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穎甫

《曹氏傷寒金匱發微合刊》~ 《傷寒發微》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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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微》 (122)

1. 厥陰篇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素餅。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此條訂正)

厥陰之證,先厥後熱者,其病當愈,厥不還者,其病必死。究其所以發熱者,則與太陽傷寒略同。太陽傷寒,其始水液在皮毛,為表寒所遏,故無熱。其繼血熱抗於肌理,水液由寒化溫,故發熱。厥陰之手足冷,亦由寒濕太甚,血中溫度不得外達之故。惟其病由寒濕,故必兼下利。

惟其血中熱度與寒濕戰勝,故先厥後熱。蓋先厥者,病也。後熱者,正氣復也。明乎此,然後可以辨厥陰之生死,而本條傳寫譌誤,亦可藉以訂正,不至為張隱庵注文所誤。蓋本條所舉病證,為先熱後厥。厥為病氣勝,始發熱六日,六日之後,旋復見厥,延至九日未已,而加之以下利,此正屬寒濕過重,急當回陽之證,但得發熱即可不死。

厥而利者,其脾陽本虛,當不能食,若反欲食,恐係寒濕下趨太急,自胃以下,直達肛門,而絕然不守。故有久利之人,醒時思食,食已,稍稍思睡,即已遺矢,每食皆然,俗名肚腸直。凡下利見此證者,十不活一,名曰除中(張隱庵注云:「中土之氣外除也。」不可通,蓋幽門至闌門無所阻也)。

所以然者,為其胃氣先絕也。惟食之以麥餅,食已發熱,因知其胃氣尚在(金匱云:「病人素不喜食者,忽暴思之,必發熱也」)。試觀飢者身常惡寒,至飽食之後,手足忽然轉熱,此即胃氣尚存之明證。故厥者食後發熱,直可決其必愈,然猶恐浮陽之暴出旋滅,於是俟三日之後,診其脈而見浮數,乃可決為寒盡陽回,而向愈之期,即在旦日夜半。旦日為平旦,夜半者,天陽微動之時,正上所言丑至卯上也。

惟血分熱度,亦不可以太過,以六日之發熱,九日之厥,續行三日之熱,兩兩相較,為日適相當也。若更後三日,熱仍未解,則為血熱太過。血熱太過者,必溷膿血,故曰必發癰膿,非謂發生外證及一切內壅也。然則「食以素餅」下「不發熱」之「不」字,實為衍文。否則下文「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云云,俱不可通矣。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傷寒脈遲,為寒濕太甚,血分虛耗之證。胃為生血之原,胃氣虛寒,則穀氣不能生血,脈道因遲,前於陽明篇「食難用飽」條已略見一斑。蓋脈遲者,胃必虛冷也。設遇此虛冷之脈證,不用理中以溫之,反用黃芩湯以消其僅存之陽氣,則向之食難用飽,飽則微煩者,至此並不能食。嘗見有寒濕下利之證,服芩芍湯後,腹中痛而利益甚者。

白話文:

厥陰篇

傷寒發病初期發熱六天,之後出現厥逆九天並腹瀉。一般來說,厥逆腹瀉的病人吃不下東西,但這個病人卻能吃,恐怕是寒邪內侵,損傷了脾胃(「除中」),可以給他吃些素餅。他還能發熱,說明胃氣尚存,病情一定會好轉。只是擔心高熱會突然出現又消失。三天後再診脈,如果發熱持續,預計在第二天半夜就會痊癒。之所以這樣判斷,是因為發熱六天,厥逆九天,再次發熱三天,加上之前的六天,一共也是九天,與厥逆的時間相符,所以預計在第二天半夜痊癒。如果三天後診脈,脈象仍然數而有力,發熱不退,說明熱邪過盛,必定會發癰疽。

厥陰病症,先厥逆後發熱的,病情會好轉;如果厥逆不退,則必死。究其發熱的原因,與太陽傷寒略同。太陽傷寒初期,水液停留在皮毛,被表寒阻遏,所以沒有發熱。接著血熱抵抗肌膚,水液由寒轉溫,所以發熱。厥陰的手腳冰冷,也是因為寒濕過重,血液中的溫度無法到達體表。由於此病是寒濕引起的,所以必然伴隨腹瀉。

因為血液中的熱度與寒濕搏鬥,所以先厥逆後發熱。厥逆是疾病,發熱是正氣恢復。明白了這一點,就能判斷厥陰的生死,而本文的記載有誤,也可以藉此訂正,避免被張隱庵的注釋誤導。因為本文所舉的病症,是先發熱後厥逆。厥逆是病邪佔據上風,最初發熱六天,六天之後,又出現厥逆,持續到九天才停止,並伴有腹瀉,這正是寒濕過重的危急情況,必須回陽才能不死。

厥逆腹瀉的病人,脾陽本就虛弱,應該吃不下東西,如果反而想吃東西,恐怕是寒濕下降太快,從胃一直到肛門,沒有任何阻礙。所以有些久瀉的人,醒著的時候想吃東西,吃完後稍微想睡一下,就拉肚子了,每次吃東西都這樣,俗稱「肚腸直」。凡是腹瀉出現這種症狀的,十個病人中只有一個能活,叫做「除中」(張隱庵注:「中土之氣外除也。」這句話不通,應該是幽門到闌門沒有阻礙)。

原因是胃氣先衰竭了。只用麥餅餵食,吃完後發熱,說明胃氣還在(《金匱要略》說:「病人平時不喜歡吃東西,突然想吃,一定會發熱。」)。試想,飢餓的人身體總是怕冷,吃飽後,手腳突然變熱,這就是胃氣尚存的明顯證據。所以厥逆病人吃後發熱,可以直接判斷他一定會好轉,但仍然擔心浮陽突然出現又消失,所以要等三天後,再診脈,如果脈象浮數,就可以判斷寒邪已盡,陽氣回歸,痊癒的時間就在第二天半夜。第二天是平旦,半夜是天陽微動的時候,正像上面說的丑時到卯時之間。

但是血分中的熱度也不能過度,六天的發熱,九天的厥逆,接著三天發熱,兩兩比較,時間恰好相等。如果再過三天,熱還沒有退,說明血熱過盛。血熱過盛,必定會混雜膿血,所以說必定會發癰疽,不是指發生外在的癰疽或一切內部阻塞。所以「食以素餅」之後的「不發熱」中的「不」字,實際上是多餘的字。否則下面的「恐怕高熱突然出現又消失」等等,都说不通了。

傷寒,脈象遲緩,六七天,卻用黃芩湯去除熱邪。脈象遲緩是寒邪,現在又用黃芩湯去除熱邪,腹部應該冰冷,應該吃不下東西,但是卻能吃,這叫做「除中」,一定會死。

傷寒脈象遲緩,是寒濕過重,血分虛耗的表現。胃是生血的根本,胃氣虛寒,穀氣就不能化生血液,脈象就遲緩,之前在《傷寒論》陽明篇「食難用飽」條中已經略有提及。脈象遲緩,胃一定虛冷。如果遇到這種虛冷的脈象,不用理中湯溫補,反而用黃芩湯消滅僅存的陽氣,那麼以前吃東西不容易吃飽,吃飽就稍微煩躁的病人,現在就連吃東西都困難了。我曾經見過寒濕腹瀉的病人,服用黃芩芍藥湯後,腹部疼痛,腹瀉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