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穎甫

《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傷寒發微》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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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微》 (50)

1. 《傷寒發微》

無如近世醫家,妄稱半表半裏,甲木乙木,而不求病原之同異,一遇此證,無不以大小柴胡為圭臬,此真相之所以常不明也。攷頭項本太陽經脈,由腦後下項之道路,水氣不能作汗,則強痛。水氣少而經脈拘急,則亦強痛。水氣鬱而欲達,則病眩冒,此眩冒當從汗解者也。水氣虛而標熱上行,則亦眩冒,此眩冒之不當從汗解者也。

水氣結於心下,則心下痞硬而成結胸。水液不足,則虛氣上衝,心下痞硬而時如結胸。時如結胸云者,明其有時而軟,可斷其非水結也,故治法當刺大椎第一間(間,去聲,隙也)。瀉其肺俞、肝俞,令肺氣不鬱於上,則上源足資津液之虛。肝臟不鬱於中,則肝液亦能滋胃中之燥。

設不明其為津液之虛,泥於頭項強痛,誤用麻黃發汗,則胃中胆火,益無所制,將胃中宿食盡化燥屎,毒熱穢氣上熏於腦,而譫語作矣。曰:「脈弦,五日譫語不止,當刺期門者」,此亦開肝臟之鬱,借肝藏餘液,以息胃中胆火,使不至燥熱而生變。蓋因胆寄肝葉之內,惟肝液能制其燄故也。

若過此以往,直可決為大承氣證矣。不然,少陰篇之下利色純青,此正胆汁為病也。何以急下而宜大承氣湯乎?厥陰之厥深熱深,厥微熱微,此亦胆火內熾也。何以應下誤汗而口傷爛赤乎?近人因此條譫語刺期門與後二節同,謬指為熱入血室。夫婦人有經水適來、經水適斷憑證,故其譫語,可定為熱入血室。

此證為液虧胃燥之證,不知何所據,而指為熱入血室也。

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脈遲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狀。譫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當刺期門,隨其實而取之。

婦人中風,當內熱已盛,表寒未罷,經水適逢其會而至,此未可定為熱入血室否也。得病七八日,正發於陰而惡寒之證,當熱除身涼之候,乃果應七日當愈之期,熱退而脈遲(不數且緊之謂遲)身涼,證情當霍然矣。乃又胸脅下滿,如結胸狀。設為太陽標熱並水氣結心下、脅下,要惟硬滿而痛,不當譫語,譫語者,鬱熱上蒙空竅,神識模糊,為如狂發狂之漸,以前此經水適來,故知為熱入血室。然則何以不用抵當湯丸及桃核承氣,而但泄肝之期門穴。

曰「此證雖熱入血室,而胞中血海尚無瘀血,故先刺期門以瀉肝胆之熱,此曲突徒薪之計」。隨其熱之實而先時以取之,不待血之既結,後時而救之也。

婦人中風,七八日,經水適斷者,續得寒熱,發作有時,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此條訂正)

此節「經水適斷」四字,張隱庵謂當在「七八日」下,此說良是。中風七八日,以向愈之期,經水適然中斷。設中風本證未罷,病之無關於經水,更何待言。若本證已解,續得發作有時之寒熱,愈而復病曰續,新而非故曰得。中風之熱無間昏旦,此獨休作有時,可見經水適斷之即為病因矣。

白話文:

《傷寒發微》

現代醫家常誤用大小柴胡湯治療半表半裏證,不究病因差異,導致病情真相不明。頭項疼痛是太陽經脈循行部位水氣失調所致,水氣不能化為汗液,或水氣不足經脈拘急,都會引起強烈的疼痛。水氣鬱滯欲外出,則會眩暈頭痛,此種眩暈頭痛需從發汗來解決;若水氣虛弱,陽熱上行,也會出現眩暈頭痛,但這種眩暈頭痛則不需發汗治療。

水氣結聚於心下,則會導致心下痞硬,形成結胸。若體液不足,虛氣上逆,也會造成心下痞硬,但這種情況有時會軟化,可判斷並非水氣凝結所致,故治療應針刺大椎穴(第一間隙),並瀉肺俞、肝俞,使肺氣不鬱於上,則上焦能供給津液;肝氣不鬱於中,則肝液能滋潤胃中乾燥之處。

若不明辨是津液不足,只見頭項強痛而誤用麻黃發汗,則會加重胃中膽火,胃中宿食被消化成燥屎,毒熱穢氣上熏於腦,導致譫語。書中提到:「脈弦,五日譫語不止,當刺期門」,這是為了疏通肝氣,利用肝臟儲存的津液,以平息胃中膽火,防止燥熱生變。因為膽附於肝葉內,只有肝液才能制約膽火。

若病情繼續發展,則可判斷為大承氣湯證。否則,少陰篇中提到的下利色澤純青,正是膽汁病變的表現。為何急需下瀉而使用大承氣湯?厥陰病症,熱象深則病重,熱象輕則病輕,皆為膽火內熾。為何應當下瀉而不是發汗,且伴有口唇潰爛紅赤?現代人將此條譫語刺期門與後二節同,誤認為熱入血室。只有婦女經期或經期剛結束,其譫語才能確定為熱入血室。

此證實為津液虧損、胃燥的病症,卻被誤認為熱入血室,其依據何在?

婦女中風,發熱惡寒,經水正來,持續七八日,熱退脈遲身涼,胸脅下滿,如結胸狀,並伴有譫語,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隨病情而調整治療方法。

婦女中風,內熱已盛,表寒未退,經水恰逢其時,這還不能確定是否為熱入血室。得病七八日,正是陰陽轉化的階段,應當出現惡寒,熱退身涼的現象,符合七日痊癒的時間規律。熱退脈遲(脈象不數且緊)身涼,病情應該明顯好轉。但卻出現胸脅下滿,如結胸狀。如果這是太陽經陽熱和水氣結於心下、脅下的表現,則應當是硬滿疼痛,而不應當出現譫語。譫語的出現,是因為鬱熱上蒙,阻塞竅穴,神識模糊,是狂躁的先兆。由於此時正值經期,故判斷為熱入血室。但為何不用抵當湯丸及桃核承氣湯,而只瀉肝經的期門穴?

書中解釋:「此證雖然是熱入血室,但胞中血海尚無瘀血,故先刺期門瀉肝膽之熱,這是預防勝於治療的策略。」及時治療,不待血瘀之後再治療。

婦女中風,七八日,經水剛斷,接著出現寒熱,發作有規律,此為熱入血室,血必已凝結,故表現為瘧疾樣症狀。發作有規律,小柴胡湯主治。(此條訂正)

關於「經水適斷」四字,張隱庵認為應置於「七八日」之後,此說甚是。中風七八日,正值病情好轉之時,經水卻突然停止。如果中風的本證未愈,與經水無關,則無須多言。若本證已解,再次出現寒熱發作,愈後復發稱為「續」,新發的病症稱為「得」。中風之熱無間晝夜,而此症卻有規律的發作,可見經水驟停是發病的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