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塘

《溫病條辨》~ 卷一·上焦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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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上焦篇 (2)

1. 卷三·下焦篇

2. 風温、温熱、温疫、温毒、冬温

一、風温、温熱、温疫、温毒、冬温,邪在陽明久羈,或已下,或未下,身熱面赤,口乾舌燥,甚則齒黑唇裂,脈沉實者,仍可下之;脈虛大,手足心熱甚於手足背者,加減復脈湯主之。

温邪久羈中焦,陽明陽土,未有不克少隂癸水者,或已下而隂傷,或未下而隂竭。若實證居多,正氣未至潰敗,脈來沉實有力,尚可假手於一下,即《傷寒論》中急下以存津液之謂。若中無結糞,邪熱少而虛熱多,其人脈必虛,手足心主裡,其熱必甚於手足背之主表也。若再下其熱,是竭其津而速之死也。

故以復脈湯復其津液,隂復則陽留,庶可不至於死也。去參、桂、薑、棗之補陽,加白芍收三隂之隂,故云加減復脈湯。在仲景當日,治傷於寒者之結代,自有取於參、桂、薑、棗,復脈中之陽;今治傷於温者之陽亢隂竭,不得再補其陽也。用古法而不拘用古方,醫者之化裁也。

二、温病誤表,津液被劫,心中震震,舌強神昏,宜復脈法復其津液,舌上津回則生;汗自出,中無所主者,救逆湯主之。

誤表動陽,心氣傷則心震,心液傷則舌蹇,故宜復脈其津液也。若傷之太甚,隂陽有脫離之象,復脈亦不勝任,則非救逆不可。

三、温病耳聾,病系少隂,與柴胡湯者必死,六、七日以後,宜復脈輩復其精。

温病無三陽經證,𨚫有陽明腑證(中焦篇已申明腑證之由矣)三隂臟證。葢臟者藏也,藏精者也。温病最善傷精,三隂實當其衝。如陽明結則脾隂傷而不行,脾胃臟腑切近相連,夫累及妻,理固然也,有急下以存津液一法。土實則水虛,浸假而累及少隂矣,耳聾不臥等證是也。

水虛則木強,浸假而累及厥隂矣,目閉痙厥等證是也。此由上及下,由陽入隂之道路,學者不可不知。按温病耳聾,《靈》《素》稱其必死,豈少陽耳聾,競至於死耶?經謂腎開竅於耳,脫精者耳聾,葢初則陽火上閉,隂精不得上承,清竅不通,繼則陽亢隂竭,若再以小柴胡湯直升少陽,其勢必至下竭上厥,不死何待!何時醫悉以陶氏六書,統治四時一切疾病,而不究心於《靈》《素》《難經》也哉!瑭於温病六、七日以外,壯火少減,隂火內熾耳聾者,悉以復隂得效,曰宜復脈輩者,不過立法如此,臨時對證,加減盡善,是所望於當其任者。

四、勞倦內傷,復感温病,六、七日以外不解者,宜復脈法。

此兩感治法也。甘能益氣,凡甘皆補,故宜復脈。服二、三帖後,身不熱而倦甚,仍加人參。

五、温病已汗而不得汗,已下而熱不退,六、七日以外,脈尚躁盛者,重與復脈湯。

已與發汗而不得汗,已與通里而熱不除,其為汗下不當可知。脈尚躁盛,邪固不為藥衰,正氣亦尚能與邪氣分爭,故須重與復脈,扶正以敵邪,正勝則生矣。

白話文:

一、風溫、溫熱、溫疫、溫毒、冬溫等病邪長期滯留陽明經,或已下傳,或尚未下傳,症狀為身熱面赤、口乾舌燥,嚴重者甚至齒黑唇裂,脈象沉實有力者,仍可使用下法治療;但若脈象虛大,手足心熱明顯重於手足背,則應加減復脈湯治療。

溫邪長期停留在中焦,陽明經的陽氣損傷少陰經的陰液,陰液或已損傷,或已耗竭。若以實證為主,正氣尚未衰敗,脈象沉實有力,仍可考慮使用下法,即《傷寒論》中急下以存津液的治法。但若無腸中結實,邪熱較少而虛熱較多,脈象必虛弱,手足心(裏)的熱明顯重於手足背(表),此時再使用下法,會耗盡津液而加速死亡。

因此應使用復脈湯以恢復津液,陰液恢復則陽氣得以保存,庶幾不致死亡。方中去除人參、桂枝、生薑、大棗等溫補陽氣的藥物,加入白芍以收斂三陰經的陰液,故稱加減復脈湯。仲景時代,治療寒邪導致的結實,常用人參、桂枝、生薑、大棗等溫補陽氣的藥物;而治療溫邪導致的陽亢陰竭,則不能再補陽氣。 運用古法而不拘泥於古方,正是醫者應有的化裁能力。

二、溫病誤治為表證,津液被耗損,症狀為心中悸動不安,舌強、神志昏迷,宜用復脈法恢復津液,舌上津液恢復則病情好轉;若自汗不止,且無其他明顯症狀,則用救逆湯治療。

誤治為表證導致陽氣亢盛,心氣受損則心悸,心液受損則舌強,故宜用復脈法恢復津液。若損傷過甚,陰陽已呈現脫離狀態,復脈法也無效,則只能用救逆湯治療。

三、溫病導致耳聾,病邪在少陰經,若用柴胡湯治療必死,六七日後,宜用復脈類方藥以恢復腎精。

溫病沒有三陽經的證候,主要表現為陽明腑證(中焦篇已闡明腑證的病機)和三陰臟證。臟腑藏精,溫病最易傷及精氣,三陰經首當其衝。陽明經實證則脾陰受損而運化失常,脾胃臟腑相連,一損及其他,這是必然的道理,此時可考慮急下以存津液。土(脾)實則水(腎)虛,進而累及少陰經,耳聾、不能臥床等症狀由此而來。

水虛則木(肝)強,進而累及厥陰經,出現目閉、痙厥等症狀。這是病邪由上而下,由陽入陰的病理過程,學習者不可不知。按溫病耳聾,《靈樞》、《素問》都說其必死,難道少陽經的耳聾也會導致死亡嗎?經書說腎開竅於耳,精氣虧虛則耳聾,一開始是陽火上逆閉塞,陰精不能上達,清竅不通;繼而陽亢陰竭,如果再用小柴胡湯升發少陽,則必然導致下焦虛竭,上焦厥逆,不死才怪!為什麼現在的醫生都只用陶氏六書治療一年四季各種疾病,而不深入研究《靈樞》、《素問》、《難經》呢?葉氏認為,溫病六七日後,壯火(陽邪)稍減,陰火(虛火)內熾導致耳聾者,都可用復陰的方法奏效,他說宜用復脈類方藥,不過是這樣立法的而已,臨證時要根據具體情況加減,力求完善,這是對醫生的期望。

四、勞累傷身,又感受溫邪,六七日後症狀未解者,宜用復脈法治療。

這是感受兩種邪氣的治療方法。甘味能益氣,凡甘味藥物都具有補益作用,故宜用復脈湯。服用二三劑後,如果身熱已退但疲倦加重,應再加入人參。

五、溫病已發汗但汗出不多,已使用通裏下法但熱未退,六七日後,脈象仍躁盛者,應再次服用復脈湯。

已經發汗但汗出不多,已經使用通裏下法但熱邪未除,說明發汗和通裏下法都不適宜。脈象仍躁盛,說明邪氣尚未衰退,正氣也尚能與邪氣抗爭,因此必須再次服用復脈湯,扶助正氣以抗邪氣,正氣勝則病自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