,更以和血流氣藥和之,內潰者開之,有腐肉取之,以壯胃生血藥托之,可保無虞。有傷筋骨而作痛者,以沒藥降聖丹治之。若牙關緊急,或腰背反張者,以玉真散治之,並效。
2. 治杖瘡消瘀方
童便酒
初杖畢,即飲童便和酒一鍾,以免血攻心,再用熱豆腐鋪在杖紫色處,其氣如蒸,其腐即紫,復易之,須得紫色盡散,轉淡紅色為度。
退血止痛飲,治杖後腫痛,瘀血不散,血氣攻心,或增寒壯熱。
歸尾,赤芍藥,生地(姜酒炒),白芷,防風,荊芥,羌活,連翹,黃連,黃芩,黃柏,梔子,薄荷,枳殼,桔梗,知母,石膏,車前子,甘草
上銼,水煎,溫服。
自然銅(半兩,醋淬七次),乳香,沒藥(各三錢),茴香(四錢),當歸(半兩)
上為細末,每服五錢,溫酒調下。
七味定痛散,治杖瘡疼痛。
白朮,當歸,乳香(各二錢),人參,甘草,沒藥,白芷(各一錢),羌活(八分)
上為細末,以水調成膏子,每服用無灰冷酒調服一錢,隨以熱酒儘量飲,最治傷損。
化瘀散,治杖打重,血上攻心。
上共為末,童便一鍾、黃酒一鍾煎至一鍾,熱服。
八仙過海,治杖打極重,血沁膛,不治即死。
半夏(薑汁炒),巴豆霜,當歸,乳香,沒藥,硼砂,血竭(各等分),土鱉(倍用)
上為細末,每服八釐,好酒送下。
金箔散,治杖打極重,痛不可忍,昏悶欲死者。
白蠟(一兩,生研),乳香,沒藥(各三錢),金箔,銀箔(各二十片)
上為末,每服二錢,溫酒調服。
救刑妙方,消腫,去毒,止疼,神效。
土鱉(瓦上焙乾,一個,為末),沉香(二分),銀硃(五分)
上為末合一處,刑後隨用,好酒調,溫服,隔宿不用。
烏龍解毒散,如人受杖責,不拘輕重,致瘀伏不能動起者,及疔甲爛肉連腿前,面青疼痛難忍,晝夜無眠,渾身憎寒壯熱,神魂驚怖,此藥可治。即時可止疼痛,善能動履,及疔甲痛腫,其效如神。
用木耳四兩入淨砂鍋內,炒焦存性為末,每服五錢,熱酒一碗調服。服藥後坐作少時,其藥力行開至杖瘡上,從肉裡面往外透如針刺,瘥甚,不時流血水,或以藥水洗淨,貼上膏藥,其杖處疼痛腫硬次日即消。
散被歐瘢痕方
用熟麻油、黃酒各二碗同煎數沸,服畢臥火燒熱地上一夜,痛止腫消無痕。有打傷人者,仇家陰令術士以此治之,次日驗,即無一毫傷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