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穎甫

《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凡例八則

回本書目錄

凡例八則

1. 凡例八則

一、本書一日、二日、三日為一候、二候、三候,傷寒七日一候,中風六日一候,以下五六日、八九日等,均不在此例。所以不言四候者,以陽明居中土,無所復傳。凡傳三陰,大概為誤治之壞病,否則別有感受也。

二、本書譌謬處甚多,鄙人不避訕謗,輙為更正,使學者視病處方,有所信從,不致自誤人。知我罪我,聽之而已。

三、內藏解剖,當以西說為標準,不當堅執舊說。西醫所謂「胸中有淋巴系統」,即中醫所謂脾陽及上中二焦之關健。所以發抒水穀之氣而成液與汗者,皆由於此。西醫所謂「輸尿管」,即中醫所謂下焦。西醫謂「胃底含有胆汁」,足以證明少陽、陽明之同化,及消渴厥陰、跗陽同病之理。故注中間採其說,與謬托科學者固自不同。

四、本書有會通前後而其義始見者,諸家注文,每有顧此失彼之弊,致前後意旨差謬,鄙注倖免此失,願與明眼人共鑒之。

五、著述之家,輒有二病。一為沿襲舊說,一為謬逞新奇。鄙人以攷驗實用為主要,間附治驗一二則,以為徵信。非以自炫,特為表明仲師之法,今古咸宜,以破古方不治今病之惑,閱者諒之。

六、藥性不明,不可以治病。芍藥苦泄,通營分之瘀,葛根升提增液,能引太陽經輸內陷之邪,使之外出,意旨俱本張隱庵。似較以芍藥為酸寒斂汗,以葛根為陽明主藥者為正,明者辨之。

七、三陰之病,純陰則死,回陽則生。黃坤載說最為切中。凡陽亢而死者,皆醫之過也。鄙注特申黃說,而補其所不及,似較原注為勝。

八、霍亂之證,濁氣不降,清氣不升,縱然有熱,吐瀉交作之後,中氣必屬虛寒,故仲師以四逆、理中為主方,足證近代霍亂新論之謬。

以上八則,不過略舉大端,微者闕之,以俟閱者自悟。倘海內同志,有能匡予不逮,正予譌誤者,不勝榮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