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纘論》~ 卷下 (36)
卷下 (36)
1. 傷寒例
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
言非大滿大實而下之。則猶生寒熱變證。必待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者方可下之。雖遲至四五日不能為害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燥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困篤。重者必死矣。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陽乘陰位。則為陽盛陰虛。故可下而不可汗。陰乘陽位。則為陽虛陰盛。故可汗而不可下。即表病里和里病表和之謂也。蓋表實裡虛。而邪入腑汗之則死下之則愈裡實表虛。而邪鬱於經下之則死汗之則愈。
夫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應若影響。豈容易哉況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仁者。鑑此豈不痛歟。
桂枝下咽。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以概言汗下關係非細。不過藉此為例。非誤用二湯。必致不救也。
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是不同。而熱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裡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變。豈可詭哉。
兩感皆是熱邪。然治有先後。發表攻裡。本是不同持說甚正亦甚明。何奉議誤認為救里耶。
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胃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
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
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強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復救。
上四條皆是春夏溫熱之邪。故言時氣病乃可與水。非冬月正傷寒可比例也。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厥脈動數。猶言其脈動數不可連上句讀。
白話文:
傷寒例
想要用攻下的方式治療,應該先解表,表證解了之後才能攻下。
如果表證已經解除,但是身體裡面沒有消化,不是大滿的狀況,仍然有寒熱的症狀,那麼疾病就不會痊癒。如果體內大滿、大實,而且有堅硬的燥屎,就可以用攻下的方式來清除。即使延遲四、五天,也不會造成危害。
如果不是大滿、大實的狀況就用攻下的方式治療,仍然會產生寒熱及其他變證。必須等到大滿、大實,而且有堅硬的燥屎時,才可以攻下。即使延遲到四、五天,也不會有危害。
如果情況不適合攻下卻強行攻下,會導致內虛而熱邪入侵,引發協熱、腹瀉、煩躁等數不清的變化,輕微的會讓人感到困頓虛弱,嚴重的會導致死亡。
陽氣旺盛陰液虛弱的時候,發汗會導致死亡,攻下反而會痊癒;陽氣虛弱陰液旺盛的時候,發汗反而會痊癒,攻下則會導致死亡。
陽氣侵佔陰氣的位置,就會形成陽氣旺盛陰液虛弱的狀況,所以可以用攻下的方式治療,但不可以用發汗的方式治療。陰氣侵佔陽氣的位置,就會形成陽氣虛弱陰液旺盛的狀況,所以可以用發汗的方式治療,但不可以用攻下的方式治療。這就是所謂的「表病用裡和,裡病用表和」的道理。如果表實裡虛,邪氣進入腑裡,發汗就會導致死亡,攻下反而會痊癒;如果裡實表虛,邪氣鬱積在經絡,攻下就會導致死亡,發汗反而會痊癒。
如果這樣,那麼神丹這種藥怎麼可以隨便亂用?甘遂這種藥怎麼可以隨便亂攻?虛證和實證的治療方式完全相反,吉凶的關鍵就像回聲一樣迅速。難道可以隨便嗎?何況桂枝湯下肚,陽氣旺盛就會死亡;承氣湯入胃,陰氣旺盛就會死亡。生死的關鍵就在頃刻之間。要觀察身體的狀況,不能耽誤時間。這是因為陰陽虛實交錯,病情徵兆非常細微,發汗、吐、下等治療方式效果相反,禍患會非常迅速,如果醫生醫術淺薄,糊里糊塗不了解病因,而誤用了治療方法,導致病人死亡,還自認為自己盡了本分,這難道不令人痛心嗎?
桂枝湯下肚,陽氣旺盛就會死亡;承氣湯入胃,陰氣旺盛就會死亡。這只是概括地說明發汗和攻下之間的關係非常重要,並不是說誤用了這兩種湯藥就一定會導致死亡。
凡是兩種感冒同時發作,治療上要有先後順序。發表和攻裡,本來就是不同的治療方法。但是有些發熱導致神志昏迷的人,竟然說神丹和甘遂可以合在一起服用,同時解除表證和裡證,說法好像很巧妙,但實際上是違反道理的。聰明的人做事都會謹慎考慮,愚笨的人做事一定會果斷而且快速,安危的變化難道可以輕視嗎?
兩種感冒都是熱邪引起的,但是治療上要有先後順序。發表和攻裡,本來就是不同的治療方法。這個說法非常正確而且明確,為什麼有人會錯誤地認為是攻裡呢?
凡是發汗服用湯藥,藥方雖然說是每天服用三次,如果病情嚴重沒有緩解,應該加快服藥間隔,可以在半天之內喝完三服。如果身體的反應和藥物不相容,即使有一點感覺,比如說服用一劑藥後病情仍然存在,就應該繼續服用原來的湯藥,甚至有人服用三劑才發汗痊癒。如果不能發汗,那就是絕症。
凡是得了時氣病,到了五六天的時候會口渴想喝水,但是喝不多,這時候不應該給他喝水。為什麼呢?因為胃裡面的熱氣還很少,不能消化這些水,反而會讓人病情加重。
到了七八天的時候非常口渴想喝水,這時候仍然要根據病情給他水喝,給水的時候要常令他不足,不要讓他喝個夠。
如果喝了水之後腹脹、小便不順暢、喘氣或者打嗝,就不可以給他喝水。如果突然大量出汗,就會自行痊癒。
凡是生病反而能喝水,這是要痊癒的徵兆。那些不了解病情的人,只是聽說生病喝水可以自癒,看到病人輕微口渴就強迫他喝水,反而會造成禍害,無法挽救。
上面四條都是指春夏溫熱的邪氣,所以說時氣病才可以喝水。冬天正值傷寒病的時候,不可以這樣類推。
凡是生病厥脈動數,服用湯藥後脈搏變得遲緩,脈象從浮大轉為細小,一開始躁動不安後來變得安靜,這些都是痊癒的徵兆。
厥脈動數,是說脈搏跳動急促,不能連在一起讀。