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因證治》~ 卷一 (4)
卷一 (4)
1. 六經餘證
太陽痙,汗多熱利,誤下變證。
陽明煩躁。火入於肺,煩也。火入於腎,躁也,梔子豆豉湯。宿食加大黃。狂譫實熱發斑,胃火嘔吐噦。
少陽潮熱。有平旦、日晡之分。(詳見前。)
太陰腹痛,有部分同雜證治。
痞有虛實。實,便秘,厚朴、枳實。虛,便利,白芍。
少陰心驚悸是雜證。吐瀉同霍亂證。治咽喉熱,甘草、桔梗。寒熱合二方。下利色青,下;色不青,溫。渴逆,乃陰消陽逆,或兼以舌攣,語言不正,昏冒咽痛,大承氣。
厥陰,羌活湯。
厥利傷寒,不問何經,辨兩感、傷寒之例。
羌活,防風,川芎,甘草(炙),芩(各一錢),地黃,細辛(二錢半),白朮(二錢)
如身熱,加石膏四錢;腹痛,加芍藥三錢半;往來寒熱,加柴胡一錢、半夏五錢;心下痞,加枳實一錢;里證,加大黃三錢,邪去止之。
治疫,麻黃(一兩),甘草(一兩半),石膏,滑石,黃芩,白朮(各四兩),煎服表汗。
解利,大羌活湯,治兩感傷寒。出李。
防風,羌活,獨活,防己,白朮,甘草(炙),黃芩,黃連,蒼朮,川芎,細辛(各三錢)知母,生地黃(各一兩),白芷(陽明加之)
雙解散,混解,不問風、寒。出張,李、劉皆用。
梔子豉湯,出李。
消毒飲,治疫癘時毒。
黃芩,黃連(各半兩),連翹(一錢),陳皮,玄參(各三錢),甘草,黍黏子,板藍根,馬勃(各一錢),人參,殭蠶(各一錢),桔梗(三錢),升麻(七錢),柴胡(五錢),薄荷,川芎(各五錢),大黃(便硬加之)
以水煎服。
傷寒中寒說,傷寒為外寒鬱內熱。傷寒面慘而不舒,惡寒不惡風。中寒謂寒乘其膚腠,不分經絡,疏豁一身,無熱可發,溫補自安。此胃氣之大虛也。
風濕不可下論,春夏之交,病如傷寒,自汗,肢體重痛轉側難,小便不利,此名風濕,非傷寒也。因陰雨卑濕,或引飲多有此證,宜多與五苓散,切忌汗、下。
四證類傷寒,傷寒,右寸脈緊盛,痞滿。腳氣如傷寒證,但病起於腳胯。痰證,嘔逆頭痛,脈浮而滑;痞滿,虛煩不惡寒,不頭痛身疼。陽毒,身重,腰脊痛,狂言,或吐血下利,脈浮大數,咽喉痛唾血,面赤如錦紋,五六日可治。陰毒,身重背強,腹中絞痛,咽喉不利;毒氣攻心,心下堅,嘔逆,唇青面黑,四肢冷,脈沉細緊數,身如打,五六日可治。
陰盛格陽,目赤,煩躁不渴,或渴不欲水,脈七八至,按之不鼓,姜附主之。
陽盛拒陰,身表涼痛,四腳冷,諸陰證,脈沉數而有力,承氣主之。
陽厥極深,或時鄭聲,指甲、面色青黑,勢困,脈附骨,按之有舉之無。因陽氣怫鬱,不得榮運於四肢,以至身冷。先涼膈養陰退陽,以待心胸微曖,可承氣下之。
陰證身靜,重語無聲,氣難布息,目睛不了了,鼻中呼不出吸不入,口鼻中氣冷,水漿不入口,二便不禁,面上惡寒,如有刀刺。
陽證身動,輕語有聲,目睛了了,鼻中呼吸出入能往能來,口鼻氣熱。傷風,氣出粗,合口不開,面光而不慘,惡風不惡寒。傷食,口無味,液不納,息肩。
兩感,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頭疼口乾,煩滿而渴者是。二日陽明受之,即與太陰俱病。腹滿身熱,不飲食,譫語。三日少陽受之,即與厥陰俱病。煩滿囊縮,水漿不入口,不知人,六日死。
痙,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剛痙。無汗為表實,惡寒為重感,故名剛痙。太陽病,發熱有汗,不惡寒者,為柔痙。表虛傷濕。其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頭搖,卒口噤,背反張。
中濕,見前脈。其病一身盡黃,頭痛汗出,欲水而不能飲,反欲近火。
頭汗,乃邪搏諸陽,熱不得越,津液上湊。又見自汗條下。
手足汗,有邪聚於胃則便硬。有寒則便溏,不能食,小便不利。
煩躁,有熱傳於內,胸中有熱,關前洪數,宜解熱。有虛,因汗、吐、下,虛協餘熱,身不疼,脈不緊數,宜補之。又初解,胃弱強食,胃脈浮洪。
苔,皆心經之熱淺深也。白而滑,乃邪在半表半裡也;白而澀,熱在裡也;黃而干,熱在胃也;黑者宜下。
噦皆胃疾,或寒,或妄下之虛。
厥,手足冷。有寒,有熱。先熱而後厥者,熱伏於內;先厥而後熱者,陰退陽氣復;始得之便厥,皆陽不足而陰勝也,所主為寒。
譫語四證,傷寒譫語,屬陽明經。乃胃有熱,脈洪大者是。宜調胃承氣湯。身不熱,身困者,謂之鄭聲。病退人虛,脈和平,宜滋補。婦人經來,適邪氣乘虛入於血海,左關脈數者,小柴胡湯主之。有邪祟者,言語涉邪,頗有意思,狀多變,與病相違者是。
氣喘七證,傷寒太陽證,下之微喘者,內虛外熱故也,宜解其表。飲水過多,水停心下,胸膈滿而喘者,宜利其小便。病本無喘,因藥下之,瀉止而喘,其色已脫,不治。喘而四逆者,不治。喘而噫者,不治。喘而魚口者,不治。喘而目閉、面黑者,不治。
目瞪四證,傷寒至目瞪不省人事,此中風痙證。以藥開關吐痰,痙退眼開,隨證治之。傷寒,病已過經,痙退無熱,人困不語,脈和目瞪,謂之戴陽,下虛故也。陽毒不解,熱毒之氣伏於太陽之經,故使目瞪。六脈弦勁,漸作魚口,氣粗者死。太陰痰潮,上灌七竅,兩目瞪。與小兒驚風之類同,下痰則愈。舌卷唇焦,乃心肝熱極,三焦精液不生,可治;舌卷卵縮,厥陰絕也,必也。
厥陰幽悶三證,陰毒陽冷,四肢逆冷,心膈幽悶,默默思睡,脈沉伏者是。傷寒起,汗下後,又戰汗過多,人困身冷不動者,乏陽也。傷寒未三日,身冷,額上汗出,面赤心煩者,非陰毒證,謂之陰勝格陽。陰氣並於外,陽氣伏於內,其脈沉數也。
咽乾兩證,少陽證,口苦咽乾,乃膽熱也,小柴胡湯。少陰證,口燥咽乾,主腎熱津液不生,宜下。
惡寒三證,發熱惡寒,發於陽。脈浮數,宜麻黃、桂枝汗之。無熱惡寒,發於陰。脈沉細。宜四逆溫里。發汗後,反惡寒,氣虛也。脈微弱,補虛,芍藥附子甘草湯主之。
惡風三證,汗出而脈緩,宜桂枝加葛根湯,便遍身潤。太陽病,發汗過多,亡陽。衛虛惡風,當溫其經,宜桂枝加附子湯。風濕相搏,骨節煩痛,不得屈伸,汗出惡風,不欲去衣,宜甘草附子湯。
汗後發熱並再傷八證,發汗不入格,其病不解,宜再汗之。發汗後,再傷風邪而熱,宜發汗;再傷風寒而熱,隨證治之。汗後溫之熱,脈弦小而數者,有餘熱也,宜和解之。汗後溫之熱,脈靜,身無痛處。虛熱也,宜平補之。汗後溫之熱,或渴,或煩,或胸滿,或腹急,有里證,脈沉數,宜下之。勞力而再熱,平解勞倦,宜柴胡鱉甲散。食過而熱者,宜消化其食。
中暍,夏月發熱惡寒,小便己灑然毛聳,脈弦細而芤遲,宜白虎人參湯。忌汗、下。
中暑,背寒面垢,手足微冷,煩躁引飲,四肢不痛,脈浮,宜五苓、白虎。
中溫,,冬月冒寒,至春再感乖常之氣。
風溫,先傷風,後傷溫。頭疼自汗,體重息如喘,但默默欲眠,尺寸脈俱浮。風溫脈浮,證同前條下。
溫毒,汗、吐、下,表未罷,毒邪入臟,身有斑,脈陽洪數、陰實大。濕溫,先傷濕,後中暑。
瘟疫,眾人一般,脈陽虛弱、陰弦緊。
潮熱,陽明,申酉時分也。胃實宜下,寒熱相繼在他時。太陽病,熱在寅卯;少陽,在巳午。
汗自出,太陽經自汗,營弱衛強也。中風,太陽脈緩;風溫,身重多睡,脈浮緩;風濕,脈沉而細,證同前條下。少陰,咽痛,拘急,四肢疼,厥逆自汗,亡陽也。太陽,亡陽自汗。柔痙,同前痙下。
除中者,死。傷寒六七日,脈遲下利而熱,反與黃芩湯撤其熱,腹中惡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名曰除中。脾經受邪,則下利而熱,反與黃芩,邪熱未去而胃氣先去。
禁忌,厥陰心痛發斑,不欲食,食則吐蛔,下則利不止。諸四肢厥逆,不可下。五六日,不結胸,腹痛滿,脈虛復厥者,不可下。當下反汗之,必口爛。
少陰脈沉細數,病在裡,忌汗;微者,忌汗。尺脈弱澀者,不可下之。
太陰腹滿,吐,食不下,自利,時腹自痛。忌下,下之胸下結硬。脈弱,自便利,雖用下,宜減之。
少陽不可汗,忌利小便,忌利大便。犯之,各隨上下前後,本變及中變諸變例。
太陽小便不利,不可利之。利之邪氣入里不能解。咽乾淋衄,小便不利,當汗不可汗。在表不可下,下之動血。誤犯之成結胸、痞氣。汗之成血蓄於胸中;當汗而下之,成協熱利。
太陽證誤下有八變,脈浮者,必結胸。緊者,必咽痛。弦者,必兩脅拘急。細數者,頭痛不止,沉緊者,必欲嘔。沉滑者,必熱利。浮滑者,必下血。
陽明不當發汗,發汗成蓄血,上焦為衄。不當下而下之,血蓄下焦發狂。有年老患時熱狂妄,服附者愈,服寒涼者死。
足太陽未渴,小便清者,禁利。咽乾禁汗,成蓄血禁下太早。已渴者,五苓散。譫語、潮熱、大渴,宜下。
足少陽三禁,胃實可下。足太陰禁下。足少陰脈沉,口燥咽乾而渴,禁汗;脈澀而弱,禁下。三陰非胃實,不可下。
治三焦便有膽少陽經,作風治不宜汗、下、利小便。治心便有腎少陰,故本熱標寒,故脈沉細,按之洪大,用承氣湯酒製熱飲是也。
治膀胱便有小腸太陽,故本寒標陽,故脈緊數,按之不鼓而空虛,用姜附寒飲頓服。
治肺便有脾太陰,故寒因寒用,大黃枳實下之。
治陽明純陽,大腸喜熱惡清,當以熱治寒也。絡宜清,當以寒治熱。
許學士解利外感
傷風者,惡風。用防風二錢、甘草、麻黃各一錢。頭痛加川芎,項背腰痛加羌活,身重加蒼朮,肢節痛加羌活,目痛鼻乾及痛加升麻;或乾嘔,或寒熱,或脅下痛,加柴胡。傷寒者,惡寒。用麻黃二錢、防風、甘草各一錢。頭沉悶加羌活一錢。
凡治傷寒,以甘草為君,防風、白朮為佐。是寒宜甘發也,看他證加減。傷風以防風為君,甘草、白朮為佐。是風宜辛散也。其傷寒表證,以石膏、滑石、甘草、知母、蔥、豉之類,汗出即解。如熱半表半裡,與小柴胡,汗出而愈;熱甚,大柴胡與之;更甚,小承氣。裡熱甚,大承氣,發黃者,茵陳蒿湯下之。結胸,陷胸湯下之。
內傷,見於右手。內傷躁作寒已,寒作躁已,不相併,但有間,且晡時必減,乃胃氣得令。潮作之時,精神困倦,乃其氣不足。外傷,見於左手。外傷但無間,且晡時必作劇,乃邪氣盛。潮作之時,精神有餘,乃邪氣勝。寒邪不能食,風邪能食。
表虛,不作表虛治。或勞役於涼處解衣,或陰虛新浴,表虛為風寒所遏,切不可妄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