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楫

《醫燈續焰》~ 卷九 (2)

回本書目錄

卷九 (2)

1. 腳氣脈證第六十六

)至如防己、木瓜、米仁、檳榔、蒼朮、黃柏、肉桂、桂枝、巴戟、葳蕤、木通、羌活、枳殼、澤瀉、桑枝之類,各隨其氣所勝者而偏調之,證相宜者而倍用之,又不可拘於一方也。東垣謂此疾,南方卑下,乃寒濕之邪外襲經絡而成。如北方地高,外鮮水濕,發此者皆內傷酒乳,濕熱之邪下注也。

故南則宜作寒濕治,北則宜作濕熱治。此雖發前人之未發,恐未必盡然也。南方固下,豈乏膏粱嗜酒之人?北方固高,豈無踐涉洗濯之事?是在圓機者,謹察證脈而分別之,斯善矣。

白話文:

關於腳氣的脈證:防己、木瓜、米仁、檳榔、蒼朮、黃柏、肉桂、桂枝、巴戟、葳蕤、木通、羌活、枳殼、澤瀉、桑枝等等藥物,要根據它們各自的藥性偏重來調整用量,如果符合病情就加倍使用,也不要死板地拘泥於某一方劑。李東垣認為,南方地勢低窪,腳氣是寒濕之邪從體外侵犯經絡引起的。但北方地勢高,外面較少水濕之氣,如果北方人患腳氣,大多是因為內傷酒乳,濕熱之邪從上往下流注所致。

所以南方應該用寒濕的方法治療,北方則應該用濕熱的方法治療。雖然這是前人未曾提出的見解,但恐怕未必完全正確。南方地勢低窪,難道就沒有吃好東西、嗜酒的人嗎?北方地勢高,難道就沒有涉水、洗滌之類的事情嗎?因此,精通醫術的人,應該仔細觀察病情和脈象來區分,這樣才是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