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寒發微》
究其實,則為胃中虛冷,故食入反吐,按此即甘草乾薑湯證。上節所謂「燥煩吐逆,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者,此證是也。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先其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吐,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證。以吐,故知極吐下也。(此條訂正)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已在三候之期,病機當傳陽明。「心下溫溫欲吐」者,溫溫如水將沸,水中時有一漚,續續上泛,喻不急也。胸為陽位,胸中陽氣不宣,故胸痛。但上閉者下必不達,而大便反溏,腹微滿而見溏,正繫在太陰腐穢當去之象。「鬱鬱微煩」者,此即「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微煩,與小承氣湯和之」之例也。
然必審其先時自極吐下傷其津液者,乃可與調胃承氣湯,若未經吐下,即不可與。所以然者,慮其濕熱太甚,下之利遂不止也。惟「但欲嘔,胸中痛,微溏」,何以決其非柴胡證,但欲嘔何以知其極吐下,意旨殊不了了。按傷寒十三日不解條下云:「胸脅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
今但欲嘔而胸中痛,與胸脅滿而嘔相似,微溏則又與微利相似,況柴胡證多嘔,今反因嘔而決其為極吐下,意旨尤不可通。不知「嘔」字即上溫溫欲吐之「吐」,傳寫者誤作嘔字耳。但欲吐者,緣吐下傷其中氣,中陽虛寒而氣上泛也。惟既極吐下,胃津告竭,不無燥矢,故可與調胃承氣湯。
此條正以當傳陽明之期,證明調胃承氣證。張隱庵反謂非承氣證,已屬謬誤。又以「自極吐下」釋為「自欲極吐下」,按之文義,尤屬不通。此不過攷其未至十餘日時曾經吐下否耳。張隱庵惟不知「嘔」字為「吐」之誤,故說解支絀如此。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脈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鞕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裏故也,抵當湯主之。
抵當湯方
水蛭(熬)蝱蟲(去翅足熬各三十個)大黃(三兩酒洗)桃仁(三十個)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再服。
太陽病六七日,已滿一候,仍見惡寒發熱之表證,則其病為不傳。但不傳者,脈必浮緊及浮緩,乃反見沉微之脈。攷結胸一證,關上脈沉,以其結在心下也。今見沉微之脈,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因太陽陽熱陷於下焦,致少腹硬滿。夫下焦者,決瀆之官,上出於腎,下屬膀胱,西醫謂之輸尿管,亦稱腎膀管,中醫以為腎與膀胱相表裏者以此。以少陰為寒水之藏者,未嘗不以此也。
血海附麗於膀胱,太陽陽熱,隨經而結於府,傷及胞中血海,因病蓄血,然必驗其小便之利,乃可定為血證。抵當湯一下,而即愈矣。
《傷寒發微》:
胃中虛寒是導致進食後嘔吐的真正原因,這正是甘草乾薑湯的適應症。前文提到的「煩躁嘔吐、氣逆,給予甘草乾薑湯以恢復陽氣」的情形,就是指此證。
太陽病超過十餘日,已進入病程第三階段,病勢應傳至陽明經。所謂「心下輕微想吐」,猶如將沸之水,偶有氣泡上浮,形容嘔吐感不劇烈。胸部屬陽位,陽氣運行不暢,故胸痛。但上焦閉阻會影響下焦暢通,此時反而出現大便稀溏、腹部微脹的現象,這正是太陰經濕濁應排除的徵兆。「鬱悶微煩」的表現,類似《傷寒論》中「太陽病經過發汗、催吐或瀉下後出現微煩,可予小承氣湯調和」的案例。
不過需確認患者先前是否因過度嘔吐或瀉下損傷津液,才能使用調胃承氣湯。若未經吐下治療,則不可貿然使用。這是避免因濕熱過盛導致腹瀉不止的考量。至於單純「想吐、胸痛、輕微溏洩」為何排除柴胡湯證?以及如何從嘔吐判斷曾過度吐下?原文表述稍顯含糊。參照《傷寒論》「十三日未解的胸脅脹滿伴嘔吐、午後潮熱繼而輕微腹瀉」屬柴胡湯證的條文,相比之下,此處僅有嘔吐胸痛與輕微溏洩,與柴胡證類似,卻反因嘔吐推斷為過度吐下,邏輯欠通。實則此處「嘔」字應為「吐」的抄寫錯誤,指因吐下損傷中氣,陽虛氣逆所致。由於劇烈吐下後胃津耗損,可能殘留燥結,故適用調胃承氣湯。
本條意在透過病程傳變時機,印證調胃承氣湯的應用指徵。張隱庵誤判為非承氣湯證,並將「自極吐下」曲解為「主動欲猛烈吐下」,顯與文義不符。實則只需考察患者在病程前期是否曾有吐下治療即可。其誤解根源在於未能辨明「嘔」為「吐」的抄誤。
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依然存在,脈象轉為沈弱卻未形成結胸。若患者出現狂躁,是邪熱陷入下焦的表現,伴隨小腹硬滿且小便通利時,須攻下瘀血方能痊癒——此因太陽經熱邪隨經脈深陷血分所致,當用抵當湯治療。
抵當湯配方
水蛭(炙)、虻蟲(去翅足,炙,各三十枚)、酒洗大黃(三兩)、桃仁(三十枚)
以水五升煎至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未見效可續服。
當太陽病經歷一週仍有惡寒發熱等表證時,通常意味病未傳變,此時脈象本應浮緊或浮緩。若反見沈弱脈象卻無結胸症狀,且患者狂躁,乃太陽熱邪內陷下焦所致。下焦涵蓋腎與膀胱系統(相當於現代解剖學的輸尿管),中醫所謂「腎與膀胱相表裏」「少陰屬寒水之臟」均基於此認識。邪熱隨經入腑,侵擾膀胱周邊血室形成瘀血,此時確認小便通暢(排除水濕停聚)即可診斷血證。服用抵當湯攻下瘀血便可速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