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脈》~ 傷寒心法集解 卷一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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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心法集解 卷一 (23)

1. 厥陰全篇

厥陰陽邪集解

《總注》曰:傷寒一二日即厥,四五日仍厥不已者,是陰盛陽衰之寒厥也。寒厥,即藏厥也。若一二日厥,至四五日而熱;或一二日熱,至四五日而厥,前厥後熱,前熱後厥,是陰陽互為勝復之熱厥也。熱厥,即陽厥也。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此乃應下之熱厥,非當溫散之寒厥也。

若誤認為寒厥而反用溫散之劑,則益助其熱上攻,必口傷爛赤而成惡候。至若熱證,只見二三宗,其人但四肢冰冷,寒、熱二厥界在疑似,慎不可下,惟用四逆散隨證加味,以和陰散邪,輕者自愈。尚厥不回,再審寒熱,或汗、或下,分別治之。

成無己曰:經云諸四逆者不可下之,此條又云應下,最宜詳審。先賢謂陽厥證,手足雖厥冷,而或有溫時;手足雖逆冷,而掌心必溫暖。戴元禮又以指甲之溫冷、爪色之紅活青白,別厥之寒熱,皆慎之至也。

少陰厥陰外熱裡寒總訣

厥陰肝,少陰腎,外熱裡寒同一論,面色赤微身熱微,脈遲鬱冒戴陽證。

不惡寒,面赤甚,脈微欲絕肢冷並,下利汗蒸是格陽,通脈四逆加味進。

首章先言少陰、厥陰俱有戴陽證,屬外熱裡寒也。面微赤,身微熱,似表有陽熱也。脈遲而下利清穀,是里有陰寒也。夫內有里陰之寒,外有表陽之熱,則陰得陽化而解者,有之。但其未解之先,病人必鬱冒汗出而解。所以然者,面戴之虛陽與下利之虛陰兩相和順,故作解也。

此非在下之陰格在上之陽,所以病人雖冒而厥必微,必不似不解之冒厥而甚也。戴陽、鬱冒、格陽三證,俱見後集解。

次章承上條,互言格陽證以出其治也。脈微欲絕,四肢逆冷,下利清穀,陰極裡寒也。不惡寒,面色赤,身熱汗蒸,格陽外熱也,主以通脈四逆湯,隨證加味治之(見醫方祛寒門)。

白話文:

厥陰陽邪集解

總結來說:如果傷寒病發一兩天就出現手腳冰冷,到了四五天仍然冰冷,這是體內陰寒過盛、陽氣衰弱的寒厥。這種寒厥屬於內臟的厥逆。如果病發一兩天是厥逆,到了四五天轉為發熱;或者病發一兩天是發熱,到了四五天反而轉為厥逆,這種先厥後熱或先熱後厥,是陰陽互相轉化的熱厥。這種熱厥屬於陽氣厥逆。厥逆程度深,發熱也深;厥逆程度輕微,發熱也輕微。這種厥逆應該用清熱瀉下的方法來治療,而不是用溫熱發散的方法治療寒厥。

如果誤認為是寒厥而用溫熱發散的藥物,反而會助長熱邪上攻,導致口舌潰爛紅腫,成為不好的症狀。至於熱性疾病,雖然只會出現二三種表現,病人卻會四肢冰冷,寒厥和熱厥的界線模糊不清,要謹慎,不可輕易使用瀉下藥。只能用四逆散,根據病情加減藥味,調和陰陽,散去邪氣,病情輕微的就能自行痊癒。如果厥逆沒有消退,要再仔細判斷是寒是熱,或是發汗、或是瀉下,根據情況分別治療。

成無己說:醫書上說,所有出現四肢逆冷的情況,都不可以用瀉下藥。這裡又說應該用瀉下,最需要仔細辨別。前輩醫家認為陽厥的證狀,雖然手腳冰冷,但有時候會溫暖;手腳雖然逆冷,但手心一定會溫暖。戴元禮還用指甲的溫冷程度、甲色的紅潤或青白,來區分厥逆的寒熱屬性,這都非常謹慎。

少陰厥陰外熱裡寒總訣

厥陰肝和少陰腎,外熱裡寒的病理是一致的。臉色微微發紅,身體微微發熱,脈搏遲緩沉鬱,是陰寒在內而陽氣虛浮在外的戴陽證。

不覺得寒冷,臉色反而很紅,脈搏微弱幾乎消失,四肢冰冷,還伴有腹瀉和出汗,這是陰寒在內而陽氣被格拒在外的格陽證,應該用通脈四逆湯加減藥味來治療。

第一段先說少陰和厥陰都可能出現戴陽證,都屬於外熱內寒。臉色微微發紅,身體微微發熱,看起來像是表面有陽熱。脈搏遲緩,而且腹瀉,大便像沒有消化的食物,說明體內有陰寒。如果體內有陰寒,而體外有陽熱,那麼陰寒可能會在陽熱的作用下消解。但是在消解之前,病人一定會出現昏迷、出汗等症狀,然後才會好轉。之所以這樣,是因為虛浮在臉上的陽氣和腹瀉引起的陰虛相互調和,所以病就好了。

這種情況不是陰寒在下阻礙了陽氣上升,所以病人雖然昏迷,厥逆也一定很輕微,不會像沒有好轉的昏迷和厥逆那麼嚴重。戴陽、昏迷、格陽三種症狀,在後面的內容會有詳細解釋。

第二段接著上一段,互相補充說明格陽證,並提出治療方法。脈搏微弱到幾乎消失,四肢冰冷,腹瀉大便像沒消化的食物,這是體內陰寒達到極點的表現。不覺得寒冷,臉色發紅,身體發熱還出汗,這是陽氣被陰寒格拒在外的格陽證,主要用通脈四逆湯,並根據病情加減藥味來治療(具體方法見醫方祛寒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