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治通義》~ 卷十二 (7)
卷十二 (7)
1. 服藥不可與食相連
凡藥勢與食氣。不欲相逢。食氣消即進藥。藥氣散即進食。如此消息。即得五藏安和。非但藥性之多少。其節適早晚。復須調理。今所云先食後食。蓋此義也。(聖惠方○按非但以下數句。本本草黑字中語。)
楊遠林曰。切不可飲食未久。而即服藥。服藥未久。而即飲食。使腸胃中。藥食混亂。雖靈丹亦難奏效。必須兩相調停。度量時候。方可服藥。服後。再加之以坐臥安養。約有三四時刻。或人行四五里之地。以伺藥力循行經絡。方可飲食。兩無妨也。雖有不拘時者。亦不可連飲食。(奇效單方。)
按千金服餌法。凡人遇風發條中曰。湯消即食粥。粥消即服湯。聖惠蓋本於此。又盧紹庵一萬社草曰。多飲茶酒湯水。譬如酒添水則味淡。服藥甫及碗許。湯水倍之。藥力減矣。尤生洲壽世青編曰。食不得雜。雜則物性或有相反。苟能慎之。服藥自效。並篤論也。
白話文:
藥物和食物的氣息最好不要相遇,食物的氣息消散了才進藥,藥物的氣息散了才進食,這樣藥物才能和緩地滋養五臟。不僅要考慮藥物的劑量,還要適當調整服藥的時間,早晚都有區別,需要細心調理。所謂先吃飯還是先吃藥,就是這個道理。
楊遠林說,千萬不能剛吃完飯就馬上吃藥,或者剛吃藥就馬上吃飯,這樣藥物和食物在腸胃裡混亂,即使是靈丹妙藥也難以發揮效果。必須要調整好服藥時間,度量好服藥的時機,才能服藥。服藥後,再好好休息,坐臥安養,大約一兩個時辰,或者走個四五里路,等藥力循行經絡後,再進食,這樣就不會互相影響。雖然有些人服藥不拘時辰,但也不要連續吃飯。
《千金方》中關於服藥的記載說,如果遇到風寒發作,應該等湯喝完後再吃粥,粥吃完後再喝湯。聖惠方就是源於此。盧紹庵在《一萬社草》中說,喝太多茶酒湯水,就像在酒裡加水,酒味就會變淡一樣,吃藥時藥量只佔碗的十分之一,湯水卻是藥量的兩倍,藥效就會減弱。尤生洲在《壽世青編》中說,吃飯不要混雜各種食物,因為不同食物的性質可能互相抵觸。只要小心謹慎,服藥就能發揮效果,這些都是非常有道理的論述。
2. 服藥禁忌
陶隱居曰。服藥不可多食生葫荽。及蒜雞生菜。又不可食諸滑物果實等。又不可多食肥豬犬肉。油膩肥羹。魚鱠腥臊等物。
服藥。通忌見死屍及產婦淹穢事。(本草黑字。)
謝士泰曰。凡禁之法。若湯有貙(按即觸字。)服竟五日忌之。若丸散酒中。有相違貙。必須服藥竟之後。十日方可飲啖。(醫心方。引刪繁論。)
孫真人曰。凡服湯三日常忌酒。緣湯忌酒故也。(千金方。)
又曰。凡服藥。皆斷生冷酢滑。豬犬雞魚。油麵蒜。及果實等。其大實丸散。切忌陳臭宿滯之物。(同上)
又曰。凡餌湯藥。其粥食肉菜。皆須太熟。熟即易消。與藥相宜。若生則難消。復損藥力。仍須少食菜及硬物。於藥為佳。亦少進鹽酢乃善。亦不得苦心用力。及房室喜怒。是以治病用藥。力惟在食治。將息得力。太半於藥有益。(同上)
白話文:
陶隱居說,服藥期間不要多吃生蔥和香菜,以及蒜頭、雞肉、生菜。也不要吃滑潤的食物和果實。此外,也不要過量食用肥豬肉、狗肉、油膩肥羹、魚膾等腥臊之物。
服藥期間,要避免接觸死屍和產婦的污穢之事。
謝士泰說,凡是禁戒的事項,如果湯藥中有觸犯禁忌的成分,服藥完畢後五日內要忌口。如果是丸散藥,或是在酒中服藥,有相違之觸犯,則必須服藥完畢後十天才可以飲酒食肉。
孫真人說,凡是服用湯藥,三天內要忌酒,因為湯藥忌酒。
孫真人還說,凡是服藥,都要戒除生冷、酸、滑的食物,包括豬肉、狗肉、雞肉、魚肉、油麵、蒜,以及果實等。對於大丸散等藥物,更要忌諱陳腐、臭、宿滯的食物。
孫真人又說,凡是服用湯藥,不管是粥食、肉菜,都要煮得非常熟透。熟透的食物容易消化,與藥物相宜。如果生冷,則難以消化,反而會損害藥效。服藥期間也要少吃蔬菜和硬物,對藥物有益。也要少吃鹽和醋,這是最好的。此外,也不要苦心勞力,或是在房事上喜怒無常。所以治療疾病用藥,力量主要在於食療,調養得當,對藥物有很大幫助。
古方逐名下。並載禁忌。謂如理中丸。合忌桃李葫荽大蒜青魚鮓菘菜等物。即使服餌者。多致疑惑。自非單行久服餌者。當依此法。倉卒治病。不必拘忌。(聖濟總錄。)
按隱居真人及醫心方。並有某藥忌某物說。當參閱。備預百要方曰。凡服藥。通忌生冷油滑。生謂不煮熟之物。冷。謂性冷萵苣蕎麥之類。油。謂胡麻等。滑。謂葵蓴之類。攻冷。又謂體冷之物。油。又謂膏脂之屬。百要方未為當。又石天基傳家寶曰。或有服藥之人。畏其味苦。
乃以圓眼大棗適口。若補藥則無可妨。倘發散汗下藥。則因甜阻滯不效矣。此說為然。
白話文:
古時候的藥方中,都會列出服用禁忌。比如理中丸,就不能與桃子、李子、葫蘆、芫荽、大蒜、青魚、鮓、菘菜等食物一起服用,因為這些食物會影響藥效。即使是長期服用藥物的人,也可能會因為這些禁忌而產生疑惑。如果只是臨時用藥治病,就不用太過拘泥於禁忌。
另外,《隱居真人》和《醫心方》等醫書中,也都提到了某些藥物不能與某些食物一起服用的說法,應該參考這些書籍,以備不時之需。《百要方》中提到,服用藥物時,一般都要忌食生冷油滑食物。生指的是未煮熟的食物,冷指的是性寒的萵苣、蕎麥等食物,油指的是胡麻等食物,滑指的是葵、蓴等食物。又說攻冷指的是性寒的食物,油指的是膏脂之類的食物。但《百要方》的說法並不完全正確。
《石天基傳家寶》中提到,有些人服用藥物時,因為藥味苦,就用圓眼、大棗來解苦。如果服用補藥,這樣做無妨。但如果服用發散、汗下藥,則因為甜味會阻礙藥效而不能起到作用。這種說法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