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

《金匱發微》 (14)

1痙濕暍病脈證治第二

大便有日三四行,而飲食如故者,是宜五苓散倍桂枝。但得陽氣漸通,而小便自暢,大便之溏泄,固當以不治治之。餘解詳《傷寒發微》,不贅。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薰黃也。

濕家之病,起於太陽寒水。表汗不出,則鬱於肌理,而血絡為之不通。一身盡疼者,寒濕凝冱肌腠也。此證始則惡寒,繼則發熱,終則濕熱蘊蒸,而身色晦暗如薰黃。濕證小便不利,大率以麻黃加朮為主方。師所以不出方治者,要以病變多端,隨病者之體溫為進退。血分溫度不足,易於化寒,溫度太高,易於化燥,未可執一論治也。說解詳《傷寒發微》。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或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上有寒,渴欲得飲而不能飲,則口燥煩也。

但頭汗出,約有二端。陽熱之證,陰液內竭,則但頭汗出。寒濕之證,毛孔閉塞,則亦但頭汗出。寒濕鬱於經輸,故背強(此與太陽病之項背強同)。寒冱皮毛,內連肌肉,惡寒甚者,遂欲得被向火(此與太陽傷寒同),此時正宜麻黃加朮湯以發其汗,使水氣外達。中氣化燥,不得已而後下,然下之太早,水氣太甚,隨藥內陷,與人體之膏液並居,留於上膈,則病寒呃胸滿。陷於下焦,則滋膩之濕,阻於水道,小便為之不利。

此證寒濕在上,鬱熱在下,故有時渴欲飲水,水入口而不能不嚥。仲師不立方治,陳修園補用黃連湯(語詳《傷寒發微》)。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濕與水異,水可從小便去,而濕不可去,水清而濕濁也。濕與燥反,燥結者易攻,而濕不可攻,燥易去而濕粘滯也。故下之而濕流上膈,故有胸滿小便不利之變,但此猶易為治也。至下後陽氣上脫,至於額上汗出如珠,微喘而氣咻咻若不續,陰液下脫,而小便反利,或下利不止,疾乃不可為矣。

按傷寒陽明證,於下法往往慎重者,亦以太陽之傳陽明,下燥不勝上濕,恐下後利遂不止也。否則宿食下利脈滑者,猶當用大承氣湯,何獨於陽明證而反不輕用乎!

風濕相摶,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其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蓋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但微微似欲汗出者,風濕俱去也。

太陽病,發汗後,或自汗,風邪乘之,毛孔閉塞,汗液之未盡者,留著肌理成濕,一身肌肉盡痛,是為風濕相摶。此證本應發汗,與太陽傷寒之體痛同,後文麻黃加朮湯,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其主方也。以麻黃之發汗,白朮、薏苡之去濕,本期風濕俱去。然適當天時陰雨,病必不去。

白話文

【痙濕暍病脈證治第二】

  1. 大便頻繁而飲食正常:如果患者一天排便三四次,但飲食如常,適合使用「五苓散」並加倍桂枝用量。只要陽氣逐漸通暢,小便自然順暢,大便溏洩的問題不須特別治療,會自行改善。詳細解釋可參考《傷寒發微》。

  2. 濕病的症狀

  • 患者全身疼痛、發熱,皮膚呈現暗黃色(如煙熏)。
  • 濕病起因於太陽寒水之氣,若汗液無法排出,便鬱積於肌肉之間,導致血絡阻塞。
  • 初期表現為惡寒,接著發熱,最後濕熱鬱蒸,使皮膚晦暗泛黃。
  • 此類病症多因小便不利,通常以「麻黃加朮湯」為主方。但病情變化多端,需視患者體質調整,若血液溫度偏低易轉寒,過高則易化燥,不可一概而論。更多論述見《傷寒發微》。
  1. 濕病誤下後的變證
  • 若濕病患者僅頭部出汗、背部僵硬、畏寒想蓋被烤火,此時應以「麻黃加朮湯」發汗。
  • 若過早使用瀉下法,會導致呃逆、胸悶、小便不利,舌苔厚膩,代表下焦丹田有熱,上焦胸中有寒,造成口乾卻難飲水。
  • 這時可用「黃連湯」治療(陳修園補充)。
  1. 濕病誤下的危險情況
  • 濕與水不同,濕邪黏滯難除,誤下會使濕邪上竄或下陷,造成胸悶、小便不利等問題。
  • 若誤下後出現「額頭冷汗、微喘、小便失禁」或「腹瀉不止」,代表陽氣上脫、陰液下脫,病情危重,難以救治。
  1. 風濕相搏的治療原則
  • 風濕合病導致全身疼痛,應發汗治療,但若發汗過猛(大汗),僅能祛風而濕邪仍存,因此無效。
  • 正確做法是讓患者微微汗出,風濕才能一同去除(如使用「麻黃加朮湯」或「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
  • 若天氣陰雨不斷,此病更難痊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