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

《傷寒發微》 (9)

1《傷寒發微》

所以然者,凡病血分熱度漸高則病加,熱度漸低則病退,脈微而緩,熱度漸低之證也。然同是脈微,要不可執一而論。若脈微而身寒,則又為陰陽俱虛,不可發汗、更吐、更下,仲師雖不出方治,要以四逆、理中為宜。若面有熱色,微頳,如鬱冒狀,則營熱欲泄為汗,而皮毛不達也。

且營熱內張,毛孔外塞,則其身必癢,故宜桂枝麻黃各半湯,以期肌表雙解,則一汗而愈矣。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却與桂枝湯則愈。

風池穴在腦後,風府在背脊第三節下。凡風邪之中人,必從腦後及背後輸入,乘其虛也,故俗稱「仙人只怕腦後風」。太陽中風,既服桂枝湯,便當蒸發腠理之血液,泌汁而成汗。然不能直出於表,藥力助血熱內張,必有反煩不解之見證。所以然者,則以風邪從入之穴,抑塞而不通也。

故但需刺二穴以瀉之,更服桂枝湯,便當汗出而愈矣。所以然者,則以此二穴最空虛,為營分熱力所不達,故初服桂枝湯而無濟也。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不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似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此條訂正)

桂枝二麻黃一湯方

桂枝(一兩十七銖)芍藥(一兩六銖)麻黃(十六銖)生薑(一兩六銖)杏仁(十六枚)甘草(一兩二銖)大棗(五枚)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

服桂枝湯而大汗出,設風邪即從汗解,脈當和緩,為其風邪去而營氣和也。設大汗後不見洪大之脈,而病仍不解,則陽明未曾化燥,故宜與桂枝湯如前法,不妨一汗再汗。此條與後一條為比例,後條脈見洪大,故宜白虎,本條脈不洪大,故仍宜桂枝。傳寫者脫去「不」字耳。

若既服桂枝湯,形似熱多寒少之瘧,日再發而無定候,但令營氣與衛氣和則一汗可愈。然必用桂枝二麻黃一湯者,則以營分之血熱,勝於衛分之水氣故也。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湯方載陽明篇。

治病之法,愚者察同,智者察異。服桂枝湯大汗出,與上節同,而前證與桂枝湯如前法者,為其脈不洪大,且無煩渴之變證也。夫大汗之後,營陰苟略無耗損,則當外安靜而內潤澤。今乃心神煩冤,大渴引飲,則太陽寒水外盡,陽明燥氣內張,心營被灼,故大煩。胃液頓涸,故大渴。

方用石膏、知母以除煩,生甘草、粳米加人參以止渴,而煩渴解矣,此白虎湯加人參之旨也。惟近世用人參多係種參,吉林人以硫水溉之,使易發生,每含溫性,似不如西洋參為適用,然西醫稱其能補胃液。北京產婦多服之,則竟用遼參,亦未為不合也。

白話文

《傷寒發微》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所有疾病在血分熱度逐漸升高時病情會加重,熱度逐漸降低時病情會減輕。脈象微弱而緩,是熱度逐漸降低的表現。然而同樣是脈微,不能一概而論。如果脈微且身體發冷,則屬於陰陽兩虛,此時不可採用發汗、催吐或瀉下的治法。張仲景雖然未明確給出方劑,但應以四逆湯、理中湯為適宜選擇。若患者面部發熱泛紅、輕微發紅如郁冒狀,則是營分熱邪欲通過汗液外洩卻因毛孔閉塞所致。

當營熱內盛而毛孔外閉時,身體常會出現瘙癢症狀,此時適合使用桂枝麻黃各半湯,使肌表內外之邪同時解除,一汗而愈。

太陽病患者初次服用桂枝湯後,若症狀未解反而煩躁,應先針刺風池、風府穴,再繼續服用桂枝湯即可痊癒。風池穴位於腦後,風府穴在背脊第三節下方。風邪侵襲人體時,多從腦後及背部薄弱處入侵。因此俗稱"仙人只怕腦後風"。太陽中風證服用桂枝湯本應促使腠理血液蒸騰化汗,若藥力推動血熱內壅卻未能透表而出,便會出現服藥後反覺煩躁的現象。原因在於風邪入侵的穴位存在郁閉不通。只需針刺這兩處穴位疏通邪氣,再服桂枝湯便能汗出病癒——因這兩穴位置空虛,營分熱力難以抵達,故初服桂枝湯未能見效。

服桂枝湯後若大汗出而脈象未轉洪大,可繼續服用桂枝湯。若症狀類似瘧疾每日發作兩次,通過發汗即可緩解,宜用桂枝二麻黃一湯。(方劑組成:桂枝一兩十七銖、芍藥一兩六銖、麻黃十六銖、生薑一兩六銖、杏仁十六枚、甘草一兩二銖、大棗五枚,以水五升先煮麻黃,去沫後入他藥煮取二升,分兩次溫服)大汗後脈象未顯洪大,說明陽明未化燥熱,故仍需用桂枝湯。此條與後文形成對照:後條脈洪大宜用白虎湯,本條脈不洪大則仍用桂枝湯。傳抄時可能遺漏"不"字。

若服桂枝湯後出現熱多寒少的瘧疾樣症狀,每日兩次無定時發作,只需調和營衛即可一汗而愈。採用桂枝二麻黃一湯是因營分血熱盛於衛分水氣之故。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若出現嚴重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當用白虎加人參湯治療。(方劑見陽明篇)

治病之法,愚者只看表象,智者能辨差異。同樣服桂枝湯大汗出,前證仍用桂枝湯是因未見洪脈與煩渴。若大汗後營陰未傷,理應外靜內潤;現見心神煩躁、大渴引飲,表明太陽寒水已盡,陽明燥熱內熾,灼傷心營故煩,耗損胃液故渴。方中石膏、知母除煩,甘草、粳米加人參止渴。現今所用人工種植的人參多經硫水促長,性偏溫熱,反不如西洋參適用。西醫認為人參能補胃液,北京產婦常用遼參,亦屬合理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