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杲
《醫說》~ 卷九 (9)
卷九 (9)
1. 轉女為男法
論曰:陽施陰化,所以有妊。遇三陰所會,多生女子。但懷妊三月,名曰始胎,血脈不流,象形而變。是時男女未定,故令於未滿三月間,服藥方術,轉令生男也。其法以斧置妊婦床下,系刃向下,勿令人知。恐不信者,令待雞抱卵時,依此置窠,下一窠盡出雄雞。此雖未試,亦不可不知。
凡受胎三月,逐物變化,故古人立胎教,能令生子良善長壽,忠孝仁義,聰明無疾。十月之內,常見好境象,遠邪僻,真良教也。
白話文:
【轉換女胎為男胎的方法】
解釋如下:在生育過程中,男性精子的活動與女性卵子的受精,使得懷孕得以發生。如果在受精過程中,女性體內的陰性能量較強,通常會導致生下女兒。然而,在懷孕的前三個月,也就是胎兒剛開始形成的時候,胎兒的血液尚未完全流通,這個階段胎兒的形態尚未固定,因此男女胎兒的性別尚未確定。所以在懷孕未滿三個月期間,可以嘗試服用特定的藥方或使用方法,來轉換胎兒的性別,使之成為男孩。
具體的方法是,在孕婦的牀下放置一把斧頭,且斧頭的刀刃需朝下,這一切要保密,不能讓人知道。若有人對此方法持懷疑態度,可以讓其在母雞孵卵時,同樣地在雞窩下方放置斧頭,結果孵出的小雞會全是公雞。雖然這種方法未經科學證實,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其可能性。
一般而言,胎兒在前三個月會根據母體的環境及母親的情緒有所變化,因此古人設立了胎教的觀念,認為透過胎教可以使出生的寶寶擁有良好的品行、長壽、忠誠、孝順、仁慈、正義、聰明且健康。在十個月的孕期裡,孕婦應經常接觸美好的事物,遠離邪惡和不好的影響,這纔是真正的良好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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