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燈續焰》~ 卷十五 (2)
卷十五 (2)
1. 胎產脈證第七十七
設外有證,又豈能順乎?
2. 胎產雜述
3. 胎屬十二經所養
虞氏曰:《脈經》云:診其脈,手少陰之脈動甚者,妊子也。蓋手少陰,心脈也,心主血脈故也。又腎為胞門子戶。尺中腎脈,按之不絕,當妊子也。又婦人妊娠一月之時,足厥陰脈養之,二月足少陽脈養之,三月手厥陰脈養之,四月手少陽脈養之,五月足太陰脈養之,六月足陽明脈養之,七月手太陰脈養之,八月手陽明脈養之,九月足少陰脈養之,十月足太陽脈養之,是以諸經脈各養三十日也。若夫至期當養之經,虛實不調,則胎孕為之不安,甚則下血而墮矣。
夫手足十二經,氣血盈虧不同,如手足厥陰、太陽少氣多血,手足太陰、少陰少血多氣,手足少陽氣多血少,手足陽明氣盛血多。安胎之法,宜各按月依經,視其氣血虛實而調之,庶無胎墮之患。其或感冒風寒,別生異證,又宜各按法而調治之。
白話文:
虞氏說,《脈經》提到:當診察到手少陰脈搏動得特別劇烈,這通常是懷孕的徵兆。因為手少陰脈是心臟的脈絡,而心臟主管血液循環。此外,腎臟與子宮和胎兒的發育有著密切關係。如果在手腕內側的腎脈部位,能持續摸到脈搏,這也是懷孕的跡象。而女性在懷孕的不同月份,會由不同的經絡來滋養胎兒。具體來說,懷孕第一個月由足厥陰肝經負責滋養,第二個月轉為足少陽膽經,第三個月是手厥陰心包經,第四個月是手少陽三焦經,第五個月是足太陰脾經,第六個月是足陽明胃經,第七個月是手太陰肺經,第八個月是手陽明大腸經,第九個月是足少陰腎經,第十個月是足太陽膀胱經。每個經絡會輪流滋養胎兒,時間各為一個月。如果在預定的滋養期間,相關經絡的氣血出現失調,就可能會導致胎兒發育不穩,甚至引發出血,嚴重的話還可能導致流產。
人體的手足十二經絡,其氣血盈虧狀況各有差異。例如,手足厥陰和手足太陽的經絡,其氣較少但血較多;手足太陰和手足少陰的經絡,則是血少氣多;手足少陽的經絡,氣多血少;而手足陽明的經絡,則是氣血皆旺。為了確保胎兒健康,應根據每個月的經絡輪替,調整相應的氣血狀態,這樣才能避免胎兒受到威脅。一旦感染風寒或出現其他異常症狀,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理治療。
4. 治難產三禁
潔古云:治胎產之病,從厥陰經論之,是主氣生化之源也。厥陰與少陽為表裡,故治法無犯胃氣及上二焦。有三禁: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發汗則傷上焦之陽,利大便則脈數而動脾,利小便則內亡津液,胃中枯燥。製藥之法,能不犯此三禁,則榮衛自和而寒熱止矣。
如氣弱則黃耆,血刺痛而和以當歸,腹中疼而加之芍藥。大抵產病天行,從小柴胡增損。雜證從四物增損。宜詳察脈證而用之。
白話文:
潔古先生說:治療妊娠和分娩的問題,應從中醫經絡理論中的厥陰經來探討,因為這是身體氣血運行和孕育生命的根本。厥陰經和少陽經互為表裡,所以在治療時,我們不能傷害到胃氣以及身體的上部兩焦(上焦心肺、中焦脾胃)的功能。
這裡有三個禁忌:不能發汗、不能瀉下、也不能利尿。如果讓患者發汗,會傷害到上焦的心肺功能,特別是心臟的陽氣;如果讓患者瀉下,會使脈搏加速,影響脾臟功能;如果讓患者利尿,會使體內的津液流失,導致胃部乾燥。
在配製藥物的時候,只要避免這三個禁忌,那麼人體的營養和防禦系統就能自我調節,寒熱的症狀也會停止。
如果氣虛,可以用黃耆補氣;如果血瘀疼痛,可以用當歸調和血液;如果腹部疼痛,可以加些芍藥緩解疼痛。總的來說,對於產後疾病或因生產引發的病症,我們通常會以小柴胡湯為基礎,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加減。對於各種複雜的症狀,則以四物湯為基礎,再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使用時,應該詳細地觀察患者的脈象和症狀,再決定如何使用。
5. 胎前調理法
《集略》云:母之腎臟繫於胎,是母之真氣,子之所賴也。受妊之後,宜令鎮靜,則血氣安和。須內遠七情,外薄五味。大冷大熱之物,皆在所禁。使霧露風邪,不得投間而入。亦不得交合陰陽,觸動欲火。謹節飲食,若食兔缺唇,食犬無聲,食雜魚而致瘡癬。心氣大驚而癲疾,腎氣不足而解顱,脾氣不和而羸瘦,心氣虛乏而神不足。
兒從母氣,不可不慎也。苟無胎動、胎痛、瀉痢,及風寒外邪,不可輕易服藥。不得已,在審度疾勢輕重,藥性高下,不必多品。然父少母老,產女必羸。母壯父衰,生男必弱。氣受偏萃,與之補之。補羸女,則養血壯脾。補弱男,則壯脾節色。羸女宜及時而嫁,弱男宜待壯而婚。
昔人論年老有子者,男不過八八,女不過七七,則知血氣在人,固自有量,夫豈逃陰陽之至數哉。
丹溪曰:胎前當清熱養血。產婦因火逼動胎,逆上作喘急者,急用條芩、香附之類,為末調下。條芩水中取沉者為佳,黃芩安胎,乃上、中二焦藥,能降火下行。天行不息,所以生生而無窮。茺蔚子治血行氣,有補陰之妙。命名益母,以其行中有補也。故曰胎前無滯,產後無虛。
難產可煎作膏。條芩、白朮,乃安胎聖藥。俗以黃芩為寒而不用,反謂溫熱藥能養胎。殊不知胎孕宜清熱涼血,使血循經而不妄行,乃能養胎。懷妊嗜物,乃一臟之虛。如愛酸,乃肝臟不能養胎而虛也。
白話文:
【胎前調理方法】
《集略》指出:母親的腎臟與胎兒緊密相連,這是母親的真氣,也是胎兒賴以生存的基礎。懷孕後,應保持平靜,讓血液和氣息都能安定和諧。在內需遠離過度的情緒波動,在外則要減少對五味的過度攝取。太冷或太熱的食物都應避免。讓外界的風邪和病菌無法趁虛而入。同時,也不該有性行為,以免激起慾望的火苗。飲食需謹慎,如食用兔肉可能導致脣裂,吃狗肉可能會影響說話能力,吃混雜的魚類可能引發皮膚病。情緒大受驚嚇可能導致癲癇,腎氣不足可能導致頭骨軟化,脾氣不和可能導致體弱消瘦,心氣虛弱可能導致精神不足。
胎兒受到母親的氣質影響,因此母親必須格外小心。如果沒有胎動、胎痛、腹瀉等問題,以及外感風寒,就不應隨便服用藥物。若不得不服藥,應詳細評估病情的嚴重程度,並選擇適當的藥物,不需過多種類。然而,父親年輕母親年老,生出的女孩往往體弱;母親壯年父親衰老,生出的男孩往往體弱。氣血偏向一方,就需對其進行補充。補充體弱女孩的體力,就要養血壯脾;補充體弱男孩的體力,就要壯脾節制慾望。體弱女孩應盡早結婚,體弱男孩應等到壯年再結婚。
古人認為,男性生育年齡不超過64歲,女性生育年齡不超過56歲,由此可知,人的血氣確實有一定的限制,這又怎能逃脫陰陽的規律呢?
丹溪說:懷孕期間應清熱養血。產婦因為火氣上沖,影響胎兒,導致呼吸急促,應立即使用黃芩、香附等藥材研磨調和服用。選擇沉入水中的黃芩為佳,黃芩可以安胎,適用於上、中焦的病症,能降火下行。天道運行不息,所以生命生生不息,無窮無盡。茺蔚子能調節血氣,有補陰的奇效。被稱為益母草,因其在行中有補的功效。因此說,懷孕期間不宜過於滋補,產後則需適度滋補。
對於難產,可將黃芩、白朮煎煮成膏狀服用。黃芩和白朮被視為安胎的良藥。一般認為黃芩性寒,因而不被使用,反而認為溫熱的藥物能養胎。但事實上,懷孕期間應清熱涼血,讓血液順暢流動,才能真正養胎。懷孕期間對某種食物特別喜愛,反映的是某一臟器的虛弱。例如,喜愛酸味,可能是肝臟功能不佳,無法支持胎兒,導致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