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鈐法》~ 太乙天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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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乙天符論

1. 太乙天符論

太乙天符,十人九斃。若運占方,卻非此例。

假如戊午得病,戊為火運,午為火氣,又是午支屬火,即名曰太乙天符,三日如逢吉運,減一半。

假如甲子生人,戊午日得病,進三辰見庚申,為司人,加臨到午,見戌,即太陽膀胱水。第一日受患,其日犯太乙天符,其病逆傳。第二日巳未,胃經受患,巳為土運,未為土氣,胃又屬土,其人必至此日丑未日死。何則?丑未又是土是也,余仿此,不看不加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