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求師意》~ 卷之下 (7)
卷之下 (7)
1. 火
臟氣有實有虛。若陽盛水哀而動者,則從河間治法,瀉熱救水;若陽虛不足而動者,則陽愈虛,當從東垣必補胃氣,次瀉其火。陽虛不安其位而火乘於陰,依東垣自陰升陽提而出之;陽盛入於陰者,遵仲景下之。陰虛不勝夫火動者,用先生益精血、壯腎水以安之;或臟氣盛與火齊發,先瀉其盛;本臟氣血不足,先補其虛,次瀉其火;火與氣相持,鬱伏不行,則發臟氣(云云)。其半則散火為主,臟氣鬱其火。
白話文:
身體臟腑的氣有實證和虛證的分別。如果是陽氣過盛導致陰液虧虛而產生動盪不安的狀況,就要依照河間學派的治療方法,瀉去熱邪來保住陰液。如果是陽氣虛弱不足而產生動盪不安的狀況,那陽氣會更加虛弱,就應該依照東垣學派的方法,必須先補養胃氣,然後再瀉去虛火。陽氣虛弱不能安守本位,導致虛火上乘於陰液,就要依循東垣學派從陰中升陽的方法,將火提引出來;如果是陽氣過盛而侵入陰液,就要遵循張仲景的方法,將其瀉下。如果是陰液虧虛而無法承受虛火擾動,就要用先賢的方法,滋養精血、強壯腎水來安定它。或者臟腑之氣過於旺盛與火邪同時發作,就要先瀉去其過盛的部分;如果臟腑本身的氣血不足,就要先補養虛弱的部分,然後再瀉去虛火;如果火邪與氣相持不下,鬱積伏藏而不能運行,就要宣發臟腑的氣機(諸如此類)。其中一半的情況是以疏散火邪為主,是因為臟腑之氣鬱積阻礙了火邪的運行。
2. 溺血
大抵溲血、淋血、便血三者,雖前後陰竅所出不同,然於受病不一,故治法分標本一也。其散血、止血之藥無下數十品,惟引導佐使各走其鄉者小異耳!溺血為熱客下焦,本草何仍用菟絲子、肉蓯蓉、續斷、鹿角輩溫補壯陽為主?《內經》謂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東垣謂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
火者,熱也。腎氣因熱而走,亦必用是臟真之藥,始可補其虛,以固衛氣之散走也。氣血相須為用,又何疑乎?
白話文:
大致上,尿血、淋血、便血這三種情況,雖然出血的部位分別是前陰、後陰不同,但造成疾病的原因不盡相同,所以治療方法要從根本與表象分別處理,但原理都是一樣的。治療散血、止血的藥物有很多,不下數十種,只是引導藥物和輔助藥物所到達的部位稍有不同罷了!尿血是因為熱邪侵擾下焦,為何本草仍採用菟絲子、肉蓯蓉、續斷、鹿角這類溫補壯陽的藥物為主呢?《黃帝內經》說過,邪氣侵入的地方,正氣一定虛弱。李東垣也說過,火和元氣不能同時存在,一個強盛另一個就會衰弱。
所謂的火,指的就是熱。腎氣因為熱而往外散失,也一定要用腎臟的真藥,才能補足虛損,鞏固衛氣的散失。氣和血需要相互配合才能發揮作用,又何必懷疑這些藥物的功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