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鈐法》~ 太乙天符論
太乙天符論
1. 太乙天符論
太乙天符,十人九斃。若運占方,卻非此例。
假如戊午得病,戊為火運,午為火氣,又是午支屬火,即名曰太乙天符,三日如逢吉運,減一半。
假如甲子生人,戊午日得病,進三辰見庚申,為司人,加臨到午,見戌,即太陽膀胱水。第一日受患,其日犯太乙天符,其病逆傳。第二日巳未,胃經受患,巳為土運,未為土氣,胃又屬土,其人必至此日丑未日死。何則?丑未又是土是也,余仿此,不看不加臨。
白話文:
《太乙天符論》
太乙天符這種情況,十個人中有九個會喪命。但如果根據運勢占卜方位,則不適用此例。
例如:戊午日生病,戊屬火運,午屬火氣,且午的地支也屬火,這種情況就稱為「太乙天符」。如果三天內遇到吉運,死亡風險可以減半。
再舉例:甲子年出生的人,在戊午日得病,推算三天後的時辰見到庚申,代表司命降臨。如果推算到午時見戌,則涉及太陽膀胱經(屬水)。第一日發病時觸犯太乙天符,病情會逆向傳變。第二日為巳未日,胃經受損,巳屬土運,未屬土氣,胃經也屬土,此人很可能會在醜日或未日死亡。為什麼呢?因為醜和未同樣屬土。其他情況可依此類推,若無加臨因素則不必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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