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生司命》~ 卷二(元集) (8)
卷二(元集) (8)
1. 火證詳論(十)
火何自而起乎?氣之不得其平者為之也。立臟六腑皆有其氣,氣得其平,則榮衛沖和,臟腑舒暢,何火之有?苟一經之氣失其常度,故有沖逆搏擊乖隔成滯,此火之所由以起也。火在諸經,或一經之自病,或別經之見克,或二經之遺病,或數經之合病。然亦有虛火、有相火、有實火、有燥火、有濕火、有鬱火、有猛烈之火、有無名之火,皆不可不知也。
嘗見忿懥生肝火,憂慮生肺火,焦思生心火,勞倦生脾火,思想無窮生腎火,此五者皆本經之自病也。本經自病,則治在本經,尤防別經之相剋。心火太過,必克肺金,清肅之令衰矣;肺金太過,必克肝木,發生之氣萎矣;肝木太過,必克脾土,化生之源隳矣;脾土太過,必克腎水,津液之源涸矣;腎水太過,必克心火,君主之官奪矣。此五者別經之相剋者也。
別經相剋,則治在別經,尤加究本經之藥。
其二經之遺病者何也?如肺有火,咳嗽日久,必遺熱於大腸,則成瀉泄;如脾有火,則口渴,日久必遺熱於胃,則成脹滿;如心有火,炎灼日久,必遺熱於小腸,則成淋秘;如肝有火,脅痛日久,必遺熱於膽,則成汁溢而口苦;如腎有火,盜汗遺精,必遺熱於膀胱,則成白淫淋瀝。此則治在臟,而腑病自消焉。
又或有數經之合病,端緒難尋,攻伐未易。此則當擇其尤重者而切治之,審其先發者而專攻之,或上病而下取之。如目疾赤腫大痛,用防風通聖倍硝黃以瀉之,下焦類是也。或下病而上取之,如下焦寒瀉,灸百會穴以舉散下焦之寒是也。此精微之理,寓於其中,非深造者莫之悟也。
火證有實火者焉:心火燔灼,胃火助之,而元氣未損,真精未虧,或因醇醪之蘊熱,或因暴熱之外侵,目赤喉痛,胸滿氣喘,宜正治之,所謂祛熱不遠寒者是也,如黃連解毒、白虎、天水、導赤、左金、瀉白、承氣皆瀉實火。當審經而選用之,中病則止。無過劑以損真陽也。
有虛火者焉:東垣曰飲食所傷,勞損所傷。或氣急而喘,身熱而煩,或脈洪大而頭疼,或口發渴而身熱。證象白虎,但脈虛而不長也,以實火治之立殞,惟當以甘溫補其中,兼甘寒以瀉其火則愈。故立補中益氣湯以補之,調中益氣湯以調之,當歸活血湯以養之,皆善。
又有相火者焉:相火原無定位,寄與肝腎二經之間,乃下焦包絡之火,元氣之賊也。相火一動,便上肝膈,入肺中,循喉嚨,燥舌本,令人身熱、咳嗽、咯血、遺精、肌肉消削。此雷龍之火,非芩、連、梔子、硝、石所能治,必如河間所謂養血益陰,其熱自退,丹溪所謂滋陰則火自降,王冰所謂壯水之主,以制陽光也。此皆救本之治,乃所以深治之也。
又有燥火者焉:燥火起於血衰,血衰則榮衛澀滯,臟腑不潤,腸胃行遲,大小便秘。茲時也,芩、連、梔、柏百劑無補,必也其潤之乎,急則治其標,通幽湯、八正散、潤腸丸潤之於先,緩則治其本,四物湯、桃仁、麻仁、郁李仁、白砂蜜潤之於後,庶幾血可生,燥可澤,而病可痊矣。
白話文:
火證詳論(十)
火從何而來呢?是因為氣機失調造成的。人體臟腑都有其各自的氣機,氣機平和,則氣血運行和暢,臟腑功能正常,哪裡會有火證?一旦經絡之氣失常,就會出現氣機逆亂、衝擊、阻滯等現象,這就是火證的根源。火證可能出現在任何經絡,可能是單一經絡的疾病,也可能是其他經絡的克制所致,或是由其他經絡的遺留病症,或多個經絡疾病共同造成。此外,還有虛火、相火、實火、燥火、濕火、鬱火、猛烈之火、無名之火等不同類型,這些都必須了解。
我曾見過因憤怒而生肝火,憂慮而生肺火,焦慮而生心火,勞累而生脾火,思慮過度而生腎火,這五種都是本經自病。本經自病,就應該從本經治療,同時還要預防其他經絡的相克。心火過盛,必然克制肺金,導致肺金功能衰弱;肺金過盛,必然克制肝木,導致肝木生機受損;肝木過盛,必然克制脾土,導致脾土運化功能受損;脾土過盛,必然克制腎水,導致腎水不足;腎水過盛,必然克制心火,導致心火受損。這五種都是其他經絡相克的例子。
其他經絡相克,就應該從其他經絡治療,同時也要考慮本經的藥物治療。
什麼是其他經絡的遺留病症呢?例如,肺有火,咳嗽日久,就會遺留熱邪到大腸,導致腹瀉;脾有火,口渴日久,就會遺留熱邪到胃,導致脹滿;心有火,炎症日久,就會遺留熱邪到小腸,導致小便淋瀝或便秘;肝有火,脅肋疼痛日久,就會遺留熱邪到膽,導致膽汁溢出而口苦;腎有火,盜汗遺精日久,就會遺留熱邪到膀胱,導致白濁、小便淋瀝。這些情況都應該從臟腑治療,腑臟的病症自然會消退。
還有一些是多個經絡的合併症,病因難以追溯,治療也比較困難。這就需要選擇最主要的病症重點治療,找出病症的先兆並專攻其病灶,或是上焦有病則從下焦治療。例如,眼睛紅腫疼痛,可以用防風通聖散加倍硝石黃瀉火,下焦的病症也類似如此。或者下焦有病則從上焦治療,例如下焦寒瀉,可以用灸百會穴的方法來散寒。這些精妙的治療原理,只有深入研究才能領悟。
實火證:心火燔灼,胃火助之,但元氣未損,真精未虧,可能是因為飲酒過度積聚熱邪,或因外感熱邪,出現眼睛紅腫、喉嚨痛、胸悶氣喘等症狀,宜用正治的方法,也就是祛除熱邪而不傷及寒氣,例如黃連解毒湯、白虎湯、天水湯、導赤散、左金丸、瀉白散、大承氣湯等都可以瀉實火。應該根據經絡選擇藥物,病症痊癒即停止用藥,避免藥物過量損傷陽氣。
虛火證:東垣(張仲景)說,虛火是飲食不節和勞損所傷導致的。患者可能出現氣促喘息、身體發熱煩躁、脈洪大頭痛、口渴發熱等症狀。症狀像白虎湯的主治,但脈象虛弱不長。如果用瀉實火的藥物治療,會導致病情加重,只能用甘溫的藥物滋補,並配合甘寒藥物瀉火,才能痊癒。因此,補中益氣湯、調中益氣湯、當歸活血湯等都適合治療虛火。
相火證:相火本無固定位置,位於肝腎之間,是下焦包絡的火,也是損傷元氣的邪火。相火一旦活動,就會上升到肝膈,進入肺部,循行於喉嚨,灼傷舌頭,導致發熱、咳嗽、咯血、遺精、肌肉消瘦等症狀。這種火邪就像雷電一樣猛烈,不是黃芩、黃連、梔子、硝石等藥物所能治療的,必須像河間派(張元素)所說的那樣,養血益陰,使熱邪自然退去;或者像丹溪派(朱丹溪)所說的那樣,滋陰則火自降;或者像王冰所說的那樣,壯水以制陽。這些都是從根本上治療,也是深層次的治療方法。
燥火證:燥火是由於血虛引起的。血虛則氣血運行不暢,臟腑乾燥,腸胃功能減弱,大小便不通暢。此時,黃芩、黃連、梔子、柏子等藥物效果不佳,必須滋潤臟腑。病情緊急時,先治療標證,用通幽湯、八正散、潤腸丸等藥物潤腸通便;病情緩慢時,則治療本證,用四物湯、桃仁、麻仁、郁李仁、白砂糖、蜂蜜等藥物滋陰潤燥,這樣才能使血液生成,燥熱消除,疾病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