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類本草》~ 卷第二十 (3)
卷第二十 (3)
1. 石蜜
白蜜一升,豬膽一枚相和,微火煎令可丸,丸長三寸作挺。塗油納下部,臥令後重。須臾通泄。又方:治中熱油燒外痛,以白蜜塗之。孫真人食忌云:七月勿食生蜜,若食則暴下,發霍亂。又方:治面䵟。取白蜜和茯苓末塗之,七日便瘥矣。食醫心鏡:主噫不下食。取崖蜜含,微微嚥下。
《廣利方》同。傷寒類要:陽明病,自汁者,若小便自利,此為津液內竭,雖爾,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以通之。取蜜七合,於銅器中微火煎可丸,捻作一挺,如指許大,得令以納穀道中,須臾必通矣。產書治產後渴。蜜不計多少煉過,熟水溫調服,即止。
衍義曰:石蜜,《嘉祐本草》石蜜收蟲魚部中,又見果部。新書取蘇恭說,直將石字不用。石蜜既自有本條,煎煉亦自有法,今人謂之乳糖,則虫部石蜜自是差誤,不當更言石蜜也。《本經》以謂白如膏者良。由是知石蜜字,乃白蜜字無疑。去古既遠,亦文字傳寫之誤,故今人尚言白沙蜜。
蓋經久則陳白而沙,新收者唯稀而黃。次條蜜蠟故須別立目,蓋是蜜之房,攻治亦別。至如白蠟,又附於蜜蠟之下,此又誤矣。本草是續上文敘蜜蠟之用,及《注》所出州土,不當更分之為二。何者?白蠟本條中蓋不言性味,只是言其色白爾。既有黃白二色,今只言白蠟,是取蠟之精英者,在黃蠟直置而不言。
黃則蠟陳,白則蠟新,亦是。蜜取陳,蠟取新也。《唐注》云:除蜜字為佳。今詳之:蜜字不可除,除之即不顯蠟自何處來。山蜜多石中,或古木中,有經三、二年,或一得而取之,氣味醇厚。人家窠檻中蓄養者,則一歲春秋二取之。取之既數,則蜜居房中日少,氣味不足,所以不逮陳白者日月足也。
雖收之,才過夏亦酸壞。若龕於井中近水處,則免湯火傷,塗之痛止。仍搗薤白相和,雖無毒,多食亦生諸風。
白話文:
[石蜜]
將一升白蜂蜜與一顆豬膽混合,用小火熬煮至可以搓成丸子的程度,將丸子搓成長三寸的條狀。塗上油脂後塞入肛門,讓病人躺下使藥丸深入,不久就會排便。另一個方子:治療因熱毒引起的燒傷疼痛,用白蜂蜜塗抹患處。孫思邈的《食忌》提到:七月不要吃生蜂蜜,如果吃了會嚴重腹瀉,導致霍亂。還有個方子:治療面部黑斑。取白蜂蜜與茯苓粉混合塗抹,七天就會痊癒。食療書籍《食醫心鏡》記載:治療打嗝難以進食的情況。取崖蜜含在口中,慢慢吞嚥。
《廣利方》也有相同的記載。《傷寒類要》提到:陽明病導致體液自流,如果小便順暢,這是體內津液耗竭的表現,即使如此,也不可強行通便,應等待患者自然想排便時,用蜜煎導的方式幫助排便。取七合蜂蜜,放在銅器中用小火熬煮至可以搓成丸子的程度,搓成如手指般粗細的條狀,塞入肛門,不久就會排便。產後醫書記載治療產後口渴:將蜂蜜不論多少煉製過後,用溫開水調服,即可止渴。
陳衍義說:石蜜,《嘉祐本草》將石蜜收錄在蟲魚部中,也出現在果部。新修的書採納了蘇恭的說法,直接省略了「石」字。石蜜既有其專屬條目,煎煉方法也各有不同。現在的人稱之為乳糖,那蟲部中的石蜜就出現了差錯,不應該再說石蜜了。《本經》認為像白色膏狀的才是好的。由此可知,「石蜜」二字,其實應該是「白蜜」二字無疑。由於年代久遠,加上文字傳抄的錯誤,所以現在的人才說白沙蜜。
通常蜂蜜放久了就會變白且有沙狀結晶,新採收的蜂蜜則是稀薄且呈黃色。下一條的蜜蠟,因此需要另外立一個條目,因為蜜蠟是蜂巢,其功效也不同。至於白蠟,又被附在蜜蠟之下,這是錯誤的。本草書是接著上一段敘述蜜蠟的功效,以及《注釋》中提到的產地,不應該再將其分成兩類。為什麼呢?因為白蠟的條目中並沒有提到其性味,只是說顏色是白色的。既然有黃白兩種顏色,現在只說白蠟,是選取蠟的精華,至於黃蠟直接略過不提。
黃色的蠟是舊的,白色的蠟是新的,也是這個道理。蜂蜜取用舊的,蠟取用新的。《唐注》說:刪除「蜜」字比較好。現在仔細想想:「蜜」字不能刪除,刪除了就無法顯示蠟是從哪裡來的。山上的蜂蜜多產於石頭中或古樹中,有的經過三、兩年,或者一次採收就能取得,氣味醇厚。人們在家中飼養的蜜蜂,則一年春秋兩季採收。由於採收次數多,蜂蜜在蜂巢中的時間較少,氣味不足,所以比不上放置較久、顏色變白的蜂蜜。
即使採收了蜂蜜,剛過夏天也容易酸敗。如果將蜂蜜放置在井邊等陰涼處,就能避免被燙傷,塗抹後可以止痛。將蜂蜜與搗爛的薤白混合使用,雖然沒有毒性,但吃多了也會產生各種風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