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

《傷寒發微》 (6)

1《傷寒發微》

上六味,以水七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須啜粥,餘如桂枝將息及禁忌法。

太陽經脈,出腦下項,挾脊抵腰中。寒邪隨經下陷,則項背強几几。几几,鳥之短羽貌,猶詩所謂「不能奮飛」也。邪阻太陽經隧,至於拘縶不解,坐臥行起,無不牽掣,一似寒邪傷於表分,經脈被束而不舒,然果係寒鬱於表,即不當見汗出惡風之中風證,今乃反見汗出惡風,則其為桂枝證無疑。

但病邪既陷太陽經輸,固當加葛根以提而出之,其不用葛根湯者,有汗則皮毛本開,不必再用麻黃也。

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若不上衝者,不得與之。

太陽之病本無當下之理,一經誤下,則變證百出。魄汗未盡,挾表寒內陷,則利遂不止而病寒濕,此宜用四逆、理中者也。挾標陽內陷,則轉為協熱利,此宜用大承氣者也。若標陽並寒水,因誤下而停蓄膈上,則為大小結胸,此宜大陷胸湯、小陷胸湯者也。若表寒因之而留滯心下,則結而成痞,此宜用瀉心湯者也。

又其甚者,寒濕太重,一下而成無陽之藏結,是又在不可攻之例矣。是故一經下陷,而氣不還者,則氣不上衝。下陷而有所留滯,則氣亦不上衝,所以不得與桂枝湯者,為其已成壞病也。惟其雖經誤下,而氣仍欲出表,不甚則為微喘,桂枝湯加厚朴杏子主之,甚則利不止而脈促,葛根湯主之。要其為氣上衝則一也。

蓋仲師雖言可與桂枝湯,一於本方加厚朴、杏仁,一於本方加麻黃、葛根,固未嘗不可隨證變通耳。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太陽病,汗吐下溫針病仍不解,仲師但言「桂枝不中與」。又曰:「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然未嘗標明何證何方,令人無從揣測,此當研求而得其大要,以為臨證標準。假如發汗溫針亡陽,則有脈微身寒之變,宜桂枝加附子湯。吐傷中氣,氣逆脈促者,宜生薑半夏湯。

下之而寒水下陷,利遂不止,脈濡滑者,宜四逆、理中輩。汗吐下溫針之後,陽明生燥,脈洪渴飲者,宜人參白虎湯。發汗燒針,陽浮於外,吸引少腹之氣上衝,欲作奔豚,則宜桂枝加桂湯。發汗後臍下微有水氣,欲作奔豚,則宜苓桂甘棗湯。散見於《傷寒》《金匱》者,不勝枚舉。

略標出之,以俟學者類推。

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桂枝解肌,所以別於麻黃之解表,而於發熱有汗惡風者宜之。若脈浮緊汗不出者,邪正方相持於皮毛,所賴營氣未虛,血熱足與外寒相抵,奈何在表之寒邪,不驅之外泄,而反引之入裏乎!不特此也。皮毛不開而張發肌理之陽氣,外不得泄而鬱於皮毛之內,不病喘逆,即增煩燥。

白話文

《傷寒發微》譯文:

將上述六味藥,用七升水浸泡後煮沸,煎至三升藥液,濾去藥渣,每次溫服一升。服後不需喝熱粥,其餘注意事項與桂枝湯的調養禁忌相同。

太陽經從腦部向下延伸至頸項,沿脊柱兩側抵達腰部。寒邪隨經脈下陷時,會引發項背部僵硬不適。"幾幾"形容如鳥類短羽難以伸展,如同《詩經》所言"不能奮飛"。寒邪阻滯太陽經氣血通道,導致肢體拘急難以緩解,無論坐臥起立都感牽扯。看似寒邪傷表束縛經脈,但若是表寒郁閉,應無汗出惡風的中風症狀。此證反見汗出惡風,顯然屬於桂枝湯證。

病邪既已深入太陽經輸,需加葛根升提外透。不用葛根湯是因已有汗出,腠理已開,不必再用麻黃發汗。

太陽病誤用攻下法後,若氣機仍有上衝之勢,可用桂枝湯;若無上衝症狀則禁用。太陽病本不應攻下,誤下易致變證:若表寒內陷與濕相結,致下利不止成寒濕證,當用四逆湯、理中湯;若邪熱內陷成協熱利,宜大承氣湯;若陽熱與水飲結於膈上,則成大小結胸證,需用大陷胸湯或小陷胸湯;若表寒滯留心下成痞證,當用瀉心湯。甚者寒濕重而下後成臟結證,則屬禁攻範疇。誤下後若無正氣回升或邪氣留滯致氣不上衝,皆不可用桂枝湯,因此時已成壞病。惟誤下後氣機仍欲外達,輕者微喘用桂枝加厚朴杏子湯,重者下利脈促用葛根湯,關鍵在氣機上衝之勢。仲景言"可與桂枝湯"時,實際示人可隨證加減:或加厚朴杏仁,或加麻黃葛根。

太陽病經三日,汗吐下溫針等法施治未愈者屬壞病,不可再用桂枝湯,當審脈辨證,針對病機施治。雖仲景未明示具體證治,然可推求大法:若發汗溫針致亡陽見脈微身寒,用桂枝加附子湯;吐法傷中致氣逆脈促,用生薑半夏湯;下後寒水內陷下利脈濡滑,用四逆湯、理中湯類;誤治後陽明燥熱見脈洪大渴飲,用人參白虎湯;發汗燒針致虛陽上浮引發奔豚衝氣,用桂枝加桂湯;發汗後臍下停水欲作奔豚,用苓桂甘棗湯。此類證治散見於《傷寒》《金匱》者眾多,學者當舉一反三。

桂枝湯本為解肌而設,若見脈浮緊、發熱無汗者禁用。務必牢記此要,避免誤治。桂枝解肌與麻黃解表不同,適用於發熱汗出惡風者。若脈浮緊無汗,提示邪正相爭於體表,此時營氣未虛尚能抗邪,若誤用桂枝不開皮毛反引邪入裡,更會郁閉肌表陽氣,輕則喘逆,重則煩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