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集成》~ (88)
(88)
1. 論清法
然又有清之而不量其人者,何也?夫以壯實之人,而患實熱之病,清之稍重,尚為無礙。若本體素虛,臟腑本寒,飲食素少,腸胃虛滑,或產後、病後、房室之後,即有熱症,亦宜少少用之,寧可不足,不使有餘。或餘熱未清即以輕藥代之,庶幾病去人安。倘清劑過多,則病熱未已而寒生矣。
此清之貴量其人也。然又有清之而不量其症者,何也?夫以大熱之症而清劑太微,則病不除,微熱之症而清劑太過,則寒症即至。但不及猶可再清,太過則難醫藥矣。且凡病清之而不去者,猶有法焉,壯水是也。王太僕云:「大熱而甚,寒之不寒,是無水也,當滋其腎。腎水者,天真之水也。
取我天真之水以制外邪,何邪不服,何熱不除?而又何必拘於寒涼,以滋罪戾乎?」由是觀之,外感之火尚當滋水以制之,而內傷者更可知矣。大抵清火之藥不可久恃,必歸本於滋陰。滋陰之法,又不能開胃扶脾以恢復元氣,則參、苓、耆、朮亦當酌量而用。非曰清後必補,但元氣無虧者可以不補,元氣有虧者必須補之。
俟其飲食漸進,精神爽慧,然後止藥可也,此清之貴量其症也。
總而言之,有外感之火,有內傷之火。外感為實,內傷為虛,來路不同,治法迥別。
寧曰:熱者寒之,遂足以畢醫家之能事也乎。
白話文:
然而,有些人在使用清熱藥物時,沒有考慮到患者的體質,這是為什麼呢?對於身體強壯、體質屬於實熱的人來說,如果患了實熱的疾病,用稍微重一點的清熱藥物,通常不會有問題。但如果本身體質虛弱、臟腑虛寒、平時食量少、腸胃功能較差,或是產後、病後、房事之後,即使出現熱症,也應該少量使用清熱藥物,寧可藥力不足,也不要過量。如果還有殘餘的熱未清除乾淨,就用較輕的藥物來代替,這樣或許就能使疾病痊癒、身體安康。倘若清熱藥物使用過多,那麼熱病還沒好,反而會產生寒症。
這就說明了清熱藥物的用量貴在考慮到患者的體質。另外,有些人在使用清熱藥物時,沒有考慮到疾病的輕重程度,又是為什麼呢?對於嚴重的熱症,如果清熱藥物用量太少,那麼疾病就無法根除;對於輕微的熱症,如果清熱藥物用量過多,那麼寒症就會隨之而來。但藥力不足還能再用藥,藥力過強則難以醫治。而且,凡是用清熱藥物卻無法治癒的疾病,還有其他的治療方法,那就是滋養腎水。王太僕說:「大熱的症狀非常嚴重,用寒涼藥物卻無法緩解,這是因為體內缺少水分,應當滋養腎水。腎水是天生的精華之水。
用我們天生的精華之水來抑制外來的邪氣,什麼邪氣不能降伏,什麼熱症不能去除呢?又何必拘泥於使用寒涼藥物,以至於加重病情呢?」由此看來,外感所引起的火氣尚且應當滋養腎水來抑制,那麼內傷所引起的火氣就更應該這樣做了。總體來說,清火的藥物不可長期依賴,最終必須回歸到滋養陰液。而滋養陰液的方法,如果不能夠開胃健脾來恢復元氣,那麼人參、茯苓、黃耆、白朮這些藥物也應該酌量使用。並不是說清熱之後就一定要補,而是元氣沒有虧損的人可以不補,元氣虧損的人就必須補養。
等到患者飲食逐漸恢復正常,精神變得清爽,然後就可以停止用藥了,這說明了清熱藥物的用量貴在考慮到疾病的輕重程度。
總而言之,有外感引起的火,也有內傷引起的火。外感屬於實證,內傷屬於虛證,病因來源不同,治療方法也大相逕庭。
難道說,用「熱症就用寒藥」這種方法,就足以體現所有醫家的本領了嗎?
2. 論溫法
溫者,溫其中也。臟受寒侵必須溫劑。經云:寒者熱之是已。
然有當溫不溫誤人者,即有不當溫而溫以誤人者;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以誤人者;有當溫而溫之,不量其人,不量其症與其時以誤人者,是不可不審也。
天地殺厲之氣,莫甚於傷寒。其自表而入者,初時即行溫散,則病自除。若不由表入而直中陰經者,名曰中寒。其症惡寒厥逆,口鼻氣冷;或冷汗自出,嘔吐瀉利;或腹中急痛,厥逆無脈,下利清穀,種種寒症並見,法當溫之。又或寒濕侵淫,四肢拘急,發為痛脾,亦宜溫散。此當溫而溫者也。
然又有不當溫而溫者,何也?如傷寒熱邪傳裏,口燥咽乾,便閉譫語,以及斑黃狂亂,衄吐便血諸症,其不可溫,固無論矣。若乃病熱已深,厥逆漸進,舌則乾枯,反不知渴,又或挾熱下利,神昏氣弱,或脈來澀滯,反不應指,色似煙熏。形如槁木,近之無聲,望之似脫,甚至血液衰耗,筋脈拘攣,但唇口齒舌乾燥而不可解者,此為真熱假寒之侯。世俗未明亢害承制之理,誤投熱劑,下嚥即敗矣。
更有鬱熱內蓄,身反惡寒,濕熱脹滿,皮膚反冷,中暑煩心,脈虛自汗,燥氣焚金,痿軟無力者,皆不可溫。又有陰虛脈細數,陽乘陰而吐血者,亦不可溫,溫之則為逆侯。此所謂不當溫而溫者也。
然又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者,何也?假如冬令傷寒,則溫而散之。冬令傷風,則溫而解之。寒痰雍閉,則溫而開之。冷食所傷,則溫而消之。至若中寒暴痛,大便反鞭,溫藥不愈者,則以熱劑下之。時當暑月,而納涼飲冷,暴受寒侵者,亦當溫之。體虛挾寒者,溫而補之。
寒客中焦,理中湯溫之。寒客下焦,四逆湯溫之。又有陰盛格陽於外,溫藥不效者,則以白通湯,加人尿、豬肝汁,反佐以取之。經云:熱因寒用是已。復有真虛挾寒,命門火衰者,必須補其真陽。太僕有言:大寒而盛,熱之不熱,是無火也,當補其心。此心字,指命門而言。
仙經所謂七節之旁,中有小心是也。書云:益心之陽,寒亦通行;滋腎之際,熱之尤可是也。然而醫家有溫熱之溫,有溫存之溫。參、耆、歸、朮,和平之性,溫存之溫也,春日煦煦是也。附子、薑、桂之性溫熱之溫也,夏日烈烈是也。和煦之日,人人可近,燥烈之日,非積雪凝寒,開冰解凍,不可近也。
更有表裏皆寒之症,始用溫藥,裏寒頓除,表邪未散,復傳經絡,以致始為寒中,而其後轉變為熱中者,容或有之。籍非斟酌時宜,對症投劑,是先以溫藥救之,繼以溫藥賊之矣。亦有三陰直中,初無表邪,而溫劑太過,遂令寒退熱生,初終異轍,是不可以不謹。所謂溫之貴得其法者,此也。
然又有溫之不量其人者,何也?夫以氣虛無火之人,陽氣素微,一旦客寒乘之,則溫劑宜重,且多服亦可無傷。若其人平素火旺,不喜辛溫,或曾有陰虛失血之症,不能用溫者,即中新寒,溫藥不宜太過,病退則止,不必盡劑,斯為克當其人也。若論其症,寒之重者,微熱不除,寒之輕者,過熱則亢。
白話文:
論溫法
溫,是指溫暖其內在。臟腑受寒邪侵襲,必須使用溫熱的藥物治療。經書上說:「寒則熱之」,就是這個道理。
然而,有些情況下,不該用溫熱法卻用了,反而害了病人;有些情況下,該用溫熱法卻沒用,也害了病人;有些情況下,雖然用了溫熱法,但方法不對,也害了病人;有些情況下,雖然用了溫熱法,但沒有根據病人的體質、病症和時間來調整用藥,也害了病人。這些都必須仔細審慎考慮。
天地間致命的寒邪之氣,沒有比傷寒更厲害的了。寒邪從體表入侵,初期就用溫散的方法治療,疾病就能自愈。如果寒邪不從體表入侵,而直接侵犯陰經,就叫做中寒。其症狀包括惡寒、厥逆(四肢厥冷)、口鼻氣冷;或自出冷汗、嘔吐、腹瀉;或腹中劇烈疼痛、厥逆無脈、下痢清穀(稀便),各種寒症同時出現,就應該用溫熱的方法治療。又或者寒濕侵襲,四肢拘急,導致疼痛,也應該用溫散的方法治療。這些都是應該使用溫熱法的情況。
然而,也有一些情況是不應該使用溫熱法的。例如,傷寒熱邪傳入內臟,出現口乾舌燥、咽喉乾燥、大便秘結、神志不清、以及斑疹、黃疸、狂躁、鼻出血、嘔吐、便血等症狀,就絕對不能用溫熱法。如果病情發展到熱邪已深,厥逆加重,舌頭乾燥枯萎,反而不覺得口渴,或者伴有熱邪引起的腹瀉、神志昏迷、氣虛乏力,或者脈象來勢遲滯,按之無反應,面色像煙熏一樣,形體像枯木,靠近病人沒有聲音,看起來像要死了一樣,甚至血液衰竭,筋脈拘攣,只有嘴唇、口腔、牙齒、舌頭乾燥而無法緩解,這是真熱假寒的表現。世俗之人不明白亢盛與制約的道理,錯誤地使用溫熱藥物,一服下去就會加重病情。
此外,還有鬱熱內蓄,但身體卻怕冷;濕熱脹滿,皮膚卻冰冷;中暑煩悶心慌,脈象虛弱,自汗不止;燥熱傷陰,肢體痿軟無力等情況,都不能使用溫熱法。還有陰虛脈細數,陽氣亢盛而導致吐血的情況,也不能使用溫熱法,用了反而會加重病情。這些都是不應該使用溫熱法的情況。
然而,還有一些情況是雖然應該使用溫熱法,但是方法不對。例如,冬季傷寒,應該溫熱並散寒;冬季傷風,應該溫熱並解表;寒痰阻塞,應該溫熱並開通;吃冷食受寒,應該溫熱並消散寒邪。如果出現中寒暴痛,大便如鞭,溫藥無效,就應該用熱性的藥物瀉下。如果在夏季,因為貪涼飲冷而受寒,也應該用溫熱法治療。體質虛弱又夾雜寒邪的人,應該溫熱並補益。
寒邪在中焦(腹部),用理中湯溫熱治療;寒邪在下焦(小腹以下),用四逆湯溫熱治療。還有一些情況是陰盛格陽於外,溫藥無效,就應該用白通湯,再加入人尿、豬肝汁,反佐以取效。經書上說:「熱因寒用」,就是這個意思。如果真是虛弱夾雜寒邪,命門之火衰弱,就必須補益真陽。太僕(古代官名)說:「大寒而盛,熱之不熱,是無火也,當補其心。」這裡的「心」,是指命門。
道家經典所說的七節旁,中間有一個小心的位置,就是指的命門。書上說:「益心之陽,寒亦通行;滋腎之際,熱之尤可是也。」然而,醫家有溫熱的溫,也有溫存的溫。人參、黃耆、當歸、白朮,性味平和,屬於溫存的溫,如同春日的溫暖陽光;附子、生薑、肉桂,性味溫熱,屬於溫熱的溫,如同盛夏的烈日。溫暖的陽光,人人可親近;酷烈的陽光,除非積雪凝寒,才能融化冰雪,否則不能靠近。
還有一些情況是表裡都寒,開始用溫藥,裡面的寒邪很快去除,但是表邪還沒有散,又傳到經絡,導致開始是寒邪在裡,後來卻變成熱邪在裡,這種情況也是有的。如果不是仔細斟酌時間和病情,對症下藥,而是先用溫藥救治,後來又用溫藥加重病情,也是有可能的。也有三陰經直接受寒邪侵犯,一開始沒有表邪,而溫藥用得過度,導致寒邪退卻,熱邪卻生出來,始終是南轅北轍,這是不可以不謹慎的。所謂溫熱法貴在得法,就是這個道理。
此外,還有一些情況是使用溫熱法時沒有根據病人的體質來調整用藥。例如,氣虛無火,陽氣本來就弱的人,一旦遇到寒邪侵襲,就應該用較重的溫熱藥,而且可以多服一些藥,也不會傷害身體。如果病人平素火旺,不喜歡辛溫的藥物,或者曾經有陰虛失血的病史,不能使用溫熱藥物,即使是輕微的寒邪,溫藥也不宜過度,病情好轉就停止用藥,不必用完所有的藥,這才是適合病人的。如果論及病症,寒邪重的,微熱不能去除;寒邪輕的,過熱則會加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