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穎甫

《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傷寒發微》 (2)

回本書目錄

《傷寒發微》 (2)

1. 《傷寒發微》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二日陽明受之,三日少陽受之,四日太陰受之,五日少陰受之,六日厥陰受之,此本《內經》文字。仲師祖述《內經》,豈有推翻前人之理(《內經》原係漢人譌托,當在仲景之前),故發端即曰:「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自來注家不知一日為一候,遂致相沿譌謬。

高士宗明知二日未必遽傳陽明,以為正氣相傳,不關病氣。夫六經營衛,晝夜流通,豈有既病傷寒,一日專主一經之理,仲師恐人不明一日、二三日之義,後文即申之曰:「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針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此可見本節所謂一日,即後文所謂七日,傷寒發於太陽,以七日為一候,猶黃疸病發於太陰,以六日為一候也。

《詩.豳風》七月篇,詳言農政,以三十日為一候,故冬十一月為一之日,十二月為二之日,正月為三之日,二月為四之日也。知一日、二日為一候、二候,則未滿三日可汗而愈,既滿三日可下而愈,可以釋然無疑矣。此節憑脈辨證,知邪之傳與不傳,蓋浮緊為傷寒正脈,靜即不變動之謂,已滿七日,而浮緊之脈絕無變動,便可知其為不傳他經,此意惟包識生能言之,餘子碌碌,不足數也。

至如太陽失表,胃中化燥,薰灼未泄之汗液,致濕痰留於胃之上口,胃底胆汁不能相容,則抗拒而欲吐,蓋濕痰被胃熱蘊蒸,若沸湯然,上溢而不能止也。胃中化熱,陽熱上攻,則苦躁煩,而脈亦為之數急,即此可決為邪傳陽明。張隱庵乃謂:「太陽受邪,感少陰之氣化者為傳。

」殊失仲師本旨。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內經》一日、二日為一候、二候,前條既詳言之矣。二候在七日以後,三候在十四日以後,蓋傷寒以七日為一候也,惟傳經初無定期。發於春夏之交,地中陽氣大泄,人身之皮毛肌理易開,常有一二日即傳陽明者,亦有冬令嚴寒,二十餘日不傳陽明者。仲師言其常,不言其變也。

以傳經常例言,八日後當傳陽明,十五日後當傳少陽,為冬令天地閉塞,人身陽氣未外泄為汗,故為期較緩。若八日後,不見潮熱渴飲、不惡寒但惡熱、譫語、小便多、大便硬、闕上痛等症,即為不傳陽明。十五日後,不見口苦、咽乾、目眩、耳聾、吐黃色苦水,即為不傳少陽。

可見傷寒之輕者,雖未經療治,亦有七日自愈、十四日自愈之證也。若始病惡寒體痛,即投大劑麻黃湯,則一汗而病良已,寧復有傳經之變證乎!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白話文:

《傷寒發微》

傷寒第一天,太陽經受邪,脈象如果平靜,表示邪氣不會傳變到其他經脈;如果想吐,或煩躁不安,脈象數且急促,表示邪氣會傳變。

傷寒第一天太陽經受邪,第二天陽明經受邪,第三天少陽經受邪,第四天太陰經受邪,第五天少陰經受邪,第六天厥陰經受邪,這是《內經》的說法。張仲景師承《內經》,怎麼會有推翻前人理論的道理呢?(《內經》原本就是漢代人偽託之作,應該在仲景之前),所以一開始就說:「傷寒第一天,太陽經受邪,脈象如果平靜,表示邪氣不會傳變。」後世注釋者不明白「一日」指的是一候,所以造成長期以來錯誤的詮釋。

高士宗清楚知道,第二日不一定馬上傳變到陽明經,他認為是正氣的傳變,與邪氣無關。人體六經運行衛氣,晝夜不停地循環流動,怎麼會有得了傷寒後,一天只侵犯一條經脈的道理呢?張仲景擔心人們不明白「一日、二日、三日」的含義,後文就進一步說明:「太陽經病症,頭痛持續七天以上自行痊癒的,是因為經氣運行完成的緣故。如果想要防止邪氣傳變到其他經脈,就在足陽明經處針灸,這樣就能痊癒。」由此可見,本段所說的「一日」,就是後文所說的「七日」,傷寒發病於太陽經,以七天為一候,就像黃疸病發病於太陰經,以六天為一候一樣。

《詩經·豳風》七月篇,詳細記載了農事,以三十天為一候,所以冬十一月為第一天,十二月為第二天,正月為第三天,二月為第四天。明白了「一日、二日」分別代表一候、二候,那麼未滿三天可以出汗而痊癒,滿三天可以瀉下而痊癒,就可以清楚明白了。本段根據脈象辨證,了解邪氣是否傳變,浮緊是傷寒的正脈,靜則是指脈象沒有變化,已經滿七天了,而浮緊的脈象毫無變化,就可以知道邪氣不會傳變到其他經脈,只有包識生才能說明白這個道理,其他人都是平庸之輩,不足掛齒。

至於太陽經失於衛外,胃中乾燥,熱氣熏灼未排出汗液,導致濕痰停留在胃的上口,胃底的膽汁無法相容,就會想要嘔吐,這是因為濕痰被胃熱蘊蒸,像沸騰的水一樣,向上湧出而停不下來。胃中生熱,陽熱上攻,就會煩躁不安,脈象也會變得數且急促,由此可以判斷邪氣已經傳變到陽明經。張隱庵認為:「太陽經受邪,受到少陰經氣化影響的就為傳變。」這就完全錯過了張仲景的本意。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經的證狀沒有出現,就表示邪氣沒有傳變。

《內經》一日、二日就是一候、二候,前文已經詳細說明了。二候在七天以後,三候在十四天以後,因為傷寒以七天為一候,只是傳變到其他經脈沒有固定的時間。發病在春夏之交,地中陽氣外泄,人體的皮膚肌肉容易張開,常常是一兩天就傳變到陽明經的,也有冬天嚴寒,二十多天都不傳變到陽明經的情況。張仲景說的是常規情況,沒有說變異情況。

以傳變的常規情況來說,八天後應該傳變到陽明經,十五天後應該傳變到少陽經,因為冬天天地閉塞,人體的陽氣沒有向外排出形成汗液,所以時間比較慢。如果八天後,沒有潮熱口渴、不惡寒但惡熱、譫語、小便多、大便硬、胃脘部疼痛等症狀,就是沒有傳變到陽明經。十五天後,沒有口苦、咽乾、頭暈、耳聾、嘔吐黃色苦水,就是沒有傳變到少陽經。

由此可見,傷寒輕症,即使沒有治療,也有七天自愈、十四天自愈的情況。如果一開始就惡寒頭痛,就服用大劑量的麻黃湯,就可以通過發汗而痊癒,哪還會出現傳變到其他經脈的情況呢!

太陽經病症,發熱口渴,不惡寒,是溫病。如果已經發汗了,身體灼熱,叫做風溫。風溫病,脈象陰陽都浮,自汗,身體沉重,嗜睡,呼吸打鼾,說話困難。如果使用下法治療,小便不利,眼睛直視,尿失禁。如果邪氣像火一樣,輕微的會發黃,嚴重的像驚癇一樣,時而抽搐。如果像火一樣熏烤,一次逆亂尚可痊癒,二次逆亂就會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