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昆

《醫方考》~ 卷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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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1)

1. 火門第八

敘曰:水火,人身之陰陽也。陽常有餘,故火證恆多,所謂一水不勝五火是也。人能攝理其火,致其沖和,則調元之手矣。或者寒涼太過,斯又弊焉。自有五行以來,不可以無火,故知滅燼之為非。今考古方二十餘首以治火,豈曰滅火雲哉?

2. 井花水

水足以濟火,故狂躁煩渴火實之證,內以水飲之,外以水漬之,此既濟之妙,自《大易》以來,已有之矣。

3. 甘梨漿

甘梨漿,水類也。生之可平六腑之陽,熟之可濟五臟之陰。實火宜生,虛火宜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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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思邈《千金方》凡療火證、熱證,率用上件取汁飲之,往往稱其神良,何也?經曰: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屎溺出於二陰,則無分人類物類,皆陰濁也。惟其陰濁,故足以制陽光。或者鄙而遠之,由夫未達醫之妙也。

4. 煉秋石

古昔神良之醫,但用人尿、溺白垽耳,未嘗有用秋石之方也,近時多用之。夫藥有氣有味,有精有魄,秋石既經煎煉,則其氣味已易,精華已去,所存者獨枯魄耳,惡能與人尿、溺白垽論功效耶?此舉世尚奇之昧也。或用陰秋石者為近之。

5. 防風通聖散

表裡客熱,三焦火實者,此方主之。

麻黃、防風,疏表藥也,火熱之在表者,得之由汗而泄;大黃、芒硝,攻裡藥也,火熱之在裡者,得之由下而泄;荊芥、薄荷,清上藥也,火熱之在巔頂者,得之由鼻而泄;滑石、梔子,清下藥也,火熱之在決瀆者,得之由溺而泄。乃石膏、桔梗,又所以清肺胃;而連翹、黃芩,又所以去諸經之客熱也。

火熱灼其血,則川芎、當歸、芍藥可以養之;火熱壞其氣,則白朮、甘草可以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