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

《金匱發微》 (115)

1驚悸吐衄下血胸滿瘀血病脈證第十六

殆亦血熱太高,暑汗經其排泄,胃中易於化燥,可見此證不忌冷飲,則濕流太陰部分而兼下利,不敢飲冷,則但病大實滿痛,要之為承氣湯證。若仲師所云:「下利已瘥,至其年月日復發為病不盡。」世豈有病根不拔,能安然眠食,待來歲今日而復發者乎?故知「病不盡」為仲師失辭不可為訓。

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小承氣湯主之。

小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枳實(三枚)厚朴(三兩炙)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得利則止)

大便燥結之證,當有譫語,為腸胃濁熱上蒙腦氣,心神為之恍惚也。若夫下利一證,正復不當譫語,仲師主以小承氣湯,而決其有燥屎,按此即世俗所謂「熱結旁流」。張隱庵注《傷寒論》,以此證為必無,特未觀其通耳。說解詳《傷寒論.厥陰篇》,不贅。

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桃花湯方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研末)乾薑(二兩)粳米(一升)

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熟,去滓,溫服七合,納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餘勿服。

下利便膿血,為少陰寒濕沉浸,血絡腐敗之證。陳修園以為由寒鬱轉為濕熱,因而動血,此真大誤。水分多於血分,不及注腎膀為溺,乃溢入迴腸而下利。水寒血凝,若凍家然,凍家既潰,即有膿血。下利便膿血者,正復如是,非溫化其寒而填止其濕,不惟下利不止,膿血又將加劇,此固寒水凝瘀血絡,積久潰敗之證,非寒鬱轉為濕熱,然後動血也。蓋寒濕下注為第一病因,故桃花湯方治,以止澀之赤石脂為君。

由寒濕浸灌,致內藏血絡腐敗為第二病因,故乾薑次之。由下利而脾精耗損,為第三病因,故粳米又次之。假令當小便不利腹痛之時,早用四逆理中,或不至下利而便膿血也。餘詳《傷寒論.少陰篇》,不贅。

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二兩)黃連、黃柏、秦皮(各三兩)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

熱利之別於寒利者,熱利之證,臭穢逼人,往往不可嚮邇,而寒證無之。熱利之證,身熱而氣粗,面垢而色浮,而寒證無之。熱利有滑大動數之脈,而寒證無之。兼此數者,乃能如航海南針,不迷所向。究其所以下重者,則以濕熱併居,阻塞氣分,穢物不得宣泄也。白頭翁湯方治,用白頭翁、秦皮,以清涼破血分之熱,黃連、黃柏以苦燥而兼涼性者,除下焦之濕,於是濕熱竝去,氣無所阻而利自止矣。所以不用氣分藥者,濕熱去而氣自通也。

若後人所用香連丸,即治此證,而識解已落後一層矣(按此與前一條對文,使人知寒熱之辨)。

白話文

驚悸吐衄下血胸滿瘀血病脈證第十六

這可能是血熱過高,暑熱通過汗液排泄,胃中容易變得乾燥。可見這種病症不忌冷飲時,濕邪會流注太陰部位,兼有腹瀉;若不敢喝冷飲,則僅表現為嚴重脹滿疼痛。總之屬於承氣湯的適應證。像張仲景所說:「腹瀉已愈,但到一定時間又復發,是因為病邪未除盡。」世上怎會有病根未除卻能安然飲食睡眠,等到明年同一天又復發的情況呢?可知「病不盡」是張仲景表述不當,不足為訓。

腹瀉並胡言亂語,是因腸道有燥屎,用小承氣湯治療。

【小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枳實(三枚)、厚朴(三兩,炙)
以上三味藥,用四升水煮至一升二合,去藥渣,分兩次溫服,通便後即可停藥。

大便燥結的病症,常伴有胡言亂語,是因腸胃濁熱上擾心神,導致精神恍惚。但腹瀉本不應出現胡言亂語,張仲景用小承氣湯並斷定有燥屎,實為“熱結旁流”。張隱庵註解《傷寒論》時認為此證不存在,實未通曉全理。詳細解釋見《傷寒論·厥陰篇》,此處不贅述。

腹瀉並排膿血,用桃花湯治療。

【桃花湯方】
赤石脂(一斤,一半整用,一半研末)、乾姜(二兩)、粳米(一升)
以上三味藥,用七升水煮至米熟,去渣,溫服七合,再加入赤石脂末一小勺,每日三次。若一次服後痊癒,則停服余藥。

腹瀉排膿血,是少陰寒濕郁滯、血絡腐敗所致。陳修園誤認為是寒邪化熱成濕,進而動血。實際是因水分多於血分,未能化為尿液,反而流入腸道導致腹瀉。寒氣凝血,如同凍瘡潰爛後流膿血,此證同理。若不溫化寒氣、止澀濕邪,不僅腹瀉不止,膿血還會加重。此證本質是寒水凝結瘀血、日久潰敗,絕非寒邪化熱動血。

桃花湯以止澀的赤石脂為主藥,因寒濕下注是首要病因;乾姜次之,針對血絡腐敗;粳米再次之,補充脾精損耗。若在初期小便不利、腹痛時早用四逆湯或理中湯,可能不會發展到膿血便。詳參《傷寒論·少陰篇》,不贅述。

熱性腹瀉伴里急後重,用白頭翁湯治療。

【白頭翁湯方】
白頭翁(二兩)、黃連、黃柏、秦皮(各三兩)
以上四味藥,用七升水煮至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未愈可繼續服用。

熱性腹瀉與寒性腹瀉的區別在於:熱利臭穢難聞,患者身熱氣粗、面色晦暗浮腫,脈象滑大動數,而寒證無此表現。里急後重是因濕熱阻滯氣機,穢物無法排出。白頭翁湯用白頭翁、秦皮清解血分熱毒,黃連、黃柏苦燥涼性祛下焦濕邪,濕熱清除後氣機通暢,腹瀉自止。不用氣分藥是因濕熱去則氣機自通。後人用香連丸治此證,見解已落於下乘(此條與前文對比,以辨寒熱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