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斆

《雷公炮炙論》~ 下卷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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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 (8)

1. 蜈蚣

雷公云:凡使,勿用千足蟲,真似,只是頭上有白肉,面並觜尖。若誤用,並把著,腥臭氣入頂,致死。

夫使蜈蚣,先以蜈蚣、木末,不然用柳蚛末,於土器中炒,令木末焦黑後,去木末了,用竹刀刮去足、甲了用。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使用蜈蚣,不要用到那種有很多腳的蟲,真正的蜈蚣外型很像,只是頭上有白色的肉,臉和嘴巴都是尖的。如果誤用了,而且還拿著它,腥臭的氣味會從頭頂進入,會導致死亡。

如果要使用蜈蚣,先將蜈蚣和木屑一起放進土器中炒,不然就用柳樹蟲的屑代替木屑,炒到木屑焦黑之後,就把木屑去掉,然後用竹刀刮掉蜈蚣的腳和甲殼才能用。

2. 蛤蚧

雷公云:凡使,須認雄、雌。若雄為蛤,皮粗口大,身小尾粗;雌為蚧,口尖,身大尾小。男服雌,女服雄。

凡修事服之,去甲上、尾上並腹上肉毛。毒在眼。如斯修事了,用酒浸,才幹,用紙兩重,於火上緩隔焙紙炙,待兩重紙干,焦透後,去紙,取蛤蚧於瓷器中盛,於東舍角畔懸一宿,取用,力可十倍。

勿傷尾,效在尾也。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要使用蛤蚧,必須分辨公的和母的。如果是公的,稱為蛤,牠的皮粗糙,嘴巴大,身體小,尾巴粗;如果是母的,稱為蚧,牠的嘴巴尖,身體大,尾巴小。男生要服用母的,女生要服用公的。

凡是處理要服用的蛤蚧,要去除牠的背甲、尾巴和肚子上的肉毛。牠的毒性在眼睛。像這樣處理過後,用酒浸泡,等牠乾了,用兩層紙包住,在火上隔著紙慢慢烘烤,等到兩層紙都烤乾、烤焦之後,去除紙,把蛤蚧放到瓷器中盛裝,放在東邊房子的角落邊懸掛一個晚上,再拿來使用,藥效可以增強十倍。

不要傷害到牠的尾巴,藥效就在尾巴上。

3. 貝齒

雷公云:凡使,勿用花蟲殼,其二味相似,只是用之無效。

凡使,先用苦酒與蜜相對秤,二味相和了,將貝齒於酒、蜜中蒸,取出,卻於清酒中淘令淨,研用。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使用貝齒這種藥材,不要用到有花紋的蟲殼,這兩者外觀相似,但用了蟲殼是沒有藥效的。

凡是使用貝齒,要先用苦酒和蜂蜜,兩者的重量要相同,混合均勻後,將貝齒放入酒和蜜的混合液中蒸煮,取出後,再用清酒淘洗乾淨,然後研磨成粉末使用。

4. 烏蛇

雷公云:凡使,即云治風。元何治風?緣蛇性竄,即令引藥至於有風疾處,因定號之為使。凡一切蛇,須認取雄雌及州土。有蘄州烏蛇,只重三分至一兩者,妙也。頭尾全、眼不合、如活者,頭上有逆毛二寸一路,可長半分已來,頭尾相對,使之入藥。被處若得此樣蛇,多留供進。

重二兩三分者,不居別處也。《乾寧記》云:此蛇不食生命,只吸蘆花氣並南風,並居蘆枝上,最難採,又不傷害人也。又有重十兩至一鎰者,其蛇身烏光,頭圓尾尖,邏眼目赤光,用之中也。蛇腹下有白腸帶子一條,可長一寸已來,即是雄也。

凡採得,去之頭兼皮麟、帶子了,二寸許銼之,以苦酒浸之,一宿至明,漉出,向柳木炭火焙之令乾,卻,以酥炙之,酥盡為度。炙乾後,於屋下巳地上掘一坑,可深一尺已來,安蛇於中,一宿至明,再炙令乾,任用。

凡修事一切蛇,並去膽並上皮了,干、濕須酒煮過用之。

白話文:

雷公說:凡是使用烏蛇,都說是為了治療風症。為何能治風呢?因為蛇的特性是竄動,所以能引導藥力到達有風症的部位,因此稱它為「使藥」。所有蛇類,都必須辨別雄雌和產地。其中蘄州產的烏蛇,只取重量三分到一兩的,效果最好。要選頭尾完整、眼睛張開、看起來像活著的,而且頭上有兩寸長的逆毛,從頭到尾延伸,頭尾相對,才可入藥。如果能找到這種蛇,要多留下來進貢。

重量二兩三分的,就不能用在別的地方。《乾寧記》記載,這種蛇不吃活物,只吸蘆花氣和南風,棲息在蘆葦枝上,很難採集,而且不傷人。還有重十兩到一鎰的,蛇身烏黑發亮,頭圓尾尖,眼睛呈紅色,這種也可以使用。蛇腹部下方有一條白色腸帶,長度約一寸,這是雄蛇的特徵。

採集到蛇後,去除頭部、蛇皮、鱗片和腸帶,將蛇身切成兩寸左右的段,用苦酒浸泡一晚,隔天早上撈出,用柳木炭火烘乾。接著用酥油烤,烤到酥油完全滲入蛇肉為止。烤乾後,在屋簷下或地上挖一個約一尺深的坑,把蛇放入坑中,過一晚再取出烘乾,就可以使用了。

凡是處理所有蛇類,都要去除蛇膽和外皮,不論乾的或濕的,都必須用酒煮過後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