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

《傷寒發微》 (75)

1陽明篇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差,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必大便硬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硬。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此節當屬太陽證,發端便言陽明病者,實編纂者以此條在陽明篇而改竄之也。太陽之為病除太陽傷寒外,往往見發熱汗出之證,則自汗出原不定屬陽明,況既屬陽明熱證,重發其汗,必且昏不知人,豈有發汗而病反差之理。曰:「重發其汗,已差者」,明其為太陽病也。曰:「尚微煩不了了者」,明其為太陽之表已解,而尚有餘邪未徹也。

夫既為太陽病後餘邪,則當仍於太陽求之。蓋太陽寒水,發於皮毛肌腠者為汗,而出於腎膀者為溺,之二者皆取資於胃中水液,水液散之則易耗,養之則易復,故太陽篇云:「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陰陽和者,必自愈。」又云:「大下後,復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

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今以自汗之證而重發其汗,則胃中津液既少,必不能由小腸下潤大腸,而大便因燥。設遇此證,當以小便多少為驗。若小便本多而今少,則水飲所入,當由胃輸入小腸大腸,大便雖硬,不久亦能自下。此證無潮熱,無譫語,無滿頭痛,不見陽明證象,雖不大便,亦無所苦,蓋亦勿治之必自愈之例也。愚按列此條於陽明篇中,實為上三不可攻起例。

本條要非正文,讀者勿誤認為陽明可也。

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

此上濕下燥之證,必當先治其嘔,而後可行攻下。蓋即《金匱》:「病人欲吐不可下之」之說也。胃中鬱熱上泛,濕痰壅於上膈,便當用瓜蒂散以吐之。胃中虛氣上逆而胸滿者,則吳茱萸湯以降之。否則無論何藥,入咽即吐,雖欲攻之,烏得而攻之,故必先殺其上逆之勢,然後可行攻下。

予每遇此證,或先用一味吳萸湯,間亦有肝胆鬱熱而用萸連湯者,嘔吐既止,然後以大承氣湯繼之,陽明實熱乃得一下而盡。須知「有陽明證」四字,即隱示人以可攻。若不於無字處求之,但狃於胃氣之虛,視芒硝、大黃如蛇蠍,真磕睡漢耳。

陽明病,心下鞕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此證有虛實寒熱之不同,必詳辨脈證而後定可攻與否,蓋即太陽篇結胸臟結之證也。太陽篇云:「藏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蓋藏結之心下硬滿,與結胸同,而結胸一證,則由中風誤下。風為陽邪,陽邪內陷,易於化燥,水從燥化,則為痰涎,故宜芒硝、大黃以通腸胃,甘遂以達痰,於是有大陷胸湯之攻下法。甚者燥熱挾痰上阻肺氣,於是並有加葶藶、杏仁於大陷胸湯內,而為大陷胸丸之攻下法。

白話文

【陽明篇】

第一段

原本患有陽明病,病人本來就有自發性出汗的症狀,醫師卻又再次用發汗法治療。雖然病情稍有緩解,但仍感到輕微煩躁不適,這是因為體內津液耗損,導致腸胃乾燥、大便變硬的緣故。此時應詢問病人平時每日小便的次數,如果原本一天小便三四次,而現在減少為兩次,表示津液正逐漸回流至腸胃,因此不久後大便自然會排出。

這段內容實際上應歸類於太陽病的範疇,文中一開始就提到陽明病,可能是編纂者因為它被放在《陽明篇》而修改的。太陽病除了傷寒之外,常見的症狀也包括發熱和出汗,因此自汗不一定專屬陽明病。如果是陽明熱證,過度發汗反而可能導致神志昏迷,怎麼會因為發汗而病情好轉?文中提到「重發其汗,已差」,正說明這是太陽病;而「尚微煩不了了」,則表示太陽表證已解,但仍有些殘餘的病邪未清除。

既然是太陽病後殘留的症狀,治療仍應從太陽病著手。太陽病屬寒水之氣,水液由皮毛肌腠排出則為汗,由腎與膀胱排出則為小便。這兩者都需要胃中的水液供應,水液消耗過多則容易損傷,若能適當調養則易恢復。因此《太陽篇》提到:「若因汗、吐、下等方法導致亡血、亡津液,只要陰陽調和,自然會痊癒。」又說:「大瀉之後又發汗,導致小便不利,是因津液耗損,無需特別治療,待小便恢復自然會好。」

此處的症狀是本來有自汗,又再次發汗,導致胃中津液不足,無法滋潤腸道而大便乾硬。此時可觀察小便的情況:如果原本小便多而今減少,代表水液正回流至腸胃,即使大便暫時乾硬,不久也會自行排出。這種情況沒有潮熱、譫語、頭痛等陽明病的特徵,即使不大便也不會有太大不適,屬於無需治療即可自愈的類型。這段內容放在《陽明篇》,主要是為前文「三不可攻」的原則舉例說明。此條並非主要論述,讀者不宜誤解為陽明病可隨意攻下。

第二段

傷寒患者若嘔吐頻繁,即使有陽明病的症狀,也不可直接攻下。這種上濕下燥的證型,應先止嘔再考慮攻下,正如《金匱》所說:「病人欲吐時不可下。」若胃中鬱熱上逆,濕痰阻滯胸膈,可用瓜蒂散催吐;若因胃氣虛弱上衝而胸悶,則用吳茱萸湯降逆。否則藥物入口即吐,根本無法進行攻下。治療時須先緩解嘔吐,再使用大承氣湯徹底清除胃腸實熱。

「有陽明證」四字隱含可攻下的可能性,若只拘泥於胃氣虛弱而不敢用芒硝、大黃,則太過保守。我曾遇此類情況,有時先用單味吳茱萸湯,若因肝膽鬱熱則用萸連湯,待嘔吐停止後,再以大承氣湯攻下,使實熱一次排出。

第三段

陽明病患者若出現心下硬滿的症狀,不可貿然攻下。若誤攻導致腹瀉不止,可能致死;若腹瀉自止則可痊癒。此證需仔細辨別虛實寒熱,類似《太陽篇》的結胸與臟結。

《太陽篇》提到:「臟結若無陽證表現,無寒熱往來,患者安靜、舌苔滑膩,則不可攻下。」臟結的心下硬滿與結胸相似,但結胸多因中風誤治,陽邪內陷而化燥,形成痰涎,適用大陷胸湯(含芒硝、大黃、甘遂)攻下。若痰熱阻肺,則加葶藶、杏仁製成大陷胸丸。此段再次強調攻下與否需辨明證型,不可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