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穎甫

《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金匱發微》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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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匱發微》 (15)

1. 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治第十八

諸浮數脈,應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若有痛處,當發其癰。

凡外證初起,必先惡寒,此其大較也。蓋癰之所由成,血絡閉於寒濕,而營氣不通。營鬱生熱,脈乃浮數,血以凝澀而內停,則陽氣不能獨行於表分,此所以當發熱而反洒淅惡寒也。

遇此脈證,雖形似傷寒,而實為癰疽,始則惡寒,繼則發熱,寒熱日作,若瘧發然,三數日後,瘀血蘊蒸化熱,始知痛處,此與將潰之凍瘃正復相似,無論在何部分,皆當以藥發之。大約人體外證之屬寒者,除流注外,發背、腦疽最為重大。惟世傳陽和湯一方,與仲師當發其癰之旨最合。

若誤投寒涼敗毒之品,十不活一。所以然者,為血絡凝於寒濕,非疔毒、流火屬於陽證者比也。

附:陽和湯方

麻黃(三錢去根節)炮薑(三錢)熟地黃(一兩)鹿角膠(三錢)肉桂(一錢),寒重加附子

師曰:「諸癰腫欲知有膿無膿,以手掩腫上,熱者為有膿,不熱者為無膿。」

癰毒初起,以腫大見紅色為順,而皮色不變,平塌不起者為逆。大率由寒而熱,由熱而腫,由腫而痛。痛劇則瘀血蒸化為膿,痛減則膿已成,身亦漸涼。抉而去之,瘡口掩以拔毒生肌藥,其證立愈,此因痛減而知有膿之說也。仲師驗膿之法,則以腫處熱不熱為驗,此又以熱而知有膿之說也。

予按癰疽大證,必有極大之膿頭,堅硬不化,瘡上極熱灼手處,即為膿頭所在。以刀抉之,百不失一。仲師之言,則固信而有徵也。復有體虛未易腫大者,或婦人病在下體未便開刀者,仙方活命飲,成效卓著,當附存之。

附:仙方活命飲

乳香沒藥(各二錢)炙甲片(五錢)皂角刺(三錢)防風(一錢)大貝(四錢)生甘草(二錢)歸尾(二錢)生黃耆(三錢)赤芍(四錢)銀花(三錢),排膿加白芷

上藥水煎服,即日止痛,膿成自潰,未成即消。

腸癰之為病,其身甲錯,腹皮急,如腫狀,按之濡(此下與後條錯簡,今校正)。時時發熱,熱汗出,反惡寒,其脈遲緊者,膿未成,可下之,大黃牡丹湯主之。脈洪數者,膿已成,不可下也(三句舊誤在上,今校正)。

大黃牡丹湯

大黃(四兩)牡丹(一兩)桃仁(五十個)冬瓜仁(半升)芒硝(三合)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頓服之,有膿當下,如無膿當下血。

腸癰一證,由於血凝氣滯,陰絡內阻,營氣乾澀,不能外潤膚表,則肌膚為之甲錯。甲錯者,血枯之象也。在裏之氣血不通,乃成內癰。此證始以水寒而血凝,繼以血凝而腐爛,若凍瘃然,日久化熱,即成潰瘍矣。血阻於內,氣膨於外,故腹皮之急如鼓。但有氣而無水,故按之濡。

時發熱自汗出復惡寒者,肺與大腸為表裏。皮毛為肺所主,腸內病癰,邪熱外薄皮毛,故時發熱。熱勝而皮毛開,故自汗。汗後毛孔不閉,風乘其虛,故復惡寒。脈遲而緊則裏熱未盛,毒血尚凝聚未散,不難一下而盡,所謂曲突徙新也。以其大腸壅阻也,用大黃、芒硝以通之。

以其身甲錯,知其內有乾血也,用桃仁、丹皮以攻之。以發熱自汗復惡寒,知大腸移熱於肺,肺主之皮毛,張於標熱而不收也,用瀉肺除熱之冬瓜仁以清之,此大黃牡丹湯之義也。若夫裏熱既盛,膿成血潰,至於兩脈洪數,則非一下所能盡。仲師不曰「膿已成,赤豆當歸散主之」乎(方見百合狐惑篇中)。

究其所以不可下者,譬之流寇,潰散則難為攻,不如方聚之易為殲也。嘗記癸丑十一月,若華之母病此,腰腹俱腫,有時發熱自汗,有時不甚發熱,痛不可忍,按之稍定,於冬至前二日,用大黃五錢,丹皮一兩,桃仁五十粒,冬瓜子八十粒,芒硝三錢,服後腹中大痛,午後下血半淨桶,而腹平痛止,不啻平人矣。辛未四月,強鴻培嗣子福全病此,既就寶隆醫院矣。

西醫指為盲腸炎,並言三日後大開刀,福全不解,私問看護,以破腹告,福全懼,棄其衣物而遁,翌日,抵予小西門寓所,以腹中劇痛求診。按其脈緊而數,發熱有汗,但不惡寒,予即疏方與之,明日復診,蓋下經三次而腹痛止矣。又壬申年,治大自鳴鐘慎大衣莊裘姓少年亦如之。

癸酉年,治陸姓少女腹右旁痛,痛經四月,身體瘦弱,西醫不敢開刀,由同鄉高長佑推薦,予以此方減輕授之,當夕下泥黑糞,痛未止,稍稍加重,遂大下黑糞,如河泥,其痛乃定。調理一月,方能出險,蓋亦危矣。

乙亥八月,四明史惠甫病此,已由姜佐景用前方下過,未能拔除病根,予用生大黃五錢,冬瓜仁一兩,桃仁八十粒,丹皮一兩,芒硝三錢,外加當歸、赤豆,二診加赤芍五錢,敗醬草五錢,所下黑糞,並如污泥狀,病乃出險,併附記之。

腫癰者,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腹無積聚,身無熱,脈數,此為內有癰膿(內字上舊有腸字誤),薏苡附子敗醬散主之(腹無積聚下,舊訛在上節,今校正)。

薏苡附子敗醬散

薏苡仁(十分)附子(二分)敗醬(五分)

上三味,杵為散,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減半,頓服,小便當下。

腫見於外,謂之腫癰,不類病在大腸,氣膨腹皮,但見腫狀也。按此節所列病狀,曰:「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顯系少腹疽。《傷寒.太陽篇》:「少腹硬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又云:「少腹硬,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

」此可見病在血分者,水分必無阻礙,今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調,與少腹硬而小便自利,有何差別。病當在胞中血海,豈得更謂之腸癰。且以證情論,「小便自調」下,當與上節「腹無積聚」連屬,為薏苡附子敗醬散證。觀於方治後「小便當下」字,但可決為少腹腫痞證方治,斷非其身甲錯之方治矣。

腫痞在少腹,上不及臍,故知腹無積聚,病根即在少腹。不似標陽內陷,故身無熱,但據少腹腫痞按之即痛如淋之病狀,加之以脈數,便可知血已成膿,然則腸內有癰膿,實為內有癰膿之誤。要知證雖化熱,病原實起於腎寒,血海遇寒而凝,凝則痛,久而化熱,血之凝者腐矣。

故方治十倍利濕開壅之薏苡,而破血熱排膿之敗醬草半之,略用生附子以解凝而止痛,數不及敗醬之半,然後少腹之膿,乃得從小便中出。予直決其為少腹疽,王鴻緒以為患在少腹之內為小腸疽,陳修園又以為小腸癰,俱謬誤。不然少腹承下焦水道,由腎藏出,與小腸之下自接大腸者,何嘗有絲毫干涉耶。

嘗記辛未正月,予子婦之妹嫁江陰北門外程姓者病此,晝夜劇痛,不能安睡,小便時時出粘膩白物,有時微帶紅色,所出不過一滴,出之先痛不可忍,赴醫院求診,西醫飲以藥水,七日不減,其夫以病狀來告,予用重劑仙方活命飲加當歸四兩,向雜量肆買赤豆一升先煎,後入他藥,陰以茶銚攜入醫院,偽言開水,服之半小時即能安睡。明日用原方,二劑腫消,月餘生一子。

蓋此證多出妊娠之婦,諒由氣血凝聚化熱,傷及血海所致,學者幸致意焉。

問曰:「寸口脈浮微而濇,法當亡血,若汗出,設不汗出者云何?」曰:「若身有瘡,被刀斧所傷,亡血故也。」

人之一身,皮毛之內,盡含水分,水分所以能化氣外泄者,全恃周身之血熱,血熱之盈虧不可知。以寸口脈為之驗,脈微而濇,是為陰虛。陰虛之人或吐血,或盜汗,是為虛勞本證。

今見此極虛之脈,既不吐血,又無盜汗,病既不屬虛勞,則其人必有夙疾,或身有瘡瘍,而膿血之抉去者過多,或向受刀創而鮮血之流溢者加劇,雖境過情遷,而營氣既衰,斷不能復充脈道,蓋脈之虛,正不係乎新病也。

病金瘡,王不留行散主之。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蒴藋細葉(十分,七月七日采)桑東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甘草(十八分)黃芩(二分)川椒(三分)厚朴(二分)乾薑(二分)芍藥(二分)

上九味,前三味燒灰存性,各別杵篩,合為散,服方寸匕,小瘡即粉之,大瘡但服之,產後亦可服。

此方有桑皮之潤,厚朴之燥,黃芩之寒,椒薑之熱。大致金創流血,創口乾燥增痛,故宜潤。血去既多,濕寒停阻脾陽,故宜燥。血虛則生內熱,故宜涼。血分熱度以亡血而低,中陽失運,故宜溫。而終以通利血脈止金創血為要。故以王不留行、蒴藋細葉為方中主藥,而芍藥佐之,又復倍用甘草以和諸藥,使得通行表裏,此王不留行散之大旨也。

排膿散

枳實(十六枚)(芍藥六分)桔梗(二分)

上三味,杵為散,取雞子黃一枚,以藥散與雞黃相等,飲和服之,日一服。

予按此方之上,脫去病證,以方治重用枳實,當為胃癰。

排膿湯

甘草(二兩)桔梗(三兩)生薑(一兩)大棗(十枚)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服五合,日再服。

按此為肺癰方治,故與桔梗湯同。

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浸淫瘡,黃連粉主之(方闕)。

浸淫瘡為脂水流溢之通稱,說詳藏府經絡篇。黃連苦寒,能清大毒,許半龍治疔毒重用之,往往取效,而其性尤燥,能去濕熱,濕熱既去,瘡中脂水,乃不至蔓延流溢也。然則黃連粉方雖闕,其意則大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