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生司命》~ 卷八(貞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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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貞集) (8)

1. 五臟氣絕論(六十七)

或謂五臟之氣絕於內,利下不禁,甚者手足不仁,此何謂也?師曰:五臟者,心、肝、脾、肺、腎,皆陰也。榮氣,亦陰也。平人五臟氣旺,榮氣主維於其內,故血液充,陰精固,大便潤,小便長,奚病焉?惟夫火邪燔熾,而五臟齊枯,五行相剋,而亡傳者死,此五臟之氣絕也。

五臟既絕,則榮衛無所管攝,而陷下不禁,在勞病則腸垢虛脫,在惡利則洞泄不收,血氣虛陷,手足自爾不仁,此症之極危者也,陰氣已絕故也。

或又言曾見痢疾每下百度,晝夜無休,完穀不化,下體麻木,治之可生,毋亦臟氣絕而猶有可救者歟?師曰:此非臟氣絕也。症雖相似而實殊者也。此人春夏受熱,藏於臟腑,復出腸胃,火性暴烈,奔迫後重。河間所謂火性疾速,不容停留胃中者是也。其完穀不化,非胃氣絕也,仲景所謂邪熱不殺穀者是也。

下體雖麻木,而猶未至於手足之不仁,不仁則並麻木而不知也。勢雖急而猶未至不禁,不禁則上無脹悶,中無痛疼,下無奔迫,但孔如竹筒,漫無約束,直流不休,訶子、粟殼咸無功矣,雖有盧扁將安施乎?

2. 六腑氣絕論(六十八)

或謂《要略》曰: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上氣腳縮,何謂也?師曰:六腑者,大腸、小腸、膀胱、膽、胃、三焦,皆陽也。衛氣,亦陽也。平人六腑之氣旺,故合衛氣以流行於一身,護皮毛,溫手足,氣和平而足舒暢,奚病焉?惟夫病久損深,六腑之氣漸絕,或暴病虛脫,六腑之氣斷絕,內陽既絕,則胃氣無所稟受,而與之俱絕,手足之寒宜矣。

陽氣一亂,則氣逆上而不平,無陽養筋,則腳攣縮而不伸,此症之極危者也,陽氣已絕故也。

或又言常見人有手足寒,氣逆上,腳拘攣,治之得愈,毋亦腑氣絕而猶有可救者歟?師曰:此非腑氣絕也。症雖相似而實殊者也。按《內經》有言,陽氣衰於下者為寒厥,陰氣衰於下者為熱厥。手足寒,乃厥證也。《經》有言不得臥而息有音者,陽明之脈逆也。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肺之絡脈逆也。

是上氣逆也。又言濕熱不攘,大筋軟短,小筋弛長,軟短為拘,弛長為痿。腳縮者,濕熱病也。茲三者,皆非氣絕也,乃暴病有餘之證也,邪火陰寒之所為也。故觀茲證者,當以脈辨之,陽絕之脈必漫如滴水,浮如蛛絲,或散或微或絕,豈若三證有餘之脈,神氣猶存者乎?

以上二病,症雖相似,而虛實死生,誠為不同,辨之不可不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