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氏

《傷寒發微》 (107)

1少陰篇

惟人一身之陽熱,內藏於血,水受血熱蘊蒸,乃化為氣、為汗、為津液、為溺、為白血球。血中熱度漸低(不足華氏九十五度),水乃漸寒,寒則氾濫,於是上吐而下利。手足及全身肌肉,皆受氣於統血之脾藏,血中熱度愈低,則手足俱冷,而一身肌肉俱寒。所以然者,為其一身之水液,一如嚴冬溪澗生氣滅絕也。

惟手足不逆冷反熱者,為不死之證,雖脈不至,但須灸足少陰太谿穴七壯。太谿在外踝後跟骨上,切薑成片,燒艾絨以灸。艾一團為一壯,使隔絕之裏陽,與表陽相接,病必無害。蓋火氣雖微,使血行脈中,則甚有力,觀太陽篇微數之脈節,當自悟之。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桃核承氣湯主之。(此條訂正)

此證與小便色白者相反。寒水太盛,則表證為手足逆冷,為惡寒踡臥。裏證為下利不止,為小便色白。所以然者,以一身之血分熱度低弱,不能蒸化水液故也。若少陰無陽之證,延至八九日,忽然一身及手足盡熱,此即上節謂「手足不逆冷,反發熱不死」之證也。然後文突接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二語,殊難解說。

夫一身肌肉及手足,皆微絲血管及經脈流行之處,皆為脾藏所主,則一身手足盡熱,似與膀胱絕無干涉。不知血分熱度增高,水液必受灼爍,故久病發熱之人,小便必黃赤而短。今以寒盡陽回之證,水氣漸微,一身陽熱蘊蒸,始而小便短赤,繼而大便堅而色黑,熱乃由腎及膀胱。胞中血海遇濕熱鬱蒸之氣,勢必化為衃血,外見少腹脹滿硬痛之證。

此與本篇三急下證大同小異,皆寒盡陽回之證,當下以桃核承氣湯,使瘀血從大便而出,其病乃愈。然則本文「必便血也」下,當是脫去「桃核承氣湯主之」七字。如此,則本文「以」字文義,方有著落。以之為言,因也。蓋因蓄血之證,原不能自行便血,其中自有治法在。

若以為桃花湯證,則大誤矣。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

少陰為病,但厥無汗,為陰寒在裏,陽氣不能外達,此本四逆湯證,但溫其裏寒,水得溫自能作汗。若強發其汗,三焦水液既少,不能供發汗之用,陽熱隨藥力暴發,必牽動全身陽絡,血隨陽升,一時暴決而出於上竅,如黃河之潰堤,平吾山而溢鉅野,不能限其所之,故或從口鼻出,或從目出,卒然難以預定。氣脫於下,血冒於上,脫如垂死之離魂,冒如大辟之去首,脫者不還,故曰厥。

冒者立罄,故曰竭。陰陽並脫故稱難治。此與婦人倒經敗血出於口鼻者,固自不同,鄙意當用大劑炙甘草湯以復既亡之陰,復重用龍、牡、薑、附以收散之陽,或能於十百之中,挽救一二。此亦仲師言外之微旨也。

白話文

[少陰篇]

在人體內,陽熱藏於血液中。當水液受到血液熱力的蒸化,便轉化為氣、汗、津液、尿液和白血球。若血液熱度下降(低於華氏95度),水液便逐漸變寒,寒水泛濫時,就會引發上吐下瀉。手足與全身肌肉的氣血均由脾臟統攝,若血液熱度過低,則手足冰冷,全身肌肉寒冷。這是因為體內水液如同嚴冬溪澗,生機斷絕。

若手足不冷反而發熱,則為可治之症,即使脈象微弱,只需在足少陰太谿穴(位於外踝後跟骨上)以艾灸七壯(每壯為一團艾絨,隔薑片灸)。此法能讓內外陽氣相通,病情便無大礙。因艾火雖微,卻能有效推動血行於脈中,參照《太陽篇》中關於微數脈象的論述即可理解。

少陰病若持續八九日,全身及手足發熱,是因熱聚膀胱,可能導致便血,宜用桃核承氣湯治療。(此條已修正)

此症與小便清澈者相反。若寒水過盛,表症為手足冰冷、畏寒蜷縮;裏症則為腹瀉不止、小便色白。原因在於血液熱度不足,無法蒸化水液。若少陰病陽氣衰竭之症拖延至八九日,突發全身及手足發熱,即前述「手足不冷反熱可治」的表現。但後文提到「熱在膀胱,必便血」,較難解釋。

全身肌肉及手足的氣血運行皆由脾臟主導,因此手足發熱看似與膀胱無關。實則血液熱度上升時,水液受熱灼,久病發熱者小便多短赤。當寒症轉為陽熱復甦,水氣漸減,陽熱蒸騰,初期小便短赤,後期大便乾硬色黑,熱邪由腎波及膀胱。若膀胱血海受濕熱鬱蒸,可能形成瘀血,表現為少腹脹滿硬痛。

此病症與本篇「三急下證」相似,均屬寒退陽復,宜用桃核承氣湯使瘀血從大便排出。推測原文「必便血也」後缺漏「桃核承氣湯主之」七字,如此文義才完整。蓄血本不自愈,須以對症下法治療。若誤認是桃花湯證,則大錯特錯。

少陰病若僅四肢冰冷且無汗,卻強行發汗,必致出血,可能從口鼻或眼睛溢出,稱為「下厥上竭」,極為難治。

少陰病四肢冰冷無汗,為陰寒內盛、陽氣不能外達,本屬四逆湯證,只需溫裏散寒,水液得溫自然發汗。若強迫發汗,因三焦水液不足,陽熱隨藥力暴發,會衝擊陽絡,導致血隨氣上逆,從口鼻或眼睛驟然溢出,如同黃河決堤,難以預測流向。此時下焦氣脫、上焦血湧,氣血雙亡故稱「難治」。此不同於婦女倒經吐血,建議以大劑炙甘草湯滋陰,並重加龍骨、牡蠣、乾薑、附子以回陽,或能輓回少數病例。此為仲景隱含的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