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穎甫

《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金匱發微》 (14)

回本書目錄

《金匱發微》 (14)

1. 驚悸吐衄下血胸滿瘀血病脈證第十六

寸口脈動而弱,動即為驚,弱則為悸。

此寸口,當以手太陰之第一部言,非以全部分言也。寸口之脈,世稱左心而右肺,其實心寄肺藏之內,原不必強分左右也。寸口之脈,暴按則動,細按則弱,蓋倉卒之間,暴受驚怖,則心為之跳蕩不寧,而寸口之動應之,故動則為驚。既受驚怖,氣餒而惕息,寸口之弱應之,故弱則為悸。

此證不得臥寐,纔合目則驚叫,又復多疑。予嘗治趙姓婦人一證,頗類此。中夜比鄰王姓失火,夢中驚覺,人聲鼎沸,急從樓梯奔下,未及地而仆,雖未波及,而心中常震盪不寧。予用炙甘草湯加棗仁、辰砂,五劑而臥寐漸安,不復叫呼矣。

師曰:「尺脈浮,目睛暈黃,衄未止,暈黃去,目睛慧了,知衄今止。」

大凡人體中濁陰下墜,則動急之脈,上出魚際。婦人臨產,脈出指端,婦人經來,脈浮魚際,此血下出而脈形變於上也。浮陽上衝,則尺部浮動而數急。虛勞吐血,則尺脈浮大。陽熱上冒,鼻中衄血,則尺部亦浮大。此血上逆而脈形見於下也。

本條以尺部脈浮而知衄血,然必合目睛暈黃,始可定為衄血,所以然者,衄為浮陽上衝腦部之證,蓋目系內接腦部,無論陽明實熱、太陽標熱,一犯腦部,則顱骨縫開,血從額上下走鼻孔,衄血多日,則溢入目睛而見黃色,此與太陽溫病津液素虧,誤發汗而微見黃色者同例,皆為血色發黃之明證,故醫者診脈辨色,既於尺部得浮脈,更據目睛之黃與不黃,便可決衄之止與不止也。

又曰:「從冬至春,衄者太陽,從夏至秋,衄者陽明。」(原本誤,今校正)

太陽表實無汗之證,血熱內抗,外不得泄,則上衝於腦而為衄。陽明裏熱,不得大便,則亦上衝於腦而為衄。此太陽陽明之脈,因於證不因於時也。然則仲師何以言從春至夏,衄者太陽,從秋至冬,衄者陽明?曰:「此傳寫之誤也。」太陽傷寒,見於冬令為多。太陽中風,見於春令為多。

則原文當云:「從冬至春,衄者太陽。」自夏徂秋,天氣炎熱,腸胃易於化燥,陽明內實為多。則原文當云:「從夏至秋,衄者陽明。」陳修園亦知其說不可據,不敢訂正其失,而謂四時當活看,猶為未達一間。

衄家不可汗,汗出必顴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此條見《傷寒論》。前釋「額上陷」,既訂正為「額旁陷」矣,然猶未甚精確也。人之頭顱,惟兩太陽穴最為空虛,液少則瘦而下陷,部位在顴以上,則本條當云:「顴上陷。」所以然者,衄家陽熱衝腦,更復發汗,則陽熱益張,陰液枯燥,顴上太陽穴因瘦而陷。「脈緊急,目直視不能眴,不得眠」,皆陽熱外張,陰液內竭之象也。餘詳《傷寒發微》,不贅。

病人面無色,無寒熱,脈沉弦者,衄。脈浮弱,手按之絕者,下血。煩欬者,必吐血。

文曰:「病人面無色。」初未明言何病。然面無色,則氣弱血虛之象也(虛勞篇,男子面色薄為亡血)。加以外無寒熱,則病不在表而在裏。脈見沉弦者,水勝血負,陰寒內據,而陽上亢也。陽氣衝腦,則顱骨縫開,血從腦出而為衄。此證既無寒熱,即為裏虛,與上脈浮之衄不同。

脈浮而弱,弱為血虛,浮即為陰不抱陽,若手按之而不能應指,則陽上浮而氣下脫矣,在男子為便血,在婦人為崩漏。至於浮弱之脈,加之以煩欬,則血被衝激而上出於口,三證不同,而血分之熱度皆低。若誤浮陽為實熱,投以寒涼,必致上冒之浮陽益急,而見發熱,病乃不可治矣。

夫吐血,欬逆上氣,其脈數而間有熱,不得臥者死。

吐血、欬逆上氣,此即上煩欬吐血之證,但脈本浮弱,何以反數?本無寒熱,何以間有表熱?則涼藥誤之也。嘗見丹徒趙樸庵在四明醫院吐血,表有微熱,既返丹徒,醫家投以涼藥數十劑,表熱日甚一日,至於累夜失眠,以至於死,可哀也已(此證誤於涼藥,壓之不平,發之益熾,至於血熱消亡,而其人已死矣)。

夫酒客欬者,必致吐血,此因極飲過度所致也。

酒標熱而本寒,標熱傷肺,因病欬嗽,本寒傷脾,因病多痰。痰不盡則欬不止,肺絡激破,因病吐血,此非外感,皆貪杯者所自取。仲師雖不出方治,當清濕熱,要無可疑。陳修園謂:「五苓去桂加知母石膏竹茹多效。」蓋近之矣。

寸口脈弦而大,弦則為減,大則為芤,減則為寒,芤則為虛,虛寒相摶,此名為革,婦人則半產漏下,男子則亡血失精。

此節互見虛勞篇,說解已詳,茲不贅

亡血不可發其表,汗出即寒慄而振。

亡血一證,血分之熱度本低,發其表則熱度益低。血熱損於前,表陽虛於後,有不病寒慄而振乎!亡友丁甘仁嘗言:「予治失血證,驗其血熱虧耗者,每以附子理中取效。」真至言也(說解詳《傷寒.太陽篇》,並補方治)。

病人胸滿唇痿,舌青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嚥,無寒熱,脈微大來遲,腹不滿,其人言我滿,為有瘀血。

病人胸滿為氣滯不通,其為有濕痰與否,尚未可定。血之色見於唇,亡血者唇白。血熱重則唇黑,至於唇乾黑而痿,其為瘀血無疑。舌青者,死血之色見於上也。血乾則口燥,然燥而渴飲,猶恐為陽明之熱,若但欲漱水不欲嚥,則燥氣不在腸胃可知。無寒熱,則決非表病。脈微大來遲,血停於下而脈不應也。

腹不滿,無宿食也。病者自言滿,其為蓄血無疑。輕則桃核承氣,重則抵當湯丸,視病之輕重而酌劑可也。

病者如有熱狀,煩滿,口乾燥而渴,其脈反無熱,此為陰伏,是瘀血也,當下之。

病者如有熱狀,於何見之,一見於心煩胸滿,一見於口乾燥而渴。蓋蓄血一證,原自有合陽明燥實者,《內經》二陽之病發心脾,女子不月是也。然按其脈,有時與證情不同,此又何說?蓋陰血內伏,則脈不奮興,是當以桃核承氣合抵當湯下之,瘀血行則煩滿燥渴止矣。

火邪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主之。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牡蠣龍骨救逆湯

桂枝(三兩去皮)甘草(二兩炙)龍骨(四兩)牡蠣(五兩)生薑(三兩)大棗(十二枚)蜀漆(三兩洗去腥)

上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減二升,納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此條大旨,與火劫發汗同。火劫發汗,或為驚狂,或圊血吐血,要以驚狂為最劇,故《傷寒.太陽篇》於火劫亡陽一證,出救逆湯方治,方用龍牡以收上浮之陽,加蜀漆以去痰。按火邪之為病,因火薰灼毛孔,汗液外泄,衛氣太強,肌肉之營氣不與衛和,故用桂枝、薑、棗,扶脾陽外達,使與在表之衛氣融洽,一片外浮之陽氣乃與裏氣相接,所以去芍藥者,不欲過泄其營氣故也。

心下悸者,半夏麻黃丸主之。

半夏麻黃丸

半夏、麻黃(各等分)

上二味,末之,煉蜜和丸,小豆大,飲服三丸,日三服。

太陽寒水內陷,水氣淩心,則心下悸,此非可漫以鎮心之治治也。皮毛不開,則水氣之在表者不去。濁陰失降,則水氣之在裏者不除。半夏麻黃丸,用生半夏以去水,生麻黃以發汗,不治悸而悸當自定。所以用丸者,欲其緩以攻之。蓋因水氣日久,化為粘滯之濕痰,非如暴感之證,水氣尚清,易於達毛孔而為汗也。

吐血不止者,梔子主之。

柏葉湯方

柏葉、乾薑(各三兩)艾(三把)

上三味,以水五升,取馬通汁一升,合煮,取一升,分溫再服。《千金》加阿膠三兩,亦佳。

吐血無止法,強止之則積為瘀血,而病變不測。嘗見四明某患吐血,西醫用止血針止之,遂至瘀結大腸,大便不通,後用豬胆汁導下其燥糞,投之水中,化為血色。又有用鮮生地、地骨皮止之者,其人腹中常痛。故雖吐而不止,斷無強止之理。柏葉湯方治,用苦濇微寒清血分之側柏葉,以除肺藏之熱。

又恐其血之凝滯也,用溫脾之乾薑以和之,更用逐寒濕理氣血之艾葉以調之。惟馬通汁不易製,陳修園謂:「無馬通汁,可用童便代之,引上逆之血而導之下行,則不止血而血自止矣。」

下血,先便後血,此遠血也,黃土湯主之。

黃土湯方(亦主吐衄)

甘草、乾地黃白朮、附子(各三兩炮)阿膠(三兩)黃芩(三兩)竈中黃土(半斤)

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分溫三服。

脾寒不能統血,則下陷而便血。尤在涇謂:「脾去肛門遠,故曰遠血是也。」黃土湯方治,溫涼並進,以血之下泄,久久必生燥熱也,故用地黃、黃芩、阿膠以潤而清之。以脾藏之虛寒下陷也,故用甘草、白朮以補虛,炮附子以散寒,更用竈中黃土以去濕,而其血當止。辛未八月,曾治強姓飯作同事下利證,所下之血如水,晝夜不食,幾死矣。

方用竈中黃土四兩,炮附子五錢,乾薑四錢,五劑後,利止能食,蓋即黃土湯之意也。

下血,先血後便,此近血也,赤豆當歸散主之。

赤豆當歸散方

見狐惑篇。

先血後便,此即西醫所謂腸出血之證也。按本書百合狐惑篇「病者脈數」節,實為「腸癰證,欲知有膿」節脫文。而赤小豆當歸散,要為腸癰正治,語詳本條下,茲不贅述。赤小豆以去濕,當歸以和血,欲使膿去而新血不傷也。由此觀之,本條之近血證情,必與腸癰為近,故方治同也。

心氣不足,吐血衄血,瀉心湯主之。

瀉心湯方

大黃(二兩)黃連、黃芩(各一兩)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頓服之。

太陽標陽下陷,則心氣以下不足而虛,氣結成痞,與陽明燥氣相合,則大便不行。燥氣上迫於心,則心氣愈形不足。燥熱上衝於腦,則病衄血。大腸燥熱挾血海之血上出於口,則病吐血。方用芩、連、大黃引熱下泄,則心藏以不受薰灼而自舒矣。嘗見同鄉韓筠谷治紅木作吐血證用此方,一下而吐血立止,蓋亦釜底抽薪之旨也。

夫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盡自愈。

此為熱鬱傷絡之證,與尋常嘔吐不同。師但言嘔家有癰膿,正不知其在肺在胃。《傷寒.太陽篇》云:「凡服桂枝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按肺癰之為病,始萌可救,膿成則死。則此節所謂不可治嘔,膿盡自愈者,必非肺癰可知。竊意凡遇此證,可竟用外科犀黃丸以止痛而消毒,千金葦莖湯桔梗甘草湯並可用之,當歸赤小豆散排膿散尤為主要。蓋血腐成膿,利用抉排。

若外體之潰瘍,然毒未盡者,不當急於生肌也(此條見《傷寒.厥陰篇》)。

先嘔却渴者,此為欲解,先渴却嘔者,為水停心下,此屬飲家。嘔家本渴,今不渴者,心下有支飲故也。此屬支飲。

水氣濕痰,阻於上膈,胆胃上逆,則一時傾吐而出,及水氣濕痰既盡,獨存胆胃之火,乃一轉而為燥渴,此即欲飲水者少少與之即愈之證也,故渴為欲解。若水停心下,津液不能上潤喉舌而渴,及胃邪充溢,滲入胃之上,口渴底胆火不能相容,乃至衝激而嘔,此飲家所以先渴却嘔也。

若夫嘔而不渴,則心下支飲方盛,胃中胆火不煬,此在痰飲篇為小半夏湯證,說詳「嘔家本渴」條下,不贅。

問曰:「病人脈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飲,而反吐者何也。」師曰:「以發其汗,令陽微,膈氣虛,脈乃數,數為胃熱,不能消穀,胃中虛冷故也。脈弦者虛也,胃氣無餘,朝食暮吐,變為胃反。寒在於上,醫反下之,令脈反弦,故名曰虛。」

此經醫者誤治傷及中氣之病脈證也。風寒襲表,皮毛間水氣凝冱,則病形寒。中陽不振,不能旁達四肢,則亦病形寒(忍飢之人,多瑟縮畏寒,可為明證)。惡寒同而所以惡寒者不同,設於中陽不振之惡寒,誤認為麻黃證而遽發其汗,則胃中陽氣益虛,而脈反見數。脈數者,汗後陽氣挾營陰而外張,內藏之陽氣將一泄無餘。

蓋其脈雖數,要與脈遲不勝穀食者,同為胃中虛冷。故飲食入胃而反吐,為其一去不還,故為客熱。膈氣因寒而虛,故其氣上逆,吸入胃之飲食,傾吐而出也,此胃氣因誤汗而虛冷者也。此條見太陽篇。陽熱之證,腸胃燥實則病不能食,寒濕阻滯,胃氣不降,則亦病不能食。

不能食同,所以不能食者不同。設於寒濕阻滯之不能食,誤認為大承氣湯證而遽下之,則膈上之寒濕併入胃中,而消化之力益微,脈乃轉弦。弦為陰脈,故痰飲、水氣、瘧證多有之。水飲入胃,胃底胆汁不能相容,則病嘔逆(痰飲、瘧證多嘔,皆有濕痰,而其脈俱弦,可知弦為胃中濕痰所致)。

蓋胃中胰液饞涎,皆能消食,自誤下之後,膈上寒痰入胃,與胃中原有之津液化而為一,中氣既寒,消化之力愈薄,故食入停貯胃中,歷一周時,胃中胆汁抗行,因至朝食暮吐。所以變為胃反者,胃中陽氣既虛,他種津液與胆汁不和故也。此胃氣因誤下而虛冷者也。

寸口脈微,微則無氣,無氣則營虛,營虛則血不足,血不足則胸中冷。

玩此節原文,首句言「寸口脈微而數」,後文但言「脈微」,則「而數」二字當為衍文。蓋人一身之血,熱度合華氏寒暑表九十五度,為血之中數,其應於動脈者,即為平脈。若熱度漸低,營氣不能上應,則其脈當遲、當弱。至於兩手動脈見微,則營氣不足以上應而脈管血少。

心藏主脈與血,部位正在胸中,血不足而脈道微,故胸中冷。營虛而血少,則太陽寒水不得陽熱蒸化,而衛陽不達於皮毛,脾陽不達於四肢。少陰病脈必微細者,水勝而血負也。水寒則胃敗,故趺陽負少陰為不順。近人以嘔吐清水為胃寒,其說要非無據。尤在涇乃謂:「胸中冷非真冷,不可以熱治之。

」然則少陰病之脈微細,何以用四逆湯耶?要知用藥之法,無問寒熱補瀉,只在以偏救偏,但中病即止,而不當太過耳。尤在涇持論如此,無怪其偏信丹溪,不能入仲景之室也。

趺陽脈浮而濇,浮則為虛,濇則傷脾,脾傷則不磨,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宿穀不化,名曰胃反。脈緊而濇,其病難治。

趺陽脈為胃脈之根,當以沖和為正脈。若輕取見浮,重按見濇,則胃氣不降,宿食不下小腸,脾陽不升,不能吸收小腸津液上承心肺而為血。蓋食入於胃,食氣與脾氣化合,上下相引,乃掣製胃之全體,磨擦新食成漿,然後下滲十二指腸,無病之人所以知飢也。若脾陽頓滯,不能牽掣胃之全體上下磨擦,則胃中所受之穀食不能消融成糜,以下滲十二指腸。胃底胆汁上抗,遂至朝食暮吐,暮食朝吐,病名胃反(方治在後條)。

蓋此證水飲入口即上泛,穀食入胃,又以消化力薄,始則停蓄,繼即傾吐,大腸宿垢,積欠不行,一似陰乾者然。大腸乾澀不通,則胃濁愈加上泛,故脈緊而濇。急則治標,要惟有於他方治中加大黃利之之法,較為近似,否則胃濁不降,加以腸中否塞,其病乃益不可治也(半硫丸似亦可用)。

病人欲吐者,不可下之。

濕痰阻於胸膈,則上泛而欲吐。攷太陽將傳陽明,則上濕下燥,固有當用瓜蒂散吐之者。蓋濕邪粘滯非一下所能盡,或恐留滯腸胃,轉為他病,為其病在上膈也。嘗見病嘔逆之人,自用吳茱萸以止之者,腹中脹滿欲死,寖成裏熱,以致匝月昏憒,幾於不救。由此觀之,病人欲吐者,不惟不可下,併不可止,為胸中自有濕痰也。

《內經》不云:「在高者引而越之乎。」

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愈。

寒熱二氣相衝激,則病噦逆,若陰陽電相觸者然,故噦有寒熱之別。濕痰留於上膈,真陽被鬱,有時衝激而上,不能相勝,則為寒噦。鬱熱在下,鼻中吸入之清氣與之衝激則為熱噦。然則噦而腹滿者,究為何病?蓋熱結膀胱,三焦水道不通,則由蓄水而腫滿,是為五苓散證。熱結大腸,腑氣不通,則由燥屎而腹滿,是為大承氣證。

所謂「知其何部不利,利之而愈也。」釋義詳《傷寒發微.厥陰篇》,茲不贅(按此證大便不行者,下後呃止則愈,呃不止則死,予親見之)。

嘔而胸滿者,吳茱萸湯主之。

茱萸湯

吳茱萸(一升)人參(三兩)生薑(六兩)大棗(十二枚)

上四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溫服七合,日三服。

胃濁不降,脾陽不升,則氣機否塞。嘔而胸滿者,脾虛生濕,中氣寒而胃濁上泛也。蓋脾藏吸收小腸津液上出胸中,胸中陽氣充足,則清者散為汗液,膏者上達心肺二藏,化而為血(西醫謂之淋巴幹)。胸中陽氣不足,則津液停蓄,悉化為濕。胸中為宗氣所居,氣為濕阻,至不得噫噯,則脹滿欲死,此其所以嘔而胸滿也。

濕痰在胸,胆胃鬱而不舒,則激而上泛,此其所以嘔而胸滿也。吳茱萸湯,吳茱萸以降逆散寒,人參、薑、棗以和胃扶脾,但使膈間陽氣漸舒,咽中時得噫噯,或呵欠,或吐出痰涎,則胸滿去而嘔逆亦止。蓋仲師雖言「嘔而胸滿」,其實由胸滿而嘔也。

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

脾虛則生濕,胃寒則易泛,胃中無宿食,則為乾嘔。胃中饞涎與胃底胆汁化合,並能助消化之力。胆汁太多,熱乃上泛而吐苦水。饞涎太多,寒乃上泛而吐涎沫。乾嘔不已,胃中濁氣上衝,因病頭痛。故仲師但用吳茱萸湯,與上節「嘔而胸滿」同法,但使濁陰下降,頭即不痛,此亦不治之治也(此條見《傷寒論.厥陰篇》)。

嘔而腸鳴,心下痞者,半夏瀉心湯主之。

半夏瀉心湯方

半夏(半升洗)黃芩、乾薑、人參、甘草(各三兩炙)黃連(一兩)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上膈寒濕,下陷於胃,胃底胆汁不能相容,則病嘔逆,此屬寒,宜用吳茱萸者也。胃中濁熱合胆火上奔,則亦病嘔逆,此屬熱,宜用黃連者也。二證寒熱不同,故降逆之藥品亦因之而異(近人不辨寒熱,合萸連用之,模棱之見耳)。

此節證象為嘔而腸鳴,為心下痞,鬱熱在上,寒水在下,與「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腹中痛,欲嘔吐」之黃連湯證略同,故半夏瀉心湯方治,所用半夏、乾薑、甘草、人參、黃連、大棗皆與黃連湯同。惟彼以寒鬱太陰而腹痛,用桂枝以達鬱。此為氣痞在心下,熱邪傷及肺陰,兼用黃芩以清水之上源,為不同耳。

又按《傷寒.太陽篇》云:「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湯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知此方原為治痞主方,所以不與腹中雷鳴下利之證同用生薑瀉心湯者,亦以水氣不甚,不用生薑以散寒也。

乾嘔而利者,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主之。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黃芩、生薑(各三兩)甘草(二兩)芍藥(一兩)半夏(半升)大棗(十二枚)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太陽寒水內薄,胃底胆汁不能相容,則為乾嘔。寒水太多,脾不能勝,協標熱下趨,即為自利。二者均為脾胃不和,方用黃芩湯以治協熱利。其功用在清胆火而兼能扶脾,合小半夏湯以止嘔,其功用不惟降胃逆,而並能去水。此二方合用之大旨也(方及證治,並見《傷寒論.太陽篇》)。

諸嘔吐,穀不得下者,小半夏湯主之。

小半夏湯方

見痰飲。

嘔吐而不能食,為胃中虛寒,是宜吳茱萸湯者也。仲師乃曰:「諸嘔吐,穀不得下者,小半夏湯主之。」然予嘗如法用之,往往失效。豈仲師之誤耶?是不然,古人用半夏多用生者,但洗去泥耳。近來藥肆所用,先以水浸七日,去膏液而留渣滓,去水之本性全失,再用生薑汁拌炒半熟,欲其立止嘔吐,豈可得哉!按嘔吐一證,心下水氣不甚,胃中虛寒者,則宜吳茱萸湯。水氣太甚,時時氾濫而嘔吐清水者,則宜生半夏生薑湯,仲師所謂納半夏以去其水也。

嘔吐而病在膈上,後思水者解,急與之。思水者,豬苓散主之。

豬苓散方

豬苓、茯苓、白朮(各等分)

上三味,杵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水氣在心下則甚,在膈上則微。嘔吐而病在膈上,則傾吐易盡,設渴而思飲,則水氣已盡,其病當解,急與水以滋其燥,而此外更無餘病。《傷寒論》所謂「少少與之愈也。」若水氣在心下而嘔吐思水者,則當通下焦,特於五苓散中去桂枝、澤瀉以利小便,使下焦通,而在上之水氣,得以下行,上承之津液,乃不為所阻,而渴飲自止矣。此亦《傷寒.太陽篇》「渴者宜五苓散」之意也。

嘔而脈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四逆湯方

附子(一枚生用)乾薑(一兩半)甘草(二兩炙)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嘔而脈弱,水勝而血負也。惟其水勝,則下焦必寒,故小便復利(按此證,小便必色白不黃)。浮陽外出,而中無實熱,故身熱微。手足見厥者,中陽虛而不達四肢也。此證純陰無陽,自半夏瀉心湯以下諸方,俱不合用,故曰難治。難治非不治也,蓋舍四逆湯大溫中下之劑,病必不愈。觀方後所列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可以識難治之旨矣。

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柴胡湯方

柴胡(半斤)半夏(半升)黃芩、人參、甘草、生薑(各三兩)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凡瘧病多嘔,其脈必弦。所以多嘔者,胆胃之氣上逆也。故瘧病用小柴胡湯,往往取效。然則嘔而發熱者,仲師雖不言脈,竊意脈亦見弦,故亦宜小柴胡湯。柴胡以發汗,黃芩以清胆,參、草、薑、棗以和胃。汗出而外解,則表熱不吸引胆火,中氣不至上逆,而無嘔吐之弊。此嘔而發熱,所以與瘧同法也。

胃反,嘔吐者,大半夏湯主之。

大半夏湯方

半夏(二升)人參(三兩)白蜜(一升)

上三味,以水一斗二升,和蜜揚之二百四十遍,煮藥取二升半,溫服一升,餘分再服。

反胃之證,大便如羊矢,艱澀而不下,不類陽明燥矢,可用大承氣湯以下之。況水氣太甚,滲入於胃,胃底胆汁不受,因而嘔吐。嘔吐傷及胃陰,時時上泛,胃因不和,水氣所以不降者,又因大腸乾涸之故(胃中穀食,久不下十二指腸,腸中糞穢一似陰乾者然)。

故大半夏湯方治,生半夏以去水,人參以益胃汁,白蜜以潤腸,使渣滓下通,水乃得降,而胃反之病癒矣(按世俗相傳朝食暮吐、暮食朝吐方治,為熟地二兩,山萸肉三兩,牡桂一錢。又有脾胃虛弱食不消化方,為秫米粉湯圓子,每服煮食七粒,加醋吞服。一重用山萸肉,一用醋,皆能令乾涸之糞發酵易化,附存之。

癸酉閏五月十四日,裴德炎妻病此,予用薑半夏四錢,潞薰參一兩,白蜜四兩,三劑即便通能食嘔止)。

食已即吐者,大黃甘草湯主之。

大黃甘草湯

大黃(二兩)甘草(一兩)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分溫再服。

食已即吐,所吐者為穀食,非飲水即吐之比。胃底胆汁,不能合胰液而消穀,反逆行而衝激於上,故食已即吐。但吐之太暴,雖由胆火上逆,要亦因大腸之壅塞,故方用甘草以和胃,大黃以通腸,腸胃通而胆火降,穀食乃得以順受焉,此大黃甘草湯之旨也。

胃反,吐而渴欲飲水者,茯苓澤瀉湯主之。

茯苓澤瀉湯

茯苓(半觔)澤瀉(四兩)甘草、桂枝(各二兩)白朮(三兩)生薑(四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內澤瀉,再煮取二升半,溫服八合,日三服。

此證與病在膈上節略同,方治以利水為主,亦與思水之豬苓散相似。茯苓澤瀉方治,於五苓中去豬苓以泄水,可知渴欲飲水,為水氣阻於心下,津液不能上達喉舌,而初非真渴,所以加生薑、甘草者,亦以水邪出於胃之上口,辛甘發散以調之也。所以後納澤瀉者,亦以其氣味俱薄,不任多煎也。

吐後,渴欲得水而貪飲者,文蛤湯主之,兼主微風,脈緊頭痛。

文蛤湯方

麻黃(三兩)杏仁(五十枚)大棗(十二枚)甘草、石膏、文蛤(各五兩)生薑(三兩)

上七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溫服一升,汗出即愈。

吐後渴欲得水而貪飲,似與前證吐而渴欲飲水者無別。何以前證用茯苓澤瀉湯,此證獨宜文蛤湯,此不可以不辨也。蓋吐而渴欲飲水,為隨吐隨渴,隨飲隨吐,水氣溜胃之上口而裏無熱之證。吐後渴欲得水而貪飲,為吐後之渴,水氣出上膈而裏有熱之證。惟其無裏熱,故但疏陽氣通小便,使水熱自下焦泄之。

惟其有裏熱,故上發汗而下泄熱,使水氣從上下二焦分泄之,夫各有所當也。

乾嘔吐逆,吐涎沫,半夏乾薑散主之。

半夏乾薑散

半夏、乾薑(各等分)

上二味,杵為散,取方寸匕,漿水一升半,煮取七合,頓服之。

始而乾嘔(俗名胃泛),繼而吐逆(俗名胃寒,所吐清水),是水氣從胃之上口滲入,胃不納而上泛之證也。加之以吐涎沫,心下必有微飲,其所以異於頭痛一證者,彼但為胃中濁氣上泛,初無水氣,故但用吳茱萸湯以降逆。此證吐逆,為膈上有水氣,為胃中有寒,故用半夏乾薑散以降逆而溫中。徐忠可反以頭痛者為重,此證為輕,殆不然也。

病人胸中似喘不喘,似嘔不嘔,似噦不噦,徹心中憒憒無奈者,生薑半夏湯主之。

生薑半夏湯方

半夏(半升)生薑汁(一升)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半夏取二升,內生薑汁,煮取一升半,小冷分四服,日三夜一,嘔止,停後服。

胸中為上焦升發水液之區,西醫謂之淋巴幹。氣與水由細管中散出,胸中之氣乃得舒暢,否則乳糜頓滯,即化為濕痰,阻其上出之氣,肺氣欲納而不能受,胃氣欲抗而不能伸,於是似喘不喘,似嘔不嘔,似噦不噦。肺氣不達,胃氣不通,上不得為噫噯,下不能轉矢氣,以致徹心中憒憒無奈。

究其所以致此者,為其濕痰阻塞膈上,陽氣被遏而不宣也。方用生薑汁以宣陽氣鬱,用生半夏以祛水氣之停,但使陽氣通於上,濕痰降於下,胸中氣機,乃通達無所窒礙,而諸恙自愈矣。

乾嘔,噦,若手足厥者,橘皮湯主之。

橘皮湯方

橘皮(四兩)生薑(半觔)

上二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溫服一升,下咽即愈。

乾嘔及呃,皆出於胃氣不和,但病之來源不同,故治法亦異。胃主四肢,胃氣阻塞不能旁達四肢,故手足厥。要其所以致此者,不可以不辨也。水勝血寒,陽氣不達四肢者,手足必厥,但必有兼證,或為吐利交作,或為下利,其脈必細弱無力,此宜四逆、理中者也。或濕痰與宿食交阻中脘,陽氣不達於四肢,則手足亦厥。

其人或欬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而泄利下重,此宜四逆散者也。若但見乾嘔呃之證,其脈必不微細,亦必無泄利下重之變。胃中陽氣所以不達四肢者,要不過氣機阻塞耳,故但用生薑以散上膈之鬱,橘皮以發胃氣之閉,溫服一升,而下咽即愈矣。

噦逆者,橘皮竹茹湯主之。

橘皮竹茹湯

橘皮(二觔)竹茹(二升)大棗(三十枚)生薑(半觔)甘草(五兩)人參(三兩)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噦有寒熱之別,噦而腹滿條及前條,已詳言之矣。若但噦逆而別無兼證,在上無乾嘔手足厥之變,在下無腹滿之變,則但為中氣之虛,而微見胆火上逆。中氣虛則陽氣不能外散,而阻於膈上,兼之胆火內鬱,於是吸入之清氣與之相觸,遂病呃逆。方以橘皮竹茹為名者,橘皮以疏膈上停阻之氣,竹茹以疏久鬱之胆火,而呃逆可止矣。

然呃逆之由,起於上膈不散之氣,胆火之上衝,亦為此不散之氣所鬱,而氣之所以不得外散者,實因中氣之虛,故知此方橘皮、竹茹為治標,大棗、生薑、甘草、人參為治本。不然,但用橘皮竹茹亦足治呃矣。既愈之後,能保其不復噦耶!

夫六腑氣絕於外者,手足寒,上氣,腳縮。五藏氣絕於內者,利不禁。下甚者,手足不仁。

氣之行於六府者,水分之寒得血分之溫,蒸化外出者為衛。血分溫度不高,則水分不能化氣達於皮毛之外而手足寒。水氣留著上膈,裏氣阻而不出,外氣吸而不納,則為上氣,病屬太陽。腸胃燥熱,大便不通,薰灼陽明支脈,股下牽掣,右膝外廉屈而不伸,病屬陽明。脾濕下陷,腎陽虛而不能泄水,溢入迴腸,則利不禁,是為陰氣內絕。

脾主四肢,脾濕下陷,陽氣不達,故手足不仁,甚則逆冷。仲師不言者,蓋即在不仁之內也,病屬三陰。沈自南說不精,以腳縮為陽虛生寒,尤謬。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脈沉弦為有水,此《傷寒》《金匱》之通例也。水與濕併,乃病下利。水流動而濕粘滯,故利而下重,此為四逆湯證,為其寒濕下陷也。予治此證,見膿血者,或用附子理中湯加柴胡、升麻,所以疏鬱而消毒也。痛甚則加乳香沒藥,所以止痛也。此厥陰下利,雖下重而不宜涼劑者也。

若夫寒盡陽回,則陽明脈大,是其始病寒濕而利不止,繼乃寒濕變為燥熱而利仍未止,是即後文下乃愈之證,宜用大承氣湯者也。惟邪盡正虛,脈乃微弱,邪盡則利欲自止。陰盡陽回,脈乃微弱而兼數,則尤可決其利將自止也。

此證雖脈數而渴,甚至發熱圊膿血,但用清熱去濕之白頭翁湯,一二劑可愈,故曰「雖發熱不死」,不似肢冷脈伏,治以溫藥而厥不還者,為必無生理也(此條見《傷寒論.厥陰篇》)。

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

脾主四肢,脾藏虛寒,則手足厥冷。心主脈與血,心房血虛,則無脈。欲溫脾藏,莫如乾薑、甘草,欲強心房,莫如附子,則四逆湯其主方也。此為有脈者言之也。若血分中熱度消歇,以至脈伏不鼓,則非藥力所及,是當通灸三陰諸穴,使陽氣四達,而手足當溫,脈伏當出。

若既灸之後,手足依然逆冷,脈之伏者,依然不還而反見微喘,則是血虛於裏,氣脫於外,危在旦夕矣。

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此句與上不接,當為另一條。蓋少陰為病,每患寒濕下陷,但得寒盡陽回,即是生機。少陰病雖三急下證,及時而治,皆可不死,為其以少陰而兼陽明也,故謂之順。

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

下利,脈緩,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脈緊,為未解。

下利一證,起於脾陽不升,而寒濕下陷,其脈當見沉緊。身冷無汗,不言可知。蓋陽氣外散則脈見浮緩,太陽中風發熱有汗者,脈必浮緩,其明證也。陰寒內據,則脈見沉緊,厥陰下利,脈沉弦為下重,其明證也。是故下利一證,以出陽為順,以入陰為逆,微熱而渴者,水濕下盡,而陽明之氣當復也。

微熱汗出者,裏水外泄,而太陽之氣當復也,故皆令自愈。而沉緊有力,不見緩弱之脈則為未解。「緩」字舊訛作「數」,陳修園不知此證為寒盡回陽,望文生訓,反以為熱利。夫熱利為白頭翁湯證,豈不藥自愈之證耶。

下利,脈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差,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

人體之強弱,視血熱之存亡為進退。血熱之存亡不可知,要當驗之於脈。下利見陰脈,則難愈,見陽脈則易愈,其大較也。是故下利脈沉弦,則病下重,由血熱為水氣所壓,相抗於下部也。此為初病者言之也。病者脈微而厥,則為下利清穀,由血中溫度消亡,而水氣獨勝也。

此為病甚者言也。按其外證,為惡寒,為肢冷,其裏證為不渴飲,小便色白,莫不以陽氣退為病進。至如下利脈數,則血熱漸高,加之以渴,則水氣漸減,此即死陰盡去,生陽來復之佳兆,固當不藥自愈。間亦有不即差者,則一變而圊膿血,此為陽回太暴,然究非死證,白頭翁湯、桃核承氣湯俱可隨證酌用,要不當泥於始病之陰寒,而漫用桃花湯也。

下利,脈反弦,發熱身汗者愈。

下利一證,其脈始於沉弦,由沉弦而沉遲,由沉遲而沉微,其人固已垂死矣。若遲微之脈,一變而為浮弦,則太陽寒水之氣,已受血熱蒸化,將從皮毛外泄。仲師所謂反弦者,反之言轉,弦之言緊,謂沉微之脈,一轉而成太陽浮緊之脈也。由浮緊而發熱,由發熱而汗出,則內陷之寒濕,已從太陽外解,病有不愈者乎。

下利氣者,當利其小便。

下利一證,決無小便,此盡人之所知也。但仲師所謂下利氣者,當利其小便,究屬何因,其與後文氣利用訶黎勒散止澀者究竟是一是二,此不可以不辨也。蓋本節所謂下利氣者,為方在下利,肛門辟辟作聲,一似轉矢氣者,氣與腹中殊不相接,此利實關下焦(太陽篇,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可與赤石脂禹餘糧湯,不差,當利其小便,即此證)。

下焦陽氣不通,水道閉塞,氣乃併注於肛門,於五苓散中重桂枝以達陽,合四苓以泄水,但令水泄於前,即氣還其故,而利自愈矣。若夫氣利用止澀之訶黎散者,實因久利而氣虛下陷,意與近人治晨泄用四神丸略同。予昔寓白克路,治鄉人陶姓曾用之,所用為訶子殼,取其味澀能止,彼以藥末味澀,不能下嚥,和入粥中強吞之,日進一服,三日而止,與當利小便之證,病原固自不同也。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濇者,必圊膿血。

下利一證,其脈多見沉遲,而不應反見浮數,為其寒濕下陷也。若見浮數,即為寒盡陽回而利將自止,但不應獨見於寸口。而尺中自濇,濇者,凝定不流之象,蓋胞中血海凝濇不通,氣機不達於衝任,是為瘀血。此證必見腹痛,下連少腹,熱在上,瘀在下,故必圊膿血也。

此證不必治膿血,血盡下利自止,當從「嘔癰膿者,膿盡自愈」之例,說解詳《傷寒論.厥陰篇》(如病者必欲服藥,略用丹皮、桃仁、地鱉蟲等味均可)。

下利清穀,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脹滿。

下利清穀,為太陽寒水不能作汗,下併太陰寒濕,衝激腸胃之證。太陽為寒水之府,少陰為寒水之藏,故在《傷寒論》中,太陽、少陰二篇並見之,皆為四逆湯證。此證表熱裏寒,本太陽證而內陷太陰,故有不可攻表之戒。按脹滿原屬太陰寒證,下利清穀,中陽垂絕,若更誤汗,致一綫微陽外散,陰寒乃獨據中宮,譬之一甕寒水,冬令堅冰,勢將暴裂。設遇此變,惟大劑生附子以回陽,或當挽救一二,慎勿誤認肝鬱也(近代醫家多有此失)。

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必鬱冒汗出而解。下利清穀者,其人必微厥,所以然者,下虛故也。

下利一證,原屬寒濕下陷,而血熱不能上抗,脈之所以沉遲也。若其面戴陽,而身有微熱,即可知血分熱度漸高,為寒盡陽回之漸。陽熱內蘊,乃見鬱冒。鬱者,身熱而汗不遽泄。冒者,氣上衝而欲嘔之象也。此時心中極為懊憹,逮肺與皮毛中含之水氣,為陽熱蒸逼,乃濈然汗出而愈矣。

若夫下利清穀一證,其人必脈微肢厥,腸胃中陽氣垂絕。所謂下虛者,久利而虛寒也。此為四逆湯證,學者不可不知。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心主脈,下利脈絕,則心房血寒。脾主四肢,下利手足厥冷,則脾陽已絕。欲強心房,莫如生附子,欲溫脾陽,莫如乾薑、甘草,則四逆湯其主方也。假令服湯後一周時,心房得溫而脈還,脾陽得溫而手足熱,則其病可以不死。蓋此證不惟手足厥冷而肢體常有冷汗,粘膩如膏油,所下之物白如豬膏,又似冬月之肉凍。

病者自覺腦中轟轟有聲,久則魂飛帳頂,身搖搖如墜萬丈之深潭,背有所著,則忽然驚覺,日數次,直待陽回之後,膏汗始斂,神魂始定,蓋去死不遠矣。予十五歲時,侍先嚴秉生公疾親見之,蓋始服高康泉芩連湯而加劇,繼服陳子雍外祖芩芍湯,而病益不支。厥後,延趙雲泉先生,方用製附子五錢,吳萸三錢,乾薑四錢,炙甘草三錢,五味子三錢,公丁香三錢,吉林參三錢,二劑後,手足始溫。若服藥後脈絕不還,則一身精血俱寒,雖有盧扁,無能為役矣。

敬告同人,倪涵初瘧利三方,慎毋輕用而殺人也。

下利後,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溫裏宜四逆湯,攻表宜麻黃湯。

下利而腹脹滿,為太陰寒濕內據,前於不可攻表條下,已詳言之。身體疼痛,則由太陽寒水為表寒所鬱,不能化汗液而出皮毛。先溫其裏,後救其表,此為傷寒通例。溫裏固宜四逆,救表實用麻黃,傷寒論中太陽、厥陰二條,與本條並譌桂枝,不可盲從。

下利,三部脈皆平,按之心下堅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今之論治者,遇脈證不符之證,或從證不從脈,或從脈不從證,此意實本仲師。即如本節「下利,三部脈皆平」,而無滑大堅實之象,但不在急下之例。然按之而心下堅,心下當胃之上口。今按之而堅,胃中必有宿食梗塞,致上下之氣不通。設在上之梗塞一日不去,則下利一日不止,此其所以法在急下,而不當從脈者也。

下利,脈遲而滑者,實也。利未欲止,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下利脈遲,為寒濕在裏,血分不敵水分之證。蓋胃為生血之原,胃所以能生血者,實關於胃底消食之胆汁。胆火盛而納穀多,則富其生血之原而脈數。胆火虛而納穀少,生血之原不足,故脈遲。按《傷寒.陽明篇》云:「脈遲,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穀癉。

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脈遲故也。」此寒濕阻於太陰,不當攻下之明證也。又云:「陽明病,脈遲,雖汗出不惡寒,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已解,可攻裏也。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此太陰、陽明同病,濕留肌腠,表氣不達,不當攻下之明證也。

若脈遲而兼滑,則為內實。陽明篇又云:「譫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此即脈滑當下之例。蓋病者內藏有所停蓄,則其脈滑,是故上膈有濕痰者滑,婦人妊娠者滑,腸胃宿食不去則亦滑。按此證必兼腹痛,故必通腸胃窒塞,然後痛定利止,此所以當急下也。

下利,脈反滑者,當有所去,下乃愈,宜大承氣湯。

下利之脈多沉遲,為其寒濕下陷也。若沉遲之脈,轉為滑疾,則陰脈轉陽,其病必腹痛拒按。「反」之言「轉」也,謂脈之本不如是也,病固有前一日甫用附子理中湯,後一日即當用大承氣湯者。

予昔年治江陰街肉店范姓男子親見之,蓋濕以下利而日消,寒以溫藥而頓盡,胃中宿食,不能與之俱去,故前此之緩痛喜按者,一變而為急痛拒按,則舍大承氣湯外,豈復有愈疾之方治乎。

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時復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大承氣湯方

見《傷寒論.陽明篇》,又見痙病。

血熱盛壯之人,遇天氣酷蒸,往往以多汗而胃中化燥,始則大便不行,繼則口燥飲冷。夏令伏陰之體,飲冷太暴,或且轉為下利。究之利者自利,胃中燥實,依然不去,故仍宜用大承氣湯以下之。予子湘人辛未六月在紅十字會治一山東人親見之。一劑後不再來診,蓋已瘥矣。

壬申六月,復見此人來診,診其脈,洪大而滑疾,已疏大承氣湯方治矣。其人曰:「去歲之病,承先生用大黃而愈。」湘人告以亦用大黃,其人欣然持方去,不復來,蓋又瘥矣。又江陰街烟紙店主嚴姓男子,每年七月上旬,大便閉而腹痛,予每用調胃承氣湯,無不應手奏效。

殆亦血熱太高,暑汗經其排泄,胃中易於化燥,可見此證不忌冷飲,則濕流太陰部分而兼下利,不敢飲冷,則但病大實滿痛,要之為承氣湯證。若仲師所云:「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復發為病不盡。」世豈有病根不拔,能安然眠食,待來歲今日而復發者乎?故知「病不盡」為仲師失辭不可為訓。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小承氣湯主之。

小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枳實(三枚)厚朴(三兩炙)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得利則止)

大便燥結之證,當有譫語,為腸胃濁熱上蒙腦氣,心神為之恍惚也。若夫下利一證,正復不當譫語,仲師主以小承氣湯,而決其有燥屎,按此即世俗所謂「熱結旁流」。張隱庵注《傷寒論》,以此證為必無,特未觀其通耳。說解詳《傷寒論.厥陰篇》,不贅。

下利,當歸散者,桃花湯主之。

桃花湯方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研末)乾薑(二兩)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熟,去滓,溫服七合,納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餘勿服。

下利便膿血,為少陰寒濕沉浸,血絡腐敗之證。陳修園以為由寒鬱轉為濕熱,因而動血,此真大誤。水分多於血分,不及注腎膀為溺,乃溢入迴腸而下利。水寒血凝,若凍家然,凍家既潰,即有膿血。下利便膿血者,正復如是,非溫化其寒而填止其濕,不惟下利不止,膿血又將加劇,此固寒水凝瘀血絡,積久潰敗之證,非寒鬱轉為濕熱,然後動血也。蓋寒濕下注為第一病因,故桃花湯方治,以止澀之赤石脂為君。

由寒濕浸灌,致內藏血絡腐敗為第二病因,故乾薑次之。由下利而脾精耗損,為第三病因,故粳米又次之。假令當小便不利腹痛之時,早用四逆理中,或不至下利而便膿血也。餘詳《傷寒論.少陰篇》,不贅。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二兩)黃連、黃柏秦皮(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

熱利之別於寒利者,熱利之證,臭穢逼人,往往不可嚮邇,而寒證無之。熱利之證,身熱而氣粗,面垢而色浮,而寒證無之。熱利有滑大動數之脈,而寒證無之。兼此數者,乃能如航海南針,不迷所向。究其所以下重者,則以濕熱併居,阻塞氣分,穢物不得宣泄也。白頭翁湯方治,用白頭翁、秦皮,以清涼破血分之熱,黃連、黃柏以苦燥而兼涼性者,除下焦之濕,於是濕熱竝去,氣無所阻而利自止矣。所以不用氣分藥者,濕熱去而氣自通也。

若後人所用香連丸,即治此證,而識解已落後一層矣(按此與前一條對文,使人知寒熱之辨)。

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梔子豉湯主之。

梔子豉湯

梔子(十四枚擘)香豉(四合綿裏)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納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則愈。按方後末八字,宜從張氏刪之。

心下當胃之上口,胃中燥熱則薰灼心下而煩。固自有陽明燥證,雖經下後,心中懊憹而煩者,則下利後之更煩,安知非胃中有燥屎,宜大承氣湯之證。但有燥屎者,心下必硬,今按之而濡,可見煩為虛煩。蓋下利後津液消耗,陰不抱陽,由是在表則浮陽不收,在裏則餘熱不去,鬱結而生虛煩,甚有反覆顛倒胸中窒塞及心中熱痛者。然究為病後餘邪,故但用豆豉以發表汗,生山梔以降裏熱,而虛煩可解。

所謂「在表者散而去之,在高者引而下之」也(梔子生用,下走大腸,《傷寒.太陽篇》:「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之。」其明證也)。

下利清穀,裏寒外熱,脈微欲絕,汗出而厥,通脈四逆湯主之。

通脈四逆湯方

附子(一枚生用)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甘草(二兩炙)

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

下利清穀,為完穀不化,胃中陽氣消亡之證也。胃底消食之胆汁,日見薄弱,不能消入胃之水飲,乃挾未化之穀食直下小腸大腸,是為裏寒。寒據中宮,逼真陽外浮,是病外熱。外熱則汗出,裏寒則手足厥逆,以病情論,裏寒為真,外熱為假。「裏寒外熱」下,原脫「脈微欲絕」四字,說詳《傷寒發微》中。

蓋陽亡於外而脈微欲絕,故方治為通脈四逆湯,用生附子一枚以強心房,而脈之伏者起,以心主脈故也。乾薑四兩、炙甘草三兩以助脾陽,而手足之厥逆者溫,以脾主四肢故也。裏寒外熱,真陽外浮,外內不通,故加蔥九莖以通之。寒凝血瘀,腹中必痛,故加芍藥以疏之。此仲師用通脈四逆之旨也。

下利,肺痛,紫參湯主之。

紫參湯方

紫參(半斤)甘草(三兩)

上二味,以水五升,先煮紫參,取二升,內甘草,煮取一升半,分溫三服。

下利一證,未聞有肺痛者,且肺痛當是何病,所痛之處,究係何部分,究竟是寒是熱,歷來注家絕無分曉,此所當研核者也。按《內經》云:「一陽為病,善欬善泄。」蓋少陽之火,下注則為泄利,上注於肺則為欬,燥火上迫,肺有所壅,乃至欬而肺痛,則此證為熱而非寒也。然則痛在何部分?曰:「其痛當在胸中。

」予嘗見病肺癰之人,胸中當隱隱作痛,此即痛在胸中之明證。攷本書肺癰方治為桔梗甘草湯,蓋桔梗以泄壅,甘草以除毒,而肺痛可止。陳修園疑紫參為桔梗之誤,理或然也。

氣利,訶黎勒散主之。

訶黎勒散方

訶黎勒(十枚煨)

上一味為散,粥飲和,頓服。

說解詳「上下利氣者」節,茲不贅。訶黎勒今名訶子,味澀而苦,煨不透則研不細,入咽梗塞,前於同鄉陶姓親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