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寒發微》
太陽病,先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裏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裏未和,然後復下之。
太陽病本不應下,先行誤下,裏氣先虛,因復發汗,表氣再虛,然下後之發汗,水氣業經下陷,有所牽制,雖發汗而汗必不暢。於是陽氣不得暢行於表,而鬱冒於上,必待汗液大泄,而鬱冒始解。所以然者,皮毛既開,陽氣之鬱冒於上者,始得散佈而出也。故治病之要,病在表者當先解表,表解後見裏未和,然後用承氣湯以下之。
若清便自調者,則一汗可愈,無容再議攻下矣。
太陽病未解,脈陰陽俱微,必先振慄,汗出乃解。但陽脈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此條訂正)
師言太陽病未解,初未嘗言欲解也。脈陰陽俱停不可通,「停」實「微」字之誤,玩下文但陽脈微,但陰脈微兩層,其誤自見。按脈法云:「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又曰:「脈浮而緊,按之反芤,此為本虛,當戰而汗出也。」浮緊為太陽本脈,芤則為營氣微,微則血中熱度不高,陽熱為表寒所鬱,不能外達,必待正與邪爭而見寒戰,乃能汗出而愈。「脈陰陽俱微」者,氣血俱微,即脈法所謂本虛也。
至如「但陽脈微者」,陰液充足,易於蒸化成汗,故先汗出而解。「但陰脈微者」,津液不足,中脘易於化燥,故下之而解也。張隱庵不知「停」字為「微」字之誤,漫以「均」字釋之,並謂表裏之氣和平。不知正氣內微,勉與表寒相抗,至於振慄,然後發熱汗出而解,一似瘧發之狀,其表裏之不和平,顯然可見,則張注不可通也。脈法又云:「脈大而浮數,故知不戰,汗出而愈。
」所以然者,以陽氣本旺,表寒不能相遏,故能不待寒戰,自然汗出而解。此正與陰陽俱微相反,病之當戰汗出而解,與不待戰而自汗解者,可以得其標準矣。
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營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邪風,即飲酒當風,汗出當風所受之風邪。邪乘皮毛之開,內襲肌理,肌理閉塞,而孫絡中血熱與之相抗,因而發熱。血熱內蒸,皮毛不閉,故汗常出,此即太陽中風之本病。此節所謂「營弱衛強」者,即肌理不開,皮毛獨疏之謂,非於中風之外,別有所謂邪風也。又按脾為統血之藏,外主肌肉,肌理為孫絡叢集之處,而為裏陰從出之道路,故謂之營,西醫所謂微絲血管也。惟其營弱,故裏汗閉而不出,惟其衛強,故表汗獨泄也。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欬者,小柴胡湯主之。
《傷寒發微》
太陽病原本不該使用瀉下法,若誤用瀉下而病情未癒,又再發汗,導致表裏皆虛,患者因此頭暈昏蒙。這種頭暈的病人,待汗出後即可自癒。原因是汗出後表氣疏通,陽氣得以暢行。若裏氣仍未調和,之後再用瀉下法治療。
太陽病本應先解表,誤下後裏氣先虛,再發汗則表氣更虛。此時因水氣已因誤下而內陷,即使發汗,汗出不暢,陽氣鬱滯於上而頭暈。必須等到汗液大量排出,鬱滯的陽氣才能散發,頭暈才會解除。因此,治病的關鍵在於:病在表時應先解表,表解後若裏氣未和,再用承氣湯瀉下。若大小便正常,僅需發汗即可痊癒,不需再瀉下。
太陽病未解時,若寸關尺脈象皆微弱,患者必先寒顫,繼而汗出後病癒。若僅寸脈微弱,發汗後可解;僅尺脈微弱,則需瀉下而解。若要瀉下,適合用調胃承氣湯。(此條經修正)
原文中「脈陰陽俱停」的「停」字實為「微」之誤,從下文「但陽脈微」「但陰脈微」可證。脈法記載:「脈微弱而病癒者,必大汗出。」又說:「脈浮緊但按之如芤脈,此為本虛,會先寒戰而後汗出病癒。」浮緊是太陽病本脈,芤脈表示營氣虛弱,血中熱度不足,陽氣被表寒鬱遏,需正邪交爭而寒戰,才能汗出而解。「脈陰陽俱微」即氣血皆虛,亦即脈法所說的本虛。
若「但陽脈微」,表示陰液充足,易化汗排出,故發汗可解;「但陰脈微」,則津液不足,腸胃易化燥,故需瀉下而解。張隱庵誤解「停」為「均」,認為表裏氣機平和,實則正氣內虛,勉強抗邪而寒戰,直至汗出病解,過程如瘧疾發作,顯然表裏不和,故張說不通。脈法又雲:「脈大而浮數者,不經寒戰即可汗出而癒。」這是因為陽氣旺盛,表寒無法阻遏,故能不戰而汗解。此正與「陰陽俱微」相反,由此可區分需戰汗而解與不戰自汗而解的標準。
太陽病發熱汗出,是因營弱衛強,故汗出不止。若要祛除邪風,宜用桂枝湯。
所謂「邪風」,指飲酒當風或汗出受風所感的風邪。風邪乘皮毛開洩侵入肌理,肌理閉塞,孫絡中血熱與之相爭而發熱,汗孔不閉故汗出。此即太陽中風的基本病機。「營弱衛強」指肌理閉塞而皮毛疏洩,並非中風之外另有所謂邪風。脾統血,主肌肉,肌理為孫絡密集之處,是裏陰外達的通路,故稱為「營」(即微血管)。因營弱,裏汗閉而不出;因衛強,表汗獨洩。
傷寒五六日,或中風後,出現寒熱交替、胸脅脹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嘔吐;或胸中煩悶但不嘔,或口渴,或腹痛,或脅下硬滿,或心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而微熱,或咳嗽者,皆可用小柴胡湯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