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瘟疫論》~ 卷之四 (8)
卷之四 (8)
1. 妊娠
妊娠感時疫,須治之於早,則熱不深入而傷胎。當汗、當清之證,當速治不待言,當下之證尤不可遲。若因妊娠忌下傷胎之說,因循略遲,則胎受熱蒸而反易墜。一見里證,速下其熱,其胎反安然無事。蓋有病則病受之,內經所謂:有故無殞者,於此見之,此歷驗不誣者。妊娠受疫,當下失下,至於舌黑腰痛,少腹下墜至急,則其胎多死腹中,自欲墜矣。
此時下亦墜,不下亦墜,然下之胎墜,母猶可救十中二、三,不下則母無生理,胎亦不能獨存。同一墜胎,而此善於彼,當明言於病家,而後施治下藥,雖三承氣皆可用,惟芒硝當慎,以其專主傷胎,非大實、大熱、大燥,不可試也。
白話文:
【懷孕】
如果懷孕期間感染了時行的瘟疫,必須在早期就進行治療,這樣纔不會讓熱邪深入,傷害到胎兒。對於需要發汗或清熱的情況,應當立即治療,這是毋庸置疑的。特別是需要通便的情況,更是不能延遲。
有些人因為擔心懷孕期間通便會傷害胎兒,因此拖延治療,但這反而會讓胎兒受到熱邪的蒸騰,更容易導致流產。一旦出現內熱的症狀,應迅速清除熱邪,這樣胎兒反而能安然無恙。因為疾病來臨,首先影響的是疾病本身,內經有所謂「有故無殞」的理論,在這裡可以得到驗證。這是我經過多次經驗,確定無誤的結論。
假如懷孕期間感染瘟疫,需要通便卻未及時處理,以致於舌頭變黑、腰部疼痛、小腹下墜且情況急迫,那麼胎兒很可能已經死在母體內,自然會想要流產。
此時無論是否通便,胎兒都會流產,但選擇通便,至少母親還有可能在十次中救回二、三次;如果不通便,母親的生命將無法維持,胎兒也不可能獨自存活。同樣是流產,選擇通便比不作為更好,應該明確告訴患者及其家人,然後再進行治療和用藥。雖然三種承氣湯都可使用,但是芒硝要小心,因為它主要作用是傷害胎兒,除非病情非常嚴重,熱邪非常旺盛,乾燥程度非常高,否則不能輕易嘗試。
2. 小兒
小兒受時疫悉與大人同,而時見驚搐類於驚風,誤治多死,用大人治疫清解諸法,減小劑料以治之則愈。小兒不能言,遇當下證,既不知其譫妄,復難驗其舌苔,則當驗其唇,唇赤而燥即是下證,此幼科之要訣也。
白話文:
【對於兒童】
兒童受到時行疾病的影響和成人相同,但常會出現像是抽搐、驚厥的症狀,這常導致錯誤治療,進而造成許多死亡案例。應使用對待成人治療疫情時所使用的清熱解毒方法,只是在藥量上需酌減來治療兒童,這樣通常可以達到治療的效果。
由於兒童無法清楚表達自己的狀況,在遇到需要通便的情況時,他們既無法清楚描述自己的混亂狀態,我們也很難檢查他們的舌苔來判斷病情,這時我們可以觀察他們的嘴脣。如果嘴脣呈現紅色且乾燥,這就是需要通便的徵兆,這是兒童醫學中的重要判斷依據。
以上是翻譯結果,希望有助於你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