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直指》~ 《傷寒直指》卷十三 (30)
《傷寒直指》卷十三 (30)
1. 小兒傷寒
健曰:小兒乃十六歲前之稱,若已成丁,不在小兒之列矣。
(仁齋:)嬰兒傷寒,六經皆同,但有胎熱、驚熱、血熱、客熱、潮熱、痰熱、食熱、變蒸熱、痘疹發熱、傷鳳發熱,一皆狀似傷寒,不可不明辨之。況肌體嫩弱,血氣未定,有脈法不同,藥劑輕小之別,其詳另具。
凡傷寒發熱,則畏寒拘急,其熱翕然在表,晝夜不止,直待汗出方解。錢氏曰:男子則面黃體重,女子則面赤喘急,憎寒,口中氣熱,呵欠頓悶,項急也。又手背熱而手心不熱,左人迎脈緊盛為異。
(立齋:)錢仲陽云:小兒正傷寒者,謂感冒寒邪,壯熱頭疼,鼻塞流涕,畏寒拘急是也。夾驚者,因驚而又感寒邪。或因傷寒熱極生風,熱乘於心,心神易動,故發搐也。(用薄荷散、人參羌活散類解之,甚者抱龍丸。)夾食者,或先傷於風寒,後停滯飲食,或先停飲食,而後傷風寒。
以致發熱氣粗,噯氣壯熱,頭疼腹脹作痛,大便酸臭。先用解散,次與消導,不解者,(大柴胡湯。)周歲以前,傷寒熱輕者,(剁惺惺散。)周歲以後,須解表微汗。若五六日不除,邪入於經絡,傳變多端,不可枚舉。若夫營衛俱傷者,(羌活沖和湯主之。)過此,則少陽陽明二經,在於半表半裡,肌肉之間,脈不浮沉。
外證在陽明,則目痛鼻乾不得眠,脈洪而長,(以葛根解肌、升麻等湯治之。)在少陽,則耳聾,脈弦數,(小柴胡湯加減和之。)若少陽陽明俱病,(小柴胡加葛根、芍藥。)傳入陽明為里,脈沉實,譫妄惡熱,六七日不大便,口燥咽乾而渴,(用大柴胡湯,重則三一承氣湯。)若兼三焦俱病,則痞滿燥實,(宜大承氣湯。
)三陽之邪在裡為患,不頭疼惡寒而反渴,此為溫病,當從溫病論治。其正傷寒證,治有專方,不復贅論。其兼驚、兼食者,各從本證論治。
傷寒熱者,十指稍冷,鼻流清涕,發熱無汗,面燥凜振,右腮有紫紋。若發熱惡寒,脈浮數者,此溫病也。
白話文:
《小兒傷寒》
【概述】十六歲以下稱為小兒,已成年者不在此列。
【辨證要點】
嬰兒傷寒症狀與成人六經辨證類似,但需注意鑒別胎熱、驚熱、血熱、客熱、潮熱、痰熱、食熱、變蒸熱、痘疹發熱、傷風發熱等易混淆的發熱類型。小兒體質嬌嫩,氣血未定,脈象特點與用藥劑量均與成人有別,需另行詳述。
典型傷寒表現為:
- 發熱時畏寒、肢體拘緊,持續體表發熱直至汗出而解
- 錢乙補充:
- 男童:面色發黃、身體沈重
- 女童:面赤氣喘、怕冷、口中有熱氣、頻繁呵欠、頸部強直
- 特徵:手背熱手心不熱,左側人迎脈緊繃明顯
【分型治療】
- 正傷寒(錢乙論)
- 主症:受寒後高燒頭痛、鼻塞流涕、畏寒、肢體拘急
- 夾驚傷寒
- 病因:受驚後感寒,或高熱引動肝風擾心
- 治則:輕者用薄荷散、人參羌活散類;重者用抱龍丸
- 夾食傷寒
- 病因:先感風寒後食滯,或先積食後感寒
- 主症:發熱氣粗、打嗝高熱、頭痛腹脹痛、大便酸臭
- 治則:先解表後消食,未解用大柴胡湯
【年齡差異】
- 週歲前輕症:惺惺散
- 週歲後需微發汗解表,若5-6日未愈邪入經絡,傳變複雜
【經證辨治】
■ 太陽經證(營衛俱傷)
- 主方:羌活衝和湯
■ 少陽/陽明經證
- 少陽證:耳聾、脈弦數 → 小柴胡湯加減
- 陽明證:目痛鼻乾失眠、脈洪長 → 葛根解肌湯/升麻湯
- 雙經同病:小柴胡湯加葛根、芍藥
■ 陽明腑實證
- 主症:脈沈實、譫語惡熱、便秘口渴
- 分治:
- 輕症:大柴胡湯
- 重症:三一承氣湯
- 三焦俱病(痞滿燥實):大承氣湯
■ 溫病鑒別
- 特徵:渴但不惡寒頭痛,按溫病論治
【其他辨證】
傷寒發熱特殊表現:
- 十指發冷、清涕、無汗、面部乾燥寒顫、右腮紫紋
- 若發熱惡寒脈浮數,屬溫病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