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村井杶
《藥徵續編》~ 卷上 (1)
卷上 (1)
1. 考證
文蛤湯證曰:渴欲得水,而貪飲者。文蛤散證曰:意欲飲水。反不渴者。又曰:渴欲飲水不止者。據此二方證,則文蛤者,不問渴不渴,能治意欲飲水者。
白話文:
文蛤湯的適用症狀是:患者口渴並渴望喝水,且貪婪地飲用。而文蛤散的適用症狀是:患者有想喝水的意願,但實際上並非因為口渴。另有一種情況是:患者持續感到口渴,並且不斷想喝水。根據這兩種處方的適用症狀,可以得知文蛤這種藥材,無論患者是否真的口渴,都能治療患者想喝水的慾望。
2. 品考
《唐本草》注曰:文蛤大者圓三寸,小者圓五六分,非海蛤之類也。杶按:圓字疑圍字之誤矣。蜀木《圖經》云:背上斑文者,三月中旬採。陳藏器曰:文蛤,未爛時,殼猶有文者。杶又按:蛤蜊之小而有紫斑者是也
白話文:
《唐本草》的註解提到:文蛤大的直徑約三寸,小的則約五到六分,但這並不是海蛤的一種。進一步說明:「圓」字可能誤用了,應該是指「圍」字。根據蜀木的《圖經》記載:有斑紋在背上的文蛤,通常是在三月中旬進行採集。陳藏器說過:文蛤,在它們還未腐爛前,殼上仍有斑紋。再進一步說明:這就是在說那些小的,且帶有紫色斑點的蛤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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