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生集》~ 卷五 (10)
卷五 (10)
1. 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
朱丹溪曰:產後有病,先固氣血。故產後以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以末治之。
汪石山曰:產後百日之內,縱有雜證,必遵丹溪之法,以末治之。當大補氣血為主,不可攻擊,此正理也。
白話文:
朱丹溪說:產婦如果在產後生病,首要之務是鞏固她的氣血。因此,在產後應以大力補充氣血為主要目標,即使出現了其他各種症狀,也應將其視為次要,並以補氣血為優先。
汪石山表示:在產後一百天內,就算產婦出現了各種複雜的症狀,都應該遵循朱丹溪的方法,將其視為次要問題來處理。應以大力補充氣血為首要目標,不能過度使用攻伐性的治療方式,這是正確的原則。
2. 產後先補氣血兼用消散
陳良甫曰:產後元氣大脫,新血未生,概以大補氣血為主。如惡露未盡,補藥中入行血藥。如感冒風寒停滯,亦須先補,然後發散消導,勿得泛用峻厲傷氣血之藥。
白話文:
陳良甫說:產後女性的元氣會有大幅度的消耗,新的血液也尚未生成,因此,主要的治療原則應是大力補充氣血。如果產後的惡露還未排乾淨,應在補藥中加入能促進血液循環的藥物。如果產婦受到風寒或是身體有不適的積滯,也應先進行補養,然後再使用發汗或消除積滯的藥物,千萬不要隨便使用過於強烈、可能傷害氣血的藥物。
3. 產後去邪必兼補劑
何松庵曰:產後氣血大損,諸事必須保重,切不可恃健勞碌,致內傷外感,六淫七情諸證,為患莫測。故產後證,先以大補氣血為主,雖有他證,以末治之,或欲去邪,必兼補劑為當,不宜專用峻厲,再損血氣。
慎齋按:已上四條,序治產後有攻補之法也。子和之論,專主攻邪,丹溪之論,專主補虛。兩賢之法,各自有見,而丹溪之說為長。故必合良方正宗二說以參之,乃攸當也。
白話文:
何松庵說:產婦在生產後,身體的氣血會有大幅度的損耗,因此在各種生活事務上都必須特別注意保養,絕對不能仗著身體還算健康就過度勞累,這樣很容易導致內傷外感,以及由風、寒、濕、暑、燥、火六種外因和喜、怒、憂、思、悲、恐、驚七種內因所引發的各類病症,這些病症的危害程度無法預料。所以對於產後的病症,應首先以大補氣血為主要治療手段,即使有其他症狀,也要將其視為次要來處理,如果想要清除體內的邪氣,必須同時進行補益的治療,不應該單純使用強烈的藥物,再次損傷體內的氣血。
慎齋補充說明:上述四條,是按照產後調理的攻邪與補益的原則來排序的。張子和的觀點,專注於攻擊邪氣,而丹溪的觀點,則專注於補充虛弱。這兩位賢者的理論,各自有其獨到之處,但丹溪的理論更顯成熟。所以,我們必須結合良方正宗的兩種理論來參考,才能找到最適當的治療方法。
4. 辨丹溪主末二字即標本論
虞天民曰:或問產後證,丹溪云:當大補氣血為主,雖有雜證,以末治之。又云:產後中風,切不可作中風,治用風藥。然則產後不問諸證,悉宜大補氣血乎?曰:詳主末二字,其義自明。
虛而無他證者,宜大補氣血自愈;或因虛而感冒風寒者,補氣血藥,帶驅風之劑;或因脾虛而食傷太陰者,補氣血藥,加消導之劑;或因瘀血惡露未盡,而惡寒發熱者,必先逐去瘀血,然後大補。《經》曰:有本而標之者,有標而本之者。又曰:急則治標,緩則治本。丹溪主末二字,即標本之意也。
白話文:
虞天民說:有人問關於產後的症狀,丹溪指出:應該主要大力地補充氣血,即使出現其他的複雜症狀,也應將它們視為次要,進行相應的治療。他又說:產後若出現類似中風的症狀,千萬不能按照中風來治療,不能使用專治風邪的藥物。那麼,產後無論出現什麼症狀,都應大力地補充氣血嗎?我回答:詳細理解“主”和“末”這兩個字,其中的道理自然會清楚。
如果產婦只是氣血虛弱,沒有其他症狀,應該大力補充氣血,身體自然就會康復;如果因為氣血虛弱而受到風寒侵襲,除了補充氣血的藥物外,還需輔以驅風的藥物;如果因為脾胃虛弱導致消化不良,影響了脾臟功能,補充氣血的藥物應該加上助消化的藥物;如果因為瘀血或惡露未完全排出,導致發冷發熱,必須先排除瘀血,然後再大力補充氣血。
《內經》中提到:有的情況要先治本,有的情況要先治標。又說:病情危急時應先治標,病情穩定時應治本。丹溪所提出的“主”和“末”,就是指的這種“標本”的治療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