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山

《傅氏雜方》~ 考正穴法 (2)

回本書目錄

考正穴法 (2)

1. 考穴取寸法

2. 頭部

直寸,用前髮際至後髮際折作十二節為一尺二寸;前髮際不明者,取眉心直上行三寸,後髮際不明者,取大椎上行三寸;前後俱不明者,折作一尺八寸,並依此法取之。橫寸,用眼內眥角至外眥角為一寸,並依此法取之。

白話文:

在測量頭部的尺寸時,從前額的髮際線到後頸的髮際線,可以分成十二等分,總長就是一尺二寸。如果前額的髮際線不明顯,可以從眉心開始往上量三寸;如果後頸的髮際線不明顯,則從大椎穴往上量三寸。如果前後髮際線都不明顯,就將這段距離視爲一尺八寸,並以此方法來測量。

至於橫的方向,測量眼睛內眼角到外眼角的距離爲一寸,也是依據這個方法來進行測量。

3. 膺腹部

直寸,取中行心蔽骨下至臍其折八寸,人無蔽骨者取歧骨下至臍心其折九寸依此取之。橫寸,用兩乳間橫折作八寸悉依此取之。

白話文:

在處理[胸腹部]的問題時,我們會這樣量測:從正中線來看,由胸骨(心蔽骨)下方直線到肚臍的距離大約是八寸,若某人沒有明顯的胸骨,則可以從胸骨柄(歧骨)下方直線到肚臘心來計算,這個距離大約為九寸,依照這樣的標準來量測。

再來,從橫向來看,兩側乳頭之間的距離,我們將其定義為八寸,所有相關的量測都依照這個標準來進行。

4. 背部

大椎穴至尾骶骨穴共計二十一椎通作三尺,上七椎每椎一寸四分一釐,共九寸八分七釐。中七椎每椎一寸六分一釐,共一尺一寸二分七釐。下七椎每椎一寸二分六釐,共八寸八分二釐,直寸悉依此取之。取橫寸法與手足部同。

白話文:

從大椎穴到尾骶骨這段距離總共有二十一節脊椎,加起來約為三尺長。其中,上面的七節脊椎,每一節約為一寸四分一釐長,全部加起來就是九寸八分七釐。中間的七節脊椎,每一節約為一寸六分一釐長,加起來則是一尺一寸二分七釐。最下面的七節脊椎,每一節約為一寸二分六釐長,合起來是八寸八分二釐。在測量直向的寸數時,都按照這種方式來計算。而測量橫向的寸數的方法,和手部及腳部的計算方式相同。

5. 手足部

取寸用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節內庭兩橫紋頭相去為一寸。取稻稈心量或用薄蔑量皆易折而不伸縮為準,如用繩量,則伸縮不準。此謂同身取寸法。

白話文:

在量取人體部位距離時,使用的方法是對於男性用左手,女性則用右手,具體來說是以中指第二節的內側兩條橫紋之間的距離定義為一寸。

可以選擇使用稻稈的中心或是薄竹片來丈量,因為這兩者都容易折斷且不會伸縮,量測結果較為精確。如果改用繩子來量,由於繩子會有伸縮的情況,所以量出來的結果就不夠精確了。這種量法我們稱之為「同身取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