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芻言》~ 第十八章 傷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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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傷食

1. 第十八章 傷食

傷食證,必見胸悶吞酸噯腐,腹脹痛等證。自宜以山楂、神麯、萊菔子檳榔枳實等。若不噯腐胸滿,但見頭痛,惡寒發熱,是外感證,切不可使用消食藥,反致表邪陷入,切記切記。脈滑而實者,食積也。病初起,舌上苔厚而黃白色者,必有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