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時進

《一見能醫》~ 卷之十 (5)

回本書目錄

卷之十 (5)

1. 醫家五戒

一戒:凡病家大小貧富人等請視病者,一請便往,勿得延遲,欲往不往,以致誤人病症。煙茶藥金,毋論輕重有無,必當盡力,一律施於調治。能如此之,自然生意日增,揚名四海,毋傷於方寸矣。

二戒:凡婦女及孀婦、尼僧等請視病者,雖而即至,必候侍伴在傍,人房診視,切忌輕身自看,倘無伴侍,恐有不便之處。及至宥時,更宜真誠窺視,忌對外言。內人亦宜忌言。何以為之,此因閨閫故也。

三戒:凡病家將珠珀珍貴等送家合藥,不得出脫,以存假物換真。如果該用,令彼自制而入,倘服不效,自無疑謗於人。代彼制之,恐彼不信,生悔物色之好,切勿稱讚,彼家以假換真,此等非君子也。

四戒:凡醫或在家,或設局等,各有時運為醫之道,不可行樂登山,攜酒遊玩,不可離局片時,抱病至者親視。用意發藥診治,藥帖又要依經寫出,存心用藥,不可杜撰藥方,受人駁問,此為保身之要也。

五戒:凡娼妓及私夥人家等請看症者,雖而即至,亦當正色窺視。如良家女不可他意兒戲,視畢便回。恐取不正之嫌,貧窘之者,藥金可壁,病愈之後,只可與藥調治,不可再去以圖邪淫之報。

2. 醫家十要

一要:先知儒理,然後方可醫業,或內或外。勤誦先賢明醫確論之書,須要旦夕不離,一一參明。融化神機,仙變即之,在心慧之,耳聞目視,凡臨症時,自然無錯謬矣。

二要:選買藥品,必遵雷公炮炙。凡用之藥有醫方修合者,又因病症有隨時加減者。湯散宜近,膏藥愈久愈靈,丸丹預製,線藥越陳越異,藥不吝惜,終久必濟於人。

三要:同道之士,不可輕侮傲慢,凡遇鄉井,切要謙和謹慎。彼年尊者,鞠躬而恭敬之;彼有學者,當師而事伴之;彼驕傲者,謙和而遜讓之。如此信和自貴而無怨也。

四要:治家與病同,人不惜元氣,斫喪太過,百祈不得回也,輕者廢人,重者喪害性命。治家之法,不固根本基業,奢華太過,而流蕩日生者,輕則無積,重則貧窘者也。

五要:人受天命,不可負天之命。凡致進取當知彼心願否,天道順逆,然後可以進取,順取者昌,逆取子孫受殃。人生世上,終當輕利遠害,何為如此,以防還報之業。

六要:凡親友情婚喪疾病慶賀,其餘外務,終要正理而行,饋送往來,不可求奇好勝。凡臨餐飧,只宜一魚一菜,一則省費,二則惜祿增功,此謂廣求而不如儉用也。

七要:貧窘之家,及遊僧道衙役。凡來看病,不可要他藥錢,再遇貧難,終當施藥與彼,量力微贈。如此方為仁術,如其不然,有藥而無火食,其命亦難,不如不施與乎。

八要:凡有所蓄,隨其大小,便當置買田產,以為根本基業,忌收玩器,以及不緊之物,浪費錢財,又取不正之名,囊橐皆空,難防不測之日,一律禁之,自然無謗怨矣。

九要:凡在寓中應用,各樣物具,俱要整齊,勿使臨時缺少。古之聖賢以及近時名公,今古醫理,必尋一一參閱,以進學問,此為醫之本物,次習談說,為守身之計也。

十要:凡官所請,必得速而去,毋得怠緩,而要誠意恭敬,告明病源,然後開具藥方。病愈之後,不得圖求匾禮,以為功顯,使民何敢相請,閒不近公,自宜守身為實貴。

以上五戒十要,乃保身保家之法,守身守成之道,故置言而不文,當為置於座右。若有賢能子孫,必須朝夕二覽,倘能遵而行之,可以成家立業,若不聽信此書,必有飢寒不足。凡人何不預聽,不思蓄積根基,直待臨時懊悔,雖有百足難追。故余整辦此書,以為後學之法。

壬午民國三十一年四月初七日抄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