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陽綱目》~ 卷一·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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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上 (1)

1. 脈法

兩寸俱盛四倍以上。經曰:人迎大四倍於氣口,名曰格;氣口大四倍於人迎,名曰關。此謂俱盛四倍,蓋以其病甚而至於上則遏絕,下則閉塞,關格俱病者言也。

準繩,云:考之王氏《脈經》從「八十一難」,謂有太過,有不及,有陰陽相乘,有覆,有溢,有關,有格。然關之前者陽動也,脈當見九分而浮,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遂上魚為溢,為外關內格,此陰乘之脈也;關以後者陰之動也,脈當見一寸而沉,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遂入尺為覆,為內關外格,此陽乘之脈也。故覆溢是其真臟之脈,人不病自死,大抵亦人迎、氣口之互見者也。

白話文:

如果兩寸部位的脈象都比正常強盛四倍以上,根據古籍記載,如果人迎脈(頸部的脈搏)比氣口脈(手腕處的脈搏)強盛四倍,稱之為“格”;反之,如果氣口脈比人迎脈強盛四倍,稱之為“關”。這裏所說的都是脈象強盛到四倍以上的情況,因為病情嚴重到這種程度,往上可能導致氣道阻塞,往下可能導致氣道閉塞,指的是關和格兩種病症同時出現的情況。

根據《脈經》的解釋,脈象有“太過”、“不及”、“陰陽相乘”、“覆”、“溢”、“關”、“格”等情況。在關節前的脈象表示陽動,應該呈現出九分的浮動感,如果超過這個範圍,就是“太過”,如果不足,就是“不及”。如果脈象延伸到魚際(拇指根部),則成為“溢”,這是外關內格,屬於陰脈乘陽的脈象;在關節後的脈象表示陰動,應該在一寸深的地方感受到,如果超過這個深度,就是“太過”,如果不足,就是“不及”。如果脈象深入到尺骨,則成為“覆”,這是內關外格,屬於陽脈乘陰的脈象。所以,“覆”和“溢”是真正的臟器失調的脈象,患者即使沒有疾病也會死亡,大致上也是人迎脈和氣口脈互相表現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