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略十三篇》~ 卷十三 (16)
卷十三 (16)
1. 人迎辨(附刻)
脈當九分而浮,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遂上魚為溢,為外關內格,此陰乘之脈也。(乘,凌也。陰乘,即陰凌陽散,無復相榮,乃乖離絕決之象,外關閉而內格絕也。)此上魚為溢,即終始、禁服二篇所謂人迎四倍,且大且數,名曰溢陽,溢陽為外格之義。(溢陽為外格證之脈,外格為溢陽脈之證。
)扁鵲既獨取寸口,不診人迎,推溢陽為外格之意,溢陽為陽氣揚溢於外,不與陰氣相榮,而關陰於內,使不得出,則陰氣內覆,而格陽於外,使不得入,為陰乘陽散,陽氣孤懸格絕於外,陰陽相背,無復相榮,故曰外關內格,此陰乘之脈也。陽氣揚溢於外,人迎脈大四倍於寸口,則寸口脈小四倍於人迎。
今不診人迎,獨取寸口,何以較人迎寸口之大小。蓋非以寸口名人迎,以寸口之上察人迎。人迎為寸口肺脈之根,寸口為人迎胃脈之干。人迎脈大至四倍以上,未有不變見於氣口者,以根大而干亦大,則以寸口之上察人迎脈也。若經脈、終始、禁服、六節藏象等篇,所謂一倍二倍三倍,(即以喉兩旁之人迎。
)則寸口之上,亦漸大至一盛二盛三盛。如人迎四倍以上為外格證,則寸口之上亦溢於魚上為溢陽脈,以應人迎之氣,為其根干相通,是寸口以上可察人迎之氣,而結喉兩旁之人迎,亦不必診也。此扁鵲獨取寸口,以尺寸而分關格覆溢證脈,不診人迎本意也。仲景因《內經》以人迎胃脈大四倍於寸口肺脈,論格陽證,扁鵲不診人迎,獨取寸口,推《內經》溢陽為外格之意,以寸口之上察人迎,以溢為脈,格為證。然又云:脈有關有格。
又云:是皆真藏之脈,人不病而死也。此又似只論脈而不論證,恐後人誤認關格為脈體,非證名。(蓋脈有關有格者,以脈至四倍以上為關格證之脈也。人不病而死,甚言其證之危。雖不病而人必死,既有其脈,必有其證,故仲景云然。)亦本《內經》溢陽為外格之旨,而明外格證之狀。
曰脈浮而大,浮為虛,大為實,在寸為格,格則吐逆。脈浮而大,即四倍之類。浮為虛,真氣虛。大為實,邪氣實。在寸為格,以寸口之上,脈越於魚際,溢於魚上,以應人迎之脈,吐逆食不得入,以陽氣揚溢於外,胃中全失沖和,安能腐化水穀,是必格拒,吐逆食不得入,故名曰格。(終始篇、禁服篇,名外格。
六節藏象論,名格陽。脈度篇,名格。扁鵲、長沙,亦名格。馬仲化、張景岳,誤以格為脈體,非證名,反笑長沙以格誤作《內經》之膈證,蓋不知格乃膈之終也。)乃膈食之終也。仲景猶恐以浮大為關格,而仍誤認關格為脈體,復詳於趺陽脈曰:趺陽脈伏而澀,伏則吐逆,水穀不化,澀則食不得入,名曰關格。(按:關格可分可合,格陽亦可名關格,關陰亦可名關格,不過以內外之分。
白話文:
脈搏應該是平緩有力的,如果脈搏過於浮現,就表示太過,如果脈搏過於微弱,就表示不及。脈搏向上超越魚際穴,稱為「溢」,代表外關閉而內格阻,這是陰氣乘虛而入的脈象。(陰氣乘虛,就是陰氣凌駕陽氣,使陽氣無法正常運行,呈現陰陽分離、阻絕的現象,外關閉而內格阻絕。)這種脈向上超越魚際穴稱為「溢」,也就是《終始》、《禁服》兩篇所說的「人迎脈大於寸口脈四倍以上,而且又大又數」,稱為「溢陽」,「溢陽」就是指外格的脈象。(「溢陽」是外格證的脈象,「外格」是「溢陽」脈象所表現出來的症狀。)
扁鵲只診斷寸口脈,不診斷人迎脈,推斷「溢陽」是「外格」的意思,是認為陽氣過於浮散在外,無法與陰氣相互協調,導致陰氣閉鎖於內,無法外出;陽氣在外,也無法進入體內,形成陰氣乘虛而入、陽氣渙散的局面,陽氣孤立懸浮於外,陰陽相互背離,不再相互協調,所以說「外關閉而內格阻」,這是陰氣乘虛而入的脈象。陽氣過於浮散在外時,人迎脈會比寸口脈大四倍以上,相對地,寸口脈就會比人迎脈小四倍。
現在如果不診斷人迎脈,只診斷寸口脈,又如何比較人迎脈和寸口脈的大小呢?並不是把寸口脈當成人迎脈,而是透過診斷寸口脈來推測人迎脈的情況。人迎脈是寸口肺脈的根源,寸口脈是人迎胃脈的枝幹。人迎脈如果大到四倍以上,一定會反映在寸口脈上,因為根部大,枝幹也會跟著變大,所以透過診斷寸口脈就可以推測人迎脈的情況。至於《經脈》、《終始》、《禁服》、《六節藏象》等篇所說的「一倍、二倍、三倍」,(指的是喉嚨兩旁的人迎脈,)則寸口脈也會漸漸變大,呈現一盛、二盛、三盛的情況。如果人迎脈大於四倍以上,屬於外格證,則寸口脈也會超越魚際穴,形成「溢陽脈」,來呼應人迎脈的變化,因為它們的根幹是相通的,所以透過診斷寸口脈就可以了解人迎脈的狀況,喉嚨兩旁的人迎脈就不需要診斷了。這就是扁鵲只診斷寸口脈,用寸口脈的變化來分辨關、格、覆、溢等脈象的原因,他並非不診斷人迎脈。張仲景根據《內經》所說的「人迎胃脈大於寸口肺脈四倍」,來論述「格陽證」。扁鵲不診斷人迎脈,只診斷寸口脈,推論《內經》所說的「溢陽」就是「外格」的意思,透過診斷寸口脈來推測人迎脈的情況,把「溢」當作脈象,把「格」當作症狀。然而又說:「脈有『關』有『格』」,又說:「這些都是真藏之脈,人會因為沒有生病而死亡。」這又像是只論述脈象而不論述症狀,恐怕後人會誤以為「關格」是脈體的名稱,而不是症狀的名稱。(所謂「脈有關有格」,指的是脈搏大於四倍以上的脈象,是「關格證」的脈象。「人會因為沒有生病而死亡」,是強調這個症狀的危險性。雖然沒有生病,但人一定會死亡,既然有這種脈象,就一定有這種症狀,所以張仲景這樣說。)其實也是根據《內經》「溢陽為外格」的道理,來闡述「外格證」的狀況。
《內經》說:「脈搏浮而大,浮是虛,大是實,出現在寸口就是格,格就會嘔吐。」脈搏浮而大,就是指大四倍以上的脈象。浮是代表真氣虛弱,大是代表邪氣旺盛。出現在寸口就是格,是指寸口脈向上超越魚際穴,來呼應人迎脈的變化,會導致嘔吐、食物無法進入,因為陽氣過於浮散在外,胃失去了協調,無法消化水穀,所以會產生阻塞、嘔吐、食物無法進入,因此稱為「格」。《終始篇》、《禁服篇》稱之為「外格」,《六節藏象論》稱之為「格陽」,《脈度篇》稱之為「格」。扁鵲、張仲景也稱之為「格」。馬仲化、張景岳誤以為「格」是脈體的名稱,而不是症狀的名稱,反而嘲笑張仲景把「格」誤解為《內經》所說的「膈證」,卻不知道「格」是「膈」的終極表現。(「膈」是指食物被阻擋在膈膜處無法消化。)張仲景恐怕大家會把「浮大」的脈象誤解為「關格」,仍然誤以為「關格」是脈體的名稱,所以又在論述趺陽脈時說:「趺陽脈沉伏而澀,沉伏就會嘔吐、水穀不化,澀就會食物無法進入,稱為關格。」(按:關格可以分開來看,也可以合起來看,「格陽」也可以稱為「關格」,「關陰」也可以稱為「關格」,只是以外內來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