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震亨

《格致余論》~ 張子和攻擊注論

回本書目錄

張子和攻擊注論

1. 張子和攻擊注論

愚閱張子和書,惟務攻擊。其意以為正氣不能自病,因為邪所客,所以為病也,邪去正氣自安。因病有在上、在中、在下、深淺之不同,立為汗、吐、下三法以攻之。初看其書,將謂醫之法盡於是矣。後因思《內經》有謂之虛者,精氣虛也;謂之實者,邪氣實也。夫邪所客,必因正氣之虛,然後邪得而客之。

苟正氣實,邪無自入之理。由是於子和之法,不能不致疑於其間。又思《內經》有言:陰平陽秘,精神乃治;陰陽離決,精氣乃絕。又思仲景有言:病當汗解,診其尺脈澀,當與黃耆建中湯補之,然後汗之。於是以子和之書,非子和之筆也。馳名中土,其法必有過於朋輩者,何其書之所言,與《內經》、仲景之意,若是之不同也?於是決意於得名師以為之依歸,發其茅塞。遂遊江湖,但聞某處有某治醫,便往拜而問之。

連經數郡,無一人焉。後到定城,始得《原病式》,東垣方稿,乃大悟子和之孟浪,然終未得的然之議論,將謂江浙間無可為師者。泰定乙丑夏,始得聞羅太無並陳芝岩之言,遂往拜之。蒙叱罵者五七次,趑趄三閱月,始得降接。因觀羅先生治一病僧,黃瘦倦怠,羅公診其病,因乃蜀人,出家時其母在堂,及遊浙右經七年。忽一日,念母之心不可遏,欲歸無腰纏,徒而朝夕西望而泣,以是得病。

時僧二十五歲,羅令其隔壁泊宿,每日以牛肉豬肚、甘肥等,煮糜爛與之。凡經半月餘,且時以慰諭之言勞之。又曰:我與鈔十錠作路費,我不望報,但欲救汝之死命爾!察其形稍蘇,與桃仁承氣,一日三帖下之,皆是血塊痰積方止。次日只與熟菜、稀粥,將息又半月,其人遂如故。

又半月餘,與鈔十錠遂行。因大悟攻擊之法,必其人充實,稟質本壯,乃可行也。否則邪去而正氣傷,小病必重,重病必死。羅每日有求醫者來,必令其診視脈狀回稟。羅但臥聽,口授用某藥治某病,以某藥監其藥,以某藥為引經。往來一年半,並無一定之方。至於一方之中,自有攻補兼用者,亦有先攻後補者,有先補後攻者。

又大悟古方治今病焉能吻合?隨時取中,其此之謂乎。是時羅又言用古方治今病,正如拆舊屋湊新屋,其材木非一,不再經匠氏之手,其可用乎?由是又思許學士釋微論曰:予讀仲景書,用仲景之法,然未嘗守仲景之方。乃為得仲景之心也。遂取東垣方稿,手自抄錄。乃悟治病人,當如漢高祖縱秦暴,周武王縱商之後,自非發財散粟,與三章之法,其受傷之氣,惓憊之人何由而平復也。於是定為陰易乏,陽易亢,攻擊宜詳審,正氣須保護,以《局方》為戒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