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

《金匱發微》 (6)

1《金匱發微》

況陰虛必生內熱,內熱薰灼,至於骨痿髓枯,焉有不死者乎。

問曰:「經云:『厥陽獨行。』何謂也?」師曰:「此為有陽無陰,故稱厥陽。」

油燈將滅,火必大明。膏油竭於下,則光氣脫於上,是故虛勞不足之人,日晡有微熱,甚者入夜壯熱,至有喉痹口燥而爛赤者,此火如煤油如火酒,救之以水則熛焰益張,撲之以灰則息矣。故昔人有甘溫清熱之法,《內經》所謂「勞者溫之」也。然補血養陰,正不可少,若油燈之添油者然,但恐不能不受重劑耳。倘更投以寒涼,焉有不死者乎!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摶,血氣入藏即死,入府即愈,此為卒厥,何謂也?」師曰:「唇口青、身冷為入藏,即死。如身和、汗自出為入府,即愈。」

大氣挾血,併而上逆,則寸口見沉大而滑之脈。但舉寸口,則關後無脈可知。氣血菀於上,衝動腦氣,一進昏暈而為暴厥。血逆行而入於腦,則血絡暴裂死,故唇口青。青者,血凝而死色見也。若衝激不甚,血隨氣還,身和汗出而愈矣。須知入藏、入府為假設之詞,觀下文在外、入裏可知。

不然,氣血併而上逆,方冀其下行為順,豈有入藏即死,入府即愈之理。門人章次公言:「入藏為腦充血,腦膜為熱血衝破,一時血凝氣脫,故唇口青身冷者死。腦固藏而不瀉也。入府為氣還三焦脈絡,散入肌腠皮毛,故身和汗出者生。三焦固瀉而不藏也。」此與《內經》所謂「氣與血併走於上,則為大厥。

厥則暴死,氣復還則生,不還則死」,其義正同,否則既云併走於上矣。《內經》雖未明言腦,而其旨甚明。尤在涇猶強指為腔內之五藏,通乎!否乎!章說較鄙人為詳盡,故並存之。

問曰:「脈脫入藏即死,入府即愈,何也?」師曰:「非為一病,百病皆然。譬如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病在外者可治,入裏者難治。」

上節獨言寸口,則有上無下,脈垂脫矣。則此云「脈脫」,當指無脈言之。陳修園以為脫換之脫,非也。按《傷寒論》云:「利厥無脈,服白通湯加豬胆汁。脈微續者生,暴出者死。」微續者,胃氣尚存,故曰入府即愈。暴出者,真藏脈見,故曰入藏即死,非為一病下,特推廣言之。

譬之浸淫瘡,濕熱兼毒之皮膚證也。天痘潰爛入口者死,廣瘡入口者死。若小兒天泡瘡、黃水瘡,未見有從四肢流入口者,蓋亦外病流脂水者,通名浸淫耳。病在外者可治,入裏即死。以傷寒病論,則三陽可治,三陰難治。以癰疽言,則腫痛色紅者可治,平陷色白不甚痛者難治,故師言百病皆然也。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師曰:「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陰病十八,何謂也?」師曰:「欬、上氣、喘、噦、咽、腸鳴脹滿、心痛拘急。五藏病各有十八,合為九十病。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為一百八病。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清邪居上,濁邪居下。大邪惡中表,小邪中裏。穀飥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風中於前,寒中於後,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風令脈浮,寒令脈急,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白話文

《金匱發微》:

陰虛必定產生內熱,內熱持續燻烤身體,導致骨髓枯竭衰竭,這種情況怎能不致命?

問:「醫經提到『厥陽獨行』,是什麼意思?」答:「這是指只有陽氣而無陰液支撐,所以稱為厥陽。」

就像油燈即將熄滅時,火焰會特別旺盛。當燈油枯竭,火光也會隨之消散。因此,虛弱勞損的人常在下午出現輕微發熱,嚴重者甚至夜晚高燒,喉嚨腫痛、口乾舌燥、潰爛發紅。這種火勢如同酒精或煤油燃燒,用水澆灌只會讓火勢更猛,用灰燼覆蓋才能使其熄滅。因此古人主張用甘溫藥物清熱,正如《內經》所說「虛勞者需溫補」。但補充陰血同樣重要,就像為油燈添油,只是這類患者往往需要大劑量用藥。若誤用寒涼藥物,豈能不危及性命?

問:「寸脈沈大而滑,沈代表實證,滑代表氣逆,實邪與氣逆相互搏結,血氣若侵入臟腑就會致命,若僅在腑則可痊癒,這稱為『卒厥』,該如何理解?」答:「若表現為嘴唇發青、身體冰冷,表示邪入臟腑,必死無疑。若身體溫和、自然出汗,則是邪在腑,能夠康復。」

氣血上衝逆行時,寸脈會呈現沈大而滑的表現。若只觸及寸脈而關後無脈,可知氣血壅塞於上部,衝擊腦部導致突然昏厥。若血液逆流入腦造成血管破裂,就會因唇現青色(血液凝滯的死徵)而死亡。若衝擊較輕微,血氣能自然回降,便會通過出汗而痊癒。需理解「入臟」「入腑」是比喻說法,對照後文「在外」「入裡」即可明白——氣血上逆時,本該期望其下行為順,怎可能「入臟即死,入腑即愈」?

門人章次公補充:「入臟指腦充血,腦膜被熱血衝破致氣血驟停,故唇青身冷者死,因腦屬封藏不洩之臟。入腑則是氣血透過三焦經絡散佈至肌膚腠理,故身暖汗出者生,因三焦主疏洩。」此說與《內經》「氣血並走於上則暴厥,氣返則生,不返則死」一致。《內經》雖未明言腦,但含義顯豁。前人強解為腹腔五臟,實難認同。章氏見解比我更詳盡,故並存參考。

問:「脈象消失時,入臟即死,入腑即愈,為什麼?」答:「此理適用於所有病症。例如浸淫瘡(濕疹類皮膚病),病灶從口腔蔓延四肢者可治,從四肢蔓延至口腔者難治。病在表淺可醫,深入體內則危險。」

前段專論寸脈,暗示氣血上逆將脫;此處「脈脫」即指無脈。陳修園解為「脈象轉變」不確。《傷寒論》記載:「下利厥逆無脈者,服用白通湯加豬膽汁。若脈象逐漸恢復可生,突然暴現者必死。」微弱續脈表示胃氣尚存(入腑即愈),脈暴出是真臟脈現(入臟即死)。後文更舉浸淫瘡為例:天花、梅毒潰爛至口必死,但小兒水泡瘡極少從四肢蔓延至口,此處應泛指滲液性皮膚病。

病位淺表可治,深入即危。比照傷寒,三陽證易治,三陰證難醫;對照瘡瘍,紅腫熱痛者可治,平塌色白不痛者難癒。故言「百病皆然」。

問:「陽病十八有哪些?」答:「頭痛、項強、腰痛、脊柱痛、手臂抽痛、腳部痙痛。」「陰病十八呢?」答:「咳嗽、氣逆、喘息、打嗝、咽喉阻塞、腸鳴腹脹、心口痛、筋脈拘攣。五臟病各有十八類,合計九十種病症。另有六腑輕病(六微),各含十八類,共一百零八病。五勞七傷六極與婦人三十六病不計在內。

病因亦有規律:清陽之邪侵上部,濁陰之邪聚下部;外邪襲表,內邪犯裡;飲食邪氣從口入,積為宿食。五類病邪侵襲各有特徵——風邪自前方來,寒邪從後方入,濕氣傷下身,霧露損肌表。風致脈浮,寒致脈緊,霧滯皮膚,濕注關節,食傷脾胃,極寒損經脈,極熱傷絡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