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穎甫

《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金匱發微》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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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匱發微》 (16)

1. 趺蹶手指臂腫轉筋狐疝蚘蟲病脈證治第十九

師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卻,刺腨入二寸,此太陽經傷也。」

此濕從下受之證也。趺蹶為足背經脈轉戾,其人能前不能却,要為寒濕傷筋之證。昔大禹因治水,久居濕地病濕,至於兩足不相過,後世巫者效之,謂之禹步,可為明證。仲師所云:「刺腨二寸」,斷為太陽經傷者,蓋太陽之經入膕中,貫腨內,出外踝之後,至小指外側。寒濕傷其經脈,血瘀不通,故強直而不能却。

刺腨二寸,正所以瀉其瘀也。惟近世內科能用針者少,予嘗患右臂痠痛,自肩至於尺澤,長女昭華用毛薑四兩、川烏三兩、草烏五兩、紅花二兩、良薑一兩,每夜濃煎薰洗,月餘竟愈,則寒濕傷經,似亦不妨用之也。

病人常以手指臂腫動,此人身體瞤瞤者,藜蘆甘草湯主之(方闕)。

《內經》云:「風勝則動,濕勝則腫。」仲師言:「手臂腫動,身體瞤瞤。」此可知為風濕痰涎走竄指臂,延及周身之證,與風癇證略同,特風癇無此表證耳。按子和《儒門事親》云:「一婦病風癇,其始一二年發,後即日發,甚至一日數發,求死不得。值凶歲,采野草充糧,見草若蔥狀,采蒸飽食,胸膈間脹悶,頃之,湧吐膠痰,數日,約一二斗,甚昏困,後遂輕健如平人。以所食蔥訪人,即藜蘆也。

」蓋風痰內壅,積久旁竄,積者為本,竄者為標,用藜蘆者,湧吐而抉其壅也。所以用甘草者,恐藜蘆苦寒敗胃,甘味以調之也。近癇證有日服控延丹一錢,久而自愈者,亦所以去痰涎也。

轉筋之為病,其人臂腳直,脈上下行,微弦,轉筋入腹者,雞矢白散主之。

雞矢白散方

雞矢白為末,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溫服。

轉筋入腹之病,予未之見。原其病情,則與痙證之宜大承氣湯者略同。痙證云:「痙脈按之緊如弦,直上下行。」與此證「脈上下行微弦」何異。痙證云:「腳攣急。」與此證「臂腳直」又何異。痙證燥熱,陰液垂絕,故急下以救之,所以除裏熱也。此證用下氣破積通利大小便之雞矢白散,亦所以除裏熱也。

所以然者,裏熱不除,則筋脈受灼而不得柔和,故必通其大腸,使陽明燥氣內熄,而筋脈乃和。考葛仙方中風頭足往後扯動,彎曲不伸,其形如弓,用雞矢白三錢,酒五杯,用竹箸攪千遍,日服二次。予按此即痙病之臥不著席證。痙病自中風傳來,易於化燥,內藏燥而筋脈受灼,以致全身強急,故借《內經》治臌脹之雞矢醴以下之,蓋亦《金匱》用大承氣湯之義也。然則轉筋用雞矢白散,亦何獨不然乎。

陰狐疝氣者,偏有小大,時時上下,蜘蛛散主之。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桂枝(半兩)

上二味,為散,取八分一匕,飲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此寒邪並少陽濕熱併注睾丸之證也。濕熱偏注,睾丸一脹一否,則偏有小大。發時脹而偏墜,不發則如平人,故時時上下。以其病在下體,與蝕下為狐同例,故謂之陰狐疝。蜘蛛破瘀消腫,晝隱夜出,為陰類之蟲,取其下入陰部。桂枝通陽宣鬱,能達肝胆淪陷之氣。破瘀則寒濕不凝,通陽則鬱熱外散,而偏墜可愈矣。

予昔在同仁輔元堂改散為煎,治癒二人。用桂枝三錢,蜘蛛一枚炙存性,一人二劑愈,一人一劑愈。章次公、王慎軒皆親見之。今則相隔久遠,併病者姓與居址而忘之矣。乙亥重九日,有倪姓來診,其證時發時止,今以遇寒而發,偏墜微痛,夜有寒熱,睡醒汗出,兩脈遲滑。方用大蜘蛛一枚,炙過,川桂枝四錢,一劑即愈。

此為前病腸癰之史惠甫介紹,併附記之。

問曰:「病腹痛有蟲,其脈何以別之?」師曰:「腹中痛,其脈當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蚘蟲。」

此從脈象之異,決其為有蟲之痛也。凡腹痛,脈沉為寒濕下陷,直四逆湯證耳。脈弦為肝邪乘脾,直小建中湯證耳。若不沉不弦而腹痛,則既非寒濕內停,又非肝胆鬱陷,故可決為蟲痛。然「洪大」二字,亦為仲師失詞,脈不足據,當以病狀參驗之。不然豈大實滿之陽明證,其脈獨不洪大耶。

蚘蟲之為病,令人吐涎,心痛,發作有時,毒藥不止者,甘草粉蜜湯主之。

甘草粉蜜湯方

甘草(二兩)白粉(二兩即鉛粉)白蜜(四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內粉蜜,攪令和,煮如薄粥,溫服一升,差即止。

蚘蟲之為病,常起於脾藏寒濕,由寒濕積為水痰,少陽之氣不達於三焦,水痰感少陽生氣,乃生蚘蟲。蚘託生於痰涎,故其腹多涎。蚘飢吐涎,胃不能容,隨即傾吐而出,此所以令人吐涎也。心痛者,心下竄痛,蚘上入膈故痛,非真心痛也。蚘安靜則如平人,竄動則痛欲死,故發作有時,此蚘病之大概也。

然竟有毒藥不能奏效者,則以病者曾用殺蟲猛藥,劑量太少,蚘蟲醉而不死,後遂狡避不食也。故不能猛攻,莫如誘劫,不得已而用甘草粉蜜,使蟲貪蜜之甘,而不知鉛粉之毒,此亦陳人畏宋萬多力,使婦人飲之酒醉,而執之之計也。用甘草者,欲病人不受鉛粉之毒也。

先母侍婢曾患此,始病吐蚘,一二日後,暴厥若死,治以烏梅丸,入口即吐,予用甘草五錢,先煎去滓,以鉛粉二錢,白蜜一兩調飲之,半日許,下蚘蟲如拇指大者九條,其病乃愈。然時醫輒非笑之,夏蟲不可語冰,亶其然乎。

蚘厥者,其人當吐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藏寒。蚘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主之。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個)細辛(六兩)乾薑(十兩)黃連(一斤)當歸、川椒(各四兩)附子、桂枝、人參黃柏(各六兩)

上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上,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增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食。

蚘厥非手足逆冷,乃心下暴痛,病者目珠上出,瞑然若死之謂,間亦有痛極而手足冷者,要其立名之義,正不在此也。按此證丸藥不效,不妨改丸為湯。曾記無錫強福全未病腸癰時,先病腹痛,痛無定時,忽作忽止,知為蟲,已服丸半斤矣,痛如故,後即改丸為湯,二劑而差。說解詳《傷寒論》,茲不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