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脈》~ 傷寒心法集解 卷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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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心法集解 卷一 (3)

1. 太陽下篇

辨太陽風寒兩傷脈證治法

太陽中風者,風邪傷衛也,傷寒者,寒邪傷榮也,上篇、中篇已詳言之。茲以風寒兩傷,榮衛兼病者,疏為下篇。蓋以風寒二氣多相因而少相離,有寒時不皆無風,有風時不皆無寒。風寒併發,邪中於人,則榮衛兼病,惟其證均無汗,皆謂之實邪,故立大青龍湯兩解之法,發其寒邪外閉、風邪內郁、不汗出而煩躁之汗也。然必審其人脈不微弱,無少陰證者,乃可與之。

若脈證不實,誤服此湯,則大汗淋瀝,厥逆,筋惕肉瞤,必致亡陽之變,故又立真武一湯,以救青龍之誤也。夫表寒裡熱者,大青龍固所宜服。若表裡俱熱,則又非大青龍所能勝任,爰立白虎湯以輔青龍之不逮。至於寒熱輕微者,則更立桂枝二越婢一湯麻黃桂枝各半湯、桂枝二麻黃一湯,皆兩解榮衛之法也。合上篇、中篇而熟讀之,則三法瞭然,以之施治,庶不紊也。

太陽下篇集解

成無己曰:風並於衛者,為榮弱衛強。寒並於榮者,為榮強衛弱。今風寒兩傷,故為榮衛俱實,主以大青龍湯兩解之。

喻嘉言曰:大青龍湯為太陽無汗而設,與麻黃證何異?因有煩躁一證兼見,則非此法不能解也。

程應旄曰:此湯非為煩躁而設,為不汗出之煩躁而設也。若脈浮弱,汗出惡風者,雖有煩躁證,乃少陰亡陽之象,全非汗不出而鬱熱者比也。

吳綬曰:大青龍湯治傷寒,發熱惡寒,不得汗出,煩躁不安,脈浮緊或浮數者,用此湯發汗則愈,乃仲景之妙法也。譬若亢熱已極,一雨而涼,其理可見也。若不曉此理,見其躁熱,妄投寒涼之藥,其害深矣。如脈微弱,汗出惡風者,忌用此湯。誤服之,致變逆證,所以又立真武湯以救逆也。

風寒兩傷總訣

中風病,脈浮緊,無汗乾嘔遍身疼,寒熱更兼煩躁證,表實裡熱主大青。

傷寒病,脈浮緩,無汗身重乍時輕,煩躁而無少陰證,大青龍湯發之靈。

脈微弱,汗自出,誤服青龍厥冷生,心悸頭昏身瞤動,急投真武湯救蘇。

首章言以中風之病,而得傷寒之脈與證,更兼表實無汗內熱之煩躁也。凡中風之證,必自汗,發熱惡寒,頭疼而遍身不痛,其脈浮緩。今脈浮緊,是寒傷榮之脈也。今無汗而遍身痛,發熱惡寒,是寒傷榮之證也,更兼煩躁,是陽熱蒸於內也,故以大青龍湯主之(見醫方發表門)。

二章言以傷寒之病,而得中風之脈與證,更兼太陽無汗內熱之煩躁也。凡傷寒之證,必強痛無汗,發熱惡寒,而身痛不減,其脈浮緊。今脈浮緩,是風傷衛之脈也。今身重不痛,乍有輕時,是風傷衛之證也。內熱煩躁,而無少陰症者,謂無身重、但欲寐之證也,故亦以大青龍湯發之。

三章言前二章脈證,倘未全具。若誤服大青龍湯,致變逆證,法當救逆也。蓋大青龍證,脈必浮緊,或浮緩,證必無汗,發熱惡寒,或身痛身重,煩躁內熱。今脈微弱,反汗出,是大青龍證尚未悉具,誤服此湯,致變厥冷,筋惕心悸,頭眩,熱仍不退,身肉瞤動,振振欲擗地,皆誤與大青龍湯發汗之變證,當用真武湯以救逆(見醫方祛寒門)。

方解曰:方名大青龍者,取龍與雲雨之義也。治風不外乎桂枝,治寒不外乎麻黃湯。合桂枝、麻黃二湯以成劑,故為風寒兩傷者之主方。二證俱無汗,故減芍藥,不欲其酸收。二證俱煩躁,故加石膏,以解其熱也。設無煩躁,又當從事於麻黃桂枝各半湯矣。

許叔微曰:仲景治傷寒,一則桂枝湯,二則麻黃湯,三則青龍湯。蓋桂枝治風,麻黃治寒,青龍兼治風寒,不拘時候施於脈證相對者,無不獲效。今人未曉前人處方用藥之意,多不敢用,無足怪也。

風寒兩傷集解

《金鑑》曰:中風,脈當浮緩,今脈浮緊,是中風之病而兼傷寒之脈也。中風,當身不痛、汗自出,今無汗而遍身痛,是中風之病而兼傷寒之證也。不汗出而煩躁者,太陽鬱熱之所致也。風,陽邪也;寒,陰邪也。陰寒鬱於外,則無汗。陽熱蒸於內,則煩躁。此風寒兩傷,榮衛兼病,故以大青龍湯主之。

傷寒,脈當浮緊,今脈浮緩,是傷寒之病而兼中風之脈也。傷寒,當身痛,今身不痛,是傷寒之病而兼中風之證也。身輕,邪在陽也;身重,邪在陰也;乍有輕時,謂身重而有時輕也。若但欲寐,身重,無輕時,是少陰證也。今無少陰欲寐身重無輕時之證,乃榮衛兼病之太陽證也。

脈雖浮緩,證則無汗,此屬實邪,故亦以大青龍湯發之。仲景先以脈微汗出示禁,次以無少陰證發明,詳審慎重之至也。此為太陽風寒兩傷榮衛兼病之提綱,凡太陽中風、傷寒涉於榮衛兼病者,皆指此二條而言也。

至變救逆集解

《傷寒論》首言誤汗,次言過汗者,互文以明其義也。蓋二症皆屬亡陽,故均主以真武湯扶陽抑陰,以救其逆也。大汗出,熱仍不解者,陽亡於外也。心下悸,築築然動,陽虛不能內守也。頭暈眼黑,陽微氣不能升也。蠕蠕然身肉瞤動,陽虛液涸,失養於經也。振振欲擗地者,謂聳動不已,不能興起,欲墜於地,陽虛氣力不能支也。

此皆誤服大青龍湯發汗致變也。

張璐曰:此為誤服大青龍湯,因而致變者立法也。汗出雖多,而熱不退,則邪未盡,而正已大傷。況裡虛為悸,上虛為眩,經虛為瞤,身振振搖,無往而非亡陽之象,所以用真武湯把關坐鎮之法也。

傷寒傳經欲愈脈證總訣

一太陽,二陽明,三日少陽受病侵。初起欲吐脈數急,定知邪盛欲傳經。

二三日,脈安寧,胃經膽經無病形。此是邪衰欲自愈,身和無苦不須驚。

首章言傷寒一日太陽受病,二日陽明受病,三日少陽受病。此言傳經次第也。若初病,乾嘔不止,或頗欲吐,兼煩躁,脈數急者,此外邪不解,內熱已成,欲傳經也。宜以大青龍湯發表解熱,以殺其勢。或現表裡熱證者,用雙解通聖散兩解之(見醫方表門)。用藥得當,其邪可退,不至傳經。若已傳經,當照後法,循序施治。

次章言太陽傷寒至二三日內,並無陽明證之不惡寒、反惡熱,身熱心煩、口渴不眠等證,亦無少陽證之寒熱往來、脅痛喜嘔、口苦耳聾等證,且脈靜,身無所苦者,此為太陽邪衰,熱微不傳他經,欲自愈也。

傷寒傳經集解

《總注》曰:傷寒,一二日太陽,二三日陽明,三四日少陽,四五日太陰,五六日少陰,六七日厥陰。此言其常,不必拘執。且傳經中,變症不一。有專經不傳者,有越經傳者,有傳一二經而止者,有發於陽即入少陰者,有直中三陰者,有足經冤熱而傳手經者,有誤藥而傳變者。大抵熱邪乘經之虛即傳,經實不受邪則不傳。

陽邪勝則傳,陰邪勝多不傳。故經謂:脈靜為不傳,脈數急為欲傳也。

又曰:足經自足上行胸腹頭背,主一身之大綱,故寒邪入之即見於其經。若手經第行於胸,不能主一身之大綱。然邪入足經,勢必牽連手經,故感風寒者,頭項痛,肩肘節亦牽痛也。聖人言足不言手,足可該手,手亦可該足,非不傳手經也。夫五藏六府十二經,氣相輸,絡相通,豈有傳足而不傳手者哉?亦豈有傷足而不傷手者哉?虞天民謂:發熱先手,惡寒先足。義可互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