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陽綱目》~ 卷八十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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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七 (3)

1. 治針刺入肉方

神聖膏,治針入皮膚。

車脂成膏者不拘多少,攤紙上如錢大,貼之,二日一換,三五次針自出,大有神效。一方用雙仁杏仁搗爛,以車脂調貼瘡上,其針自出。一方用烏鴉翎三五枚,火炙焦黃為末,醋調塗瘡上,紙蓋一二時,針出,效。一方刮象牙為末,水和聚,著折針上,即出。如在咽中,水調飲之。

一方以鼠脂塗之。一方用磁石吸鐵者,著上即出。一方用螻蛄腦子同硫黃研細調敷,以紙花貼定,如覺癢時,其針自出。繡針刺足已出,痛者,用黃泥罨之。

諸方,治竹木刺在皮中不出。

羊糞燥者燒作灰,和豬脂塗刺上,若不出,重塗,乃言不覺刺出。一方用干羊糞末。一方目頭垢塗之,即出。一方用蠐螬研敷,立出。一方細嚼粟子渣罨傷處。一方用牛膝根莖生者並搗,以敷之,即出,瘡已合,猶出也。一方用白茅根燒灰末,以膏和塗之。一方用鹿角末以水和塗之,立出,久者不過一夕。

一方用薔薇灰,水服方寸匕,日三服,十日刺出。一方酸棗核燒灰服之。一方服王不留行,即出,兼取根為末,貼之。已出,痛者,螻蛄罨之,妙。

一方,治魚骨在肉中不出。

吳茱萸封之,骨當爛出。小兒誤為諸骨及魚骨刺入肉不出者,水煮白梅肉研爛,調象牙,厚敷骨刺處,自軟。

一方,治破傷風、血凝心、針入肉遊走三證,如神。

用烏鴉翎燒灰存性,研細,調一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