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纘論》~ 卷下 (36)
卷下 (36)
1. 傷寒例
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
言非大滿大實而下之,則猶生寒熱變證。必待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者方可下之,雖遲至四五日不能為害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燥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困篤,重者必死矣。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陽乘陰位,則為陽盛陰虛,故可下而不可汗;陰乘陽位,則為陽虛陰盛,故可汗而不可下。即表病里和,里病表和之謂也。蓋表實裡虛,而邪入腑,汗之則死,下之則愈;裡實表虛,而邪鬱於經,下之則死,汗之則愈。
夫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應若影響。豈容易哉?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仁者,鑑此豈不痛歟?
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以概言汗下關係非細,不過藉此為例,非誤用二湯,必致不救也。
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是不同。而熱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裡。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變,豈可詭哉?
兩感皆是熱邪,然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是不同,持說甚正,亦甚明。何奉議誤認為救里耶?
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胃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
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
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強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復救。
上四條皆是春夏溫熱之邪,故言時氣病乃可與水,非冬月正傷寒可比例也。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厥脈動數」,猶言其脈動數,不可連上句讀。
白話文:
傷寒例
想要用攻下的方式治療,應該先解表,表證解了之後才能攻下。
如果表證已經解除,但是身體裡面沒有消化,不是大滿的狀況,仍然有寒熱的症狀,那麼疾病就不會痊癒。如果體內大滿、大實,而且有堅硬的燥屎,就可以用攻下的方式來清除。即使延遲四、五天,也不會造成危害。
如果不是大滿、大實的狀況就用攻下的方式治療,仍然會產生寒熱及其他變證。必須等到大滿、大實,而且有堅硬的燥屎時,才可以攻下。即使延遲到四、五天,也不會有危害。
如果情況不適合攻下卻強行攻下,會導致內虛而熱邪入侵,引發協熱、腹瀉、煩躁等數不清的變化,輕微的會讓人感到困頓虛弱,嚴重的會導致死亡。
陽氣旺盛陰液虛弱的時候,發汗會導致死亡,攻下反而會痊癒;陽氣虛弱陰液旺盛的時候,發汗反而會痊癒,攻下則會導致死亡。
陽氣侵佔陰氣的位置,就會形成陽氣旺盛陰液虛弱的狀況,所以可以用攻下的方式治療,但不可以用發汗的方式治療。陰氣侵佔陽氣的位置,就會形成陽氣虛弱陰液旺盛的狀況,所以可以用發汗的方式治療,但不可以用攻下的方式治療。這就是所謂的「表病用裡和,裡病用表和」的道理。如果表實裡虛,邪氣進入腑裡,發汗就會導致死亡,攻下反而會痊癒;如果裡實表虛,邪氣鬱積在經絡,攻下就會導致死亡,發汗反而會痊癒。
如果這樣,那麼神丹這種藥怎麼可以隨便亂用?甘遂這種藥怎麼可以隨便亂攻?虛證和實證的治療方式完全相反,吉凶的關鍵就像回聲一樣迅速。難道可以隨便嗎?何況桂枝湯下肚,陽氣旺盛就會死亡;承氣湯入胃,陰氣旺盛就會死亡。生死的關鍵就在頃刻之間。要觀察身體的狀況,不能耽誤時間。這是因為陰陽虛實交錯,病情徵兆非常細微,發汗、吐、下等治療方式效果相反,禍患會非常迅速,如果醫生醫術淺薄,糊里糊塗不了解病因,而誤用了治療方法,導致病人死亡,還自認為自己盡了本分,這難道不令人痛心嗎?
桂枝湯下肚,陽氣旺盛就會死亡;承氣湯入胃,陰氣旺盛就會死亡。這只是概括地說明發汗和攻下之間的關係非常重要,並不是說誤用了這兩種湯藥就一定會導致死亡。
凡是兩種感冒同時發作,治療上要有先後順序。發表和攻裡,本來就是不同的治療方法。但是有些發熱導致神志昏迷的人,竟然說神丹和甘遂可以合在一起服用,同時解除表證和裡證,說法好像很巧妙,但實際上是違反道理的。聰明的人做事都會謹慎考慮,愚笨的人做事一定會果斷而且快速,安危的變化難道可以輕視嗎?
兩種感冒都是熱邪引起的,但是治療上要有先後順序。發表和攻裡,本來就是不同的治療方法。這個說法非常正確而且明確,為什麼有人會錯誤地認為是攻裡呢?
凡是發汗服用湯藥,藥方雖然說是每天服用三次,如果病情嚴重沒有緩解,應該加快服藥間隔,可以在半天之內喝完三服。如果身體的反應和藥物不相容,即使有一點感覺,比如說服用一劑藥後病情仍然存在,就應該繼續服用原來的湯藥,甚至有人服用三劑才發汗痊癒。如果不能發汗,那就是絕症。
凡是得了時氣病,到了五六天的時候會口渴想喝水,但是喝不多,這時候不應該給他喝水。為什麼呢?因為胃裡面的熱氣還很少,不能消化這些水,反而會讓人病情加重。
到了七八天的時候非常口渴想喝水,這時候仍然要根據病情給他水喝,給水的時候要常令他不足,不要讓他喝個夠。
如果喝了水之後腹脹、小便不順暢、喘氣或者打嗝,就不可以給他喝水。如果突然大量出汗,就會自行痊癒。
凡是生病反而能喝水,這是要痊癒的徵兆。那些不了解病情的人,只是聽說生病喝水可以自癒,看到病人輕微口渴就強迫他喝水,反而會造成禍害,無法挽救。
上面四條都是指春夏溫熱的邪氣,所以說時氣病才可以喝水。冬天正值傷寒病的時候,不可以這樣類推。
凡是生病厥脈動數,服用湯藥後脈搏變得遲緩,脈象從浮大轉為細小,一開始躁動不安後來變得安靜,這些都是痊癒的徵兆。
厥脈動數,是說脈搏跳動急促,不能連在一起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