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脈》~ 傷寒心法集解 卷一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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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心法集解 卷一 (9)

1. 辨戴陽證

林潤曰:戴陽者,陽浮於上,如相負載也。夫真寒入里,陰氣未有不盛者,然其劇,不過陽愈微、陰愈盛耳。

喻嘉言曰:戴陽證,下利,脈沉遲,裡寒也。面少赤,身微熱,是仍兼外邪,必從汗解,但必見微厥。此中大伏危機,其用法當迥異常法矣。

白話文:

林潤說

戴陽是指陽氣浮於上,就像互相負載一樣。 真寒入裡,陰氣必然會旺盛,但即使再嚴重,也不過是陽氣越微弱,陰氣就越盛而已。

喻嘉言說

戴陽證,會出現腹瀉,脈象沉遲,這是裡寒的表現。 面色略微發紅,身體微熱,說明還有外邪,必須要通過發汗來解除,但一定會出現輕微的厥症。 這裡面暗藏着很大的危機,治療方法要與平常的治療方法截然不同。

2. 辨鬱冒證

汪琥曰:鬱冒者,頭目之際郁然昏冒,乃陽氣能勝寒邪,里陽回而表和順,故解鬱冒。汗出而解者,是陽回裡寒散而榮衛和,故自汗出而解,非謂解表而使之汗出也。

白話文:

汪琥說:鬱冒(一種病症)是指頭部、眼睛周圍感覺到模糊不清,這是因為身體中的陽氣能夠抵禦寒冷,當內部的陽氣恢復正常時,外部的症狀也會得到緩解,因此解除鬱冒。出汗後症狀減輕或消失,表示內臟的冷氣已經消散,血液循環和調節功能都已平衡,所以會自然地出汗並解除症狀。這不是指透過發汗來解決問題的方法。

3. 辨格陽證

《金鑑》曰:格陽者,拒格其陽也。亦曰隔陽,陰陽隔離也。少陰經熱因寒格,無論腹痛、乾嘔、咽痛,皆下利中格陽之證,即使利止而脈仍前欲絕不出者,亦不得謂裡寒已退,輒妄治其外熱也。須循四逆湯條例,消陰翳於下部,但加蔥白,宣陽氣於下焦,使陽氣通而脈亦出,方為全愈。

彤園曰:三陰傷寒,俱有下利證。自利不渴者,屬太陰。自利而渴者,屬少陰。惟厥陰下利,屬於寒者,厥而不渴,下利清穀;屬於熱者,消渴飲多,下利清水,或裡急後重,或便膿血也。亦有邪熱不殺穀,完穀不化,協熱下利之證,治各不同,當於脈之陰陽虛實辨之(另詳二卷傷寒辨證篇)。

白話文:

《金鑑》曰:

格陽者,指的是阻隔陽氣的意思。也稱作隔陽,指的是陰陽隔離。少陰經熱症因寒氣阻隔,無論是腹痛、乾嘔、咽痛,都屬於下利中隔陽的症狀。即使腹瀉停止,脈象仍然微弱欲絕,也不可斷定裡寒已退,就輕率地治療外熱。必須遵循四逆湯的原則,消除下部的陰寒,並加入蔥白,宣通下焦的陽氣,使陽氣通暢,脈象也恢復正常,纔是徹底治癒。

彤園曰:

三陰傷寒,都有可能出現腹瀉的症狀。

  • 自利不渴的,屬於太陰。
  • 自利而渴的,屬於少陰。

只有厥陰的腹瀉,屬於寒證,則會厥而不渴,腹瀉清穀;屬於熱證,則會口渴飲水多,腹瀉清水,或裡急後重,或便膿血。

也有一些情況是邪熱不傷穀,完穀不消化,導致協熱下利,其治療方法各不相同,應根據脈象的陰陽虛實來辨證(詳見二卷傷寒辨證篇)。

六經傷寒脈證治法已次第疏明、分節集解,具列卷首,又歷舉致變、救逆、合病、並病、同病、兼病,附錄於後,法律井然,示學者以有所遵循也。第六經篇中,證候傳變,各有寒熱虛實之分。且類傷寒五證,同傷寒十二證治,有因時制宜之妙,非辨之明、審之確,不至目迷五色者幾希。

謹遵御纂《醫宗金鑑》例,發明切要證治八十餘條,薈萃成篇,列於二卷,大綱畢舉,萬目咸張。庶幾傷寒門中,經權常變,法無剩義,俾學者知所變通云。

白話文:

六經傷寒的脈證與治療方法,已經按照順序逐一闡述,並且分章節進行詳細解說,這些內容都列在卷首。此外,還列舉了致病原因、救治急症、合病、並病、同病、兼病等情況,附錄在後面,條理井然,讓學習者有所遵循。第六經篇中,證候的傳變,各有寒熱虛實的區分。而且,它類比傷寒五證,與傷寒十二證的治療方法相似,都有因時制宜的妙處,如果辨證不明、審查不確,就會迷失方向,這種情況很少見。

我謹遵照御纂《醫宗金鑑》的編寫格式,闡明重要的證治方法八十餘條,將這些內容匯集整理成一篇,分為兩卷,概述了全部內容,各種要點都清晰地呈現出來。希望傷寒這一門學問,能夠根據不同的情況靈活運用,沒有任何多餘的內容,讓學習者懂得如何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