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慎微

《證類本草》~ 卷第二十二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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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二 (15)

1. 蠮(音噎)螉(烏紅切)

如陶所說卵如粟者,未必非祝蟲而成之也。宋齊丘所謂蠮螉之蟲,孕螟蛉之子,傳其情,交其精,混其氣,和其神,隨物大小,俱得其真,蠢動無定情,萬物無定形,斯言得之矣。

陳藏器云:土蜂,蠮螉注蘇云:土蜂,土中為窠,大如烏蜂。按土蜂赤黑色,燒末油和敷蜘蛛咬瘡,此物能食蜘蛛,亦取其相伏也。聖惠方:治小兒霍亂吐瀉方:用蠮螉窠,微炙為末,以乳汁調下一字,止。

衍義曰蠮螉,諸家所論備矣,然終不敢舍詩之意。嘗析窠而視之,果有子,如半粟米大,其色白而微黃,所負蟲亦在其中,乃青菜蟲,卻在子下,不與蟲相著。又非葉蟲及草上青蟲,應是諸蟲皆可也。陶隱居所說近之矣。人取此房,研細,醋調,塗蜂蠆。

白話文:

就像陶弘景說的,(蠮螉的)卵像小米一樣小,這不見得不是由祝蟲(另一種昆蟲)變成的。宋齊丘說的蠮螉這種昆蟲,會孕育螟蛉(另一種昆蟲)的幼蟲,傳遞牠們的情感,交合牠們的精華,混合牠們的氣息,調和牠們的精神,隨著被寄生物體的大小,都能得到真實的狀況,牠們的活動沒有固定的習性,萬物的形態也沒有固定的樣子,這種說法是正確的。

陳藏器說:土蜂,蠮螉,註解蘇頌說:土蜂,在土中築巢,巢穴像烏蜂的巢穴一樣大。根據觀察,土蜂是紅黑色的,將牠燒成灰,用油調和後塗在被蜘蛛咬傷的瘡口上,是因為這種昆蟲能吃蜘蛛,也是利用牠們之間相剋的關係來治療。聖惠方記載:治療小孩霍亂嘔吐腹瀉的藥方:用蠮螉的巢,稍微烤過後磨成粉末,用母乳調和服用一點點,就能止住。

寇宗奭說,關於蠮螉,各家所論述的已經很詳盡了,但我始終不敢捨棄《詩經》裡的意思。我曾經剖開牠們的巢穴觀察,果然有幼蟲,像半粒小米那麼大,顏色是白色帶點微黃,被寄生的蟲也在其中,是青菜蟲,但卻在幼蟲的下方,不與幼蟲相接觸。又不是葉子上的蟲或是草上的青蟲,應該是各種蟲都可以被寄生。陶弘景所說的比較接近事實。人們取這種巢穴,磨成粉末,用醋調和後,塗在被蜂或蠍子螫傷的地方。

2. 葛上亭長

味辛,微溫,有毒。主蠱毒,鬼疰,破淋結,積聚,墮胎。七月取,曝乾。

陶隱居云:葛花時取之,身黑而頭赤,喻如人著玄衣赤幘,故名亭長。此一蟲五變,為療皆相似,二月、三月在芫花上,即呼芫青;四月、五月在王不留行上,即呼王不留行蟲;六月、七月在葛花上,即呼為葛上亭長;八月在豆花上,即呼斑蝥;九月、十月欲還地蟄,即呼為地膽。此是偽地膽爾,為療猶同其類。

亭長,腹中有卵,白如米粒,主療諸淋結也。唐本注云:今檢本草及古今諸方,未見用王不留行蟲者,若爾,則四蟲專在一起。今地膽出豳(音邠)州,芫青出寧州,亭長出雍州,斑蝥所在皆有,四蟲出四處,其蟲可一處周遊四州乎?且芫青、斑蝥形段相似,亭長、地膽貌狀大殊。豳州地膽,三月至十月,草萊上採,非地中取。

陶之所言,恐浪證之爾。臣禹錫等謹按蜀本圖經云:五月、六月葛葉上採取之,形似芫青而蒼黑色。凡用斑蝥、芫青、亭長之類,當以糯米同炒,看米色黃黑,即出,去頭、足及翅腳,以亂髮裹,懸屋棟上一宿,然後入藥用。

圖經文附芫青條下。

白話文:

葛上亭長味辛微溫,有毒性。主要用於治療蠱毒、鬼病、淋病、積聚和墮胎。七月採收,曬乾。

陶弘景說:葛上亭長在葛花盛開時採收,身體黑色,頭部紅色,像人穿著黑色衣服戴著紅色帽子,所以叫它亭長。這種蟲子要經過五次變化,藥效都差不多。二、三月在芫花上時叫芫青;四、五月在王不留行上時叫王不留行蟲;六、七月在葛花上時叫葛上亭長;八月在豆花上時叫斑蝥;九、十月要回到地底冬眠時叫地膽。這種地膽是假的,藥效和其它幾種蟲子差不多。

葛上亭長腹部有卵,像米粒一樣白,主要治療各種淋病。唐代的注釋說:現在查閱本草和古今各種藥方,都沒有見到使用王不留行蟲的記載,這樣看來,四種蟲子是混為一談了。現在的地膽產於豳州,芫青產於寧州,葛上亭長產於雍州,斑蝥到處都有,四種蟲子產於四個不同的地方,這種蟲子能周遊四州嗎?而且芫青和斑蝥的形狀相似,葛上亭長和地膽的外形卻大相徑庭。豳州的地膽,從三月到十月,都在草叢中採集,不是從地底下挖出來的。

陶弘景的說法,恐怕是不確切的。我們謹慎地參考蜀地本草圖經記載:五月、六月在葛葉上採集,形狀像芫青,但顏色是青黑色。凡是用斑蝥、芫青、葛上亭長這類藥材,應該用糯米一起炒,等到米變成黃黑色就取出,去掉蟲子的頭、腳和翅膀,用頭髮包起來,懸掛在屋樑上一夜,然後再入藥使用。

(此段文字附於芫青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