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傷寒發微》 (28)
《傷寒發微》 (28)
1. 《傷寒發微》
此為胃中虛冷後蔓延之證,學者不可不知。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傷寒成例,先解其表,而後攻其裏。所以然者,為其水液未盡而遽下之,不病結胸,必有利下不止之變也。至於溫病,有時與傷寒相反,太陽未解,腸胃已化熱化燥,若更先行發汗,表裏燥熱,甚有燔灼而死者,故吳又可《溫疫論》,以大承氣為第一主方。吾亡友丁甘仁稱其得仲景遺意,即此節言之。
蓋溫病本當先下,而先發其汗為逆,先下之反不為逆也。此傷寒、溫病論治之不同也。
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法救裏。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裏宜四逆湯,救表宜麻黃湯。(此條訂正)
傷寒下後,續得下利清穀,此本太陽表證誤下,本氣之寒陷入腸胃之證也。太陽傷寒,身必疼痛,以寒傷皮毛肌腠,津液凝沍,血絡不通之故。蓋即上節「本發汗而醫反下之」之證也。但既經誤下,表證仍在,裏證復起,法當先救其裏而後救其表。所以然者,一因裏寒下陷,有生命之虞。
一因水氣在下,雖經發汗,汗必牽制而不出,又恐一汗而陰陽離決,將有虛脫之變也。若但身疼痛而絕無裏證,自當以解表祛寒為急,而絕無可疑,此皆初學之人,不待煩言而自解者。惟體痛為傷寒的證,他病所無,故「身疼痛,腰痛,骨節疼痛,麻黃湯主之。」「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
」師雖未出方治,其為麻黃湯證,決然無疑。《金匱.痙濕暍篇》云:「風濕相摶,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又云:「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又云:「病者一身盡痛,日晡所劇者,可與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則身疼痛之當用麻黃,已可類推。況本論又云:「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汗不出者,不可與之。
」則身疼痛而急當救表之證,身必無汗,脈必浮緊,桂枝湯正在禁例,何得反云宜桂枝湯,故知仲景原文,必云救表宜麻黃湯(厥陰篇與此同)。學者讀仲景書,不觀其通,一切望文生訓,一旦用之失當,反令活人方治,不能取信於病家,此真與於不仁之甚也。
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腹中疼痛,當救其裏,宜四逆湯。(此條訂正)
病發熱頭痛,其病在表,則其脈當浮,而脈反見沉,則表證當減,為血分之熱度漸低,而表熱當除,頭痛當愈也,此理之可通也。惟後文所云:「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救其裏,宜四逆湯。」則大誤矣。夫身體疼痛為麻黃湯證,即上節所謂急當救表者,豈有病表而反救其裏之理。
愚按「身體疼痛」四字,實為「腹中疼痛」之誤。寒邪入腹,故脈沉,如此乃與「宜四逆湯」四字密合無間。自來注家遇此等大疑竇,猶復望文生訓,坐令仲師醫學失傳,可歎也。
白話文:
《傷寒發微》
這是一種胃中虛寒之後蔓延的病症,學習者不可不知。
先用發汗法治療,又改用下法,這是錯誤的。如果先發汗,則治療方法沒有錯誤;如果先用了下法,又改用發汗法,則是錯誤的。如果先用下法,則治療方法沒有錯誤。
傷寒的治療方法,是先解表,然後再攻裡。這樣做的原因是,如果水液未盡就急忙使用下法,即使沒有結胸的病症,也會導致下利不止的後遺症。至於溫病,有時與傷寒相反,太陽經絡的病症還未解除,腸胃已經出現熱燥的情況,如果再先用發汗法,表裡都會燥熱,甚至會燒灼致死,所以吳又可的《溫疫論》把大承氣湯作為第一主方。我的亡友丁甘仁認為這符合仲景的遺意,這正是這段話的中心思想。
溫病應該先用下法治療,而先用發汗法則錯誤,先用下法則不算是錯誤。這是傷寒和溫病治療方法的不同之處。
傷寒患者用了下法治療後,仍然出現下利清穀不止,並且身體疼痛,應該緊急救治裡證。如果身體疼痛,但大便已恢復正常,則應該緊急救治表證。救裡證宜用四逆湯,救表證宜用麻黃湯。(此條已訂正)
傷寒患者用下法治療後,仍然出現下利清穀不止,這是因為太陽經絡的表證被錯誤地用下法治療,導致元氣的寒邪入侵腸胃。太陽經傷寒,病人身體一定會疼痛,這是因為寒邪損傷皮毛肌膚,津液凝滯,血液運行不暢的緣故。這正是上面提到的「先用發汗法,醫生卻改用下法」的病症。但是,既然已經錯誤地用了下法,表證依然存在,裡證又再次出現,治療方法就應該先救治裡證,然後再救治表證。這樣做的原因:一是因為裡寒下陷,危及生命;二是因為水氣在下,即使使用發汗法,汗液也會被牽制而出不來,而且擔心一發汗就會陰陽離決,導致虛脫。如果只是身體疼痛而沒有裡證,就應該緊急使用解表祛寒的方法,這毫無疑問。這些都是初學者不需多說就能明白的。只有身體疼痛是傷寒的典型症狀,其他疾病沒有這種症狀,所以「身疼痛,腰痛,骨節疼痛,麻黃湯主之。」「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老師雖然沒有開具處方,但是這是麻黃湯的病證,毫無疑問。《金匱要略·痙濕暍篇》說:「風濕互相搏結,全身都疼痛,應該發汗來治療。」又說:「濕邪導致身體煩熱疼痛,可以用麻黃加朮湯發汗。」又說:「病人全身疼痛,在午后加劇的,可以用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所以,身體疼痛應該使用麻黃湯,已經可以類比推斷。況且本論又說:「桂枝湯本是用來解肌的,如果病人脈浮緊、汗不出,就不能使用它。」所以身體疼痛而應該緊急救治表證的情況下,身體一定沒有汗,脈一定浮緊,桂枝湯正好被禁用,怎麼還能說宜用桂枝湯呢?所以知道仲景原文,一定說救表宜用麻黃湯(厥陰篇與此相同)。學習者讀仲景的書,不理解其通理,一味地望文生訓,一旦使用失當,反而會耽誤活人的治療,不能取得病人家屬的信任,這真是非常不仁道的行為。
病人發熱頭痛,脈象卻沉,如果病症沒有好轉,腹中疼痛,應該救治裡證,宜用四逆湯。(此條已訂正)
病人發熱頭痛,病症在表,脈象應該浮,但是脈象卻是沉的,說明表證應該減輕,血分的熱度逐漸下降,表熱應該消除,頭痛應該痊癒,這是可以理解的道理。但是後文所說的「如果沒有好轉,身體疼痛,應該救治裡證,宜用四逆湯」,這是很大的錯誤。身體疼痛是麻黃湯的病證,就是上面說的應該緊急救治表證,怎麼會有病症在表而反去救治裡證的道理呢?
我認為「身體疼痛」四個字,實際上是「腹中疼痛」的錯誤。「腹中疼痛」四個字,實際上是「腹中疼痛」的錯誤。寒邪入侵腹部,所以脈象沉,這樣就和「宜用四逆湯」四個字完全吻合了。歷來的注家遇到這種很大的疑點,還是一味地望文生訓,導致仲景的醫學失傳,令人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