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恆論》~ 傷寒恆論卷九 (7)
傷寒恆論卷九 (7)
1. 傷寒恆論卷九
【鄭論】,按下利清穀,其人面色赤,裏寒外熱,厥逆,脈微欲絕,種種病形,皆是危亡之候,但其人身反不惡寒,其陽猶在,尚未離根;若惡寒身重甚,陽已離根,招之不易,服(白)通〔脈四逆〕湯,其脈即出而緩者生,其脈暴出者死。
【闡釋】,本條之少陰病,實陰盛格陽於外之真寒假熱證。原文所載各證,皆是危亡之候。至脈微欲絕,較之四逆湯證的脈象不過沉或微細為嚴重。整個證狀或病情上都較四逆湯為重,故於四逆湯內倍用乾薑,並加重附子用量,以急驅內寒,挽行將越脫之陽氣。鄭氏說:「服通脈四逆湯,其脈即出而緩者生,其脈暴出者死。」其意與前十四條同。
通脈四逆湯方(校補)
甘草二兩(炙),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乾薑三兩,強人可用四
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溫再服,其脈即出者愈。面赤色者,加蔥九莖。腹中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嘔者,加生薑二兩。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利止脈不出者,去桔梗加入參二兩。病皆與方相應者,乃服之。
【方解及其應用範圍】
本方即四逆湯倍乾薑加重附子用量,作用與四逆湯相同,但因其整個證狀都較四逆湯為嚴重,故加重其劑量。陳修園謂:「陽氣不能運行,宜四逆湯;元陽虛甚,宜附子湯;陰盛於下,格陽於上,宜白通湯;陰盛於內,格陽於外,宜通脈四逆湯。蓋以生氣既離,亡在頃刻,若以柔緩之甘草為君,豈能急呼散陽而使返耶!故倍用乾薑,而仍不減甘草者,恐散渙之餘,不能當薑附之猛,還借甘草以收全功也」,允稱恰當之釋。其主要作用是治療少陰格陽證。
筆者治一初起惡寒發熱之患者,誤以為表實證,服麻黃湯而病不愈。體溫在,39℃左右,雖熱而不思飲,腹中痛,下肢冷,脈輕按浮大,重按則無,舌質淡,苔白,故斷為陰盛隔陽之證,以大劑通脈四逆湯治之,連服四劑,體溫降至,37℃,腹中痛及下肢冷告愈。繼以附子理中湯加味調理,鞏固療效,連服十劑而停藥。
十七、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輩)〔湯〕**。**原文323
【鄭論】,按少陰而見脈沉,裏寒甚已,法宜急溫以扶陽,庶可免危亡之禍。
【闡釋】,少陰病脈本微細,今者輕取之微脈不見,重取之細脈兒亡,伏匿而至於沉,此寒邪深中於裏,殆將入臟;則身重欲寐,下利、厥逆等證俱包括在內,實即危亡之候,「急溫之」之意,為不可緩矣。如鄭氏所說:「法宜急溫以扶陽,庶可免危亡之禍。」
十八、少陰病,飲食入口(即)〔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當〕溫之,宜四逆(輩)〔湯〕**。**原文324
白話文:
【傷寒恆論卷九】
鄭論
下利排出未消化的食物,患者面色發紅,體內有寒而體表發熱,四肢冰冷,脈搏微弱幾乎摸不到,這些症狀皆是危重之兆。但若患者身體反而不怕冷,表示陽氣尚存,未完全脫離根基;若出現怕冷且身體極度沈重,則陽氣已脫,難以輓回。此時服用通脈四逆湯,若脈象逐漸恢復且緩和,則有生機;若脈象突然暴現,則預後不良。
闡釋
本條所述少陰病,實為陰寒內盛、陽氣被格拒於外的真寒假熱證。原文所列症狀均屬危急。若脈象微弱欲絕,比四逆湯證的沈細脈更為嚴重,病情亦更危急,故需加重附子與乾薑用量,以驅散內寒,輓救即將耗散的陽氣。鄭氏所言「脈緩出則生,暴出則死」,與前文所述道理相同。
通脈四逆湯方(校補)
甘草二兩(炙)、大附子一枚(生用,去皮切八片)、乾薑三兩(體壯者可用四兩)。
將三味藥以三升水煎至一升二合,去藥渣,分兩次溫服。若服後脈象恢復則可痊癒。若面色發紅,加九根蔥白;腹中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嘔吐者加生薑二兩;咽喉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若下利停止但脈仍不出,去桔梗加人參二兩。需確診症狀與藥方相符後再服用。
方解與應用範圍
此方為四逆湯加倍乾薑、加重附子用量,作用與四逆湯相同,但因症狀更危急,故加強藥力。陳修園指出:陽氣不運宜四逆湯,陽虛甚重宜附子湯,陰寒在下格陽於上宜白通湯,陰寒在內格陽於外則宜此方。此時陽氣將脫,生死攸關,故重用乾薑,保留甘草以調和藥性。主要用於治療少陰格陽證。
例如曾有患者初起怕冷發熱,誤服麻黃湯無效,體溫攝氏39度卻不願飲水,腹痛肢冷,脈浮大但重按無力,舌淡苔白,診斷為陰盛格陽,投以大劑通脈四逆湯,四劑後體溫恢復,腹痛與肢冷緩解,再以附子理中湯調理十日而癒。
十七、少陰病,脈沈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鄭論
少陰病脈沈,表示內寒極甚,須立即溫補陽氣,方能避免危殆。
闡釋
少陰病脈本應微細,如今脈沈難尋,顯示寒邪深陷,可能併發身重嗜睡、下利、四肢冰冷等症,已屬瀕危之候,必須即刻溫陽救治。
十八、少陰病,飲食入口即吐,胸中悶塞欲吐又不能吐,初發時手足冰冷、脈弦遲者,為胸中實邪,不可攻下,應催吐。若因膈上寒飲導致乾嘔,則不可吐,當溫補,宜四逆(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